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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组织、个人需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统计调查活动的,应当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涉外统计调查资格的机构进行。

涉外统计调查资格应当依法报经批准。统计调查范围限于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由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统计调查范围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由国家统计局审批。

第一阶段  资格核准

政策依据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组织、个人需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统计调查活动的,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请审批。”

依据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组织、个人需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统计调查活动的,应当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涉外统计调查资格的机构进行。涉外统计调查资格应当依法报经批准。统计调查范围限于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由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统计调查范围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由国家统计局审批。”

依据3:《涉外调查管理办法》(国家统计局令第7号)

第八条:“国家实行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制度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制度。”第十条第一款:“国家统计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负责对申请涉外调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资格认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申请涉外调查许可证的机构,调查范围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向国家统计局提出;调查范围限于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提出。”

认定条件

认定应当具备什么条件呢?

(1)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

(2)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含市场调查或者社会调查内容;

(3)具有熟悉国家有关涉外调查管理规定的人员;

(4)具备与所从事涉外调查相适应的调查能力;

(5)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开展三项以上调查项目,或者调查营业额达到三十万元;

(6)有严格、健全的资料保密制度;

(7)在最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8)业务范围中含有市场调查内容的境外组织在华机构,具备上述第3、6、7项条件的,可以申请涉外调查许可证,在境内直接进行与本机构有关的商品或者商业服务的市场调查;但是,不得从事社会调查。

第二阶段  办理准备

申请材料

申请涉外调查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 材料一涉外调查许可证申请表模板下载查看示例

  • 材料二营业执照查看示例

  • 材料三具备与所从事涉外调查相适应的调查能力报告查看示例

  • 材料四用以证明申请机构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开展三项以上调查项目,或者调查营业额达到三十万元的材料查看示例

  • 材料五严格健全的资料保密制度证明材料查看示例

  • 材料六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说明查看示例

第三阶段  办理事项

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http://zwfw.hubei.gov.cn/webview/bszn/bsznpage.html?transactCode=11420000011043428D200013400100001

现场办理: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一路19-2号 湖北省统计局220房间

办理时间:0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流程

办理费用:无需费用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进度查询和咨询渠道

咨询网址:http://zwfw.hubei.gov.cn/webview/xysWeb/wxbmfw/bjkdcx.html

咨询电话:027-8730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