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统计局枣阳经济社会调查队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
目 录
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单位构成
二、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单位预算收入及构成情况
2、单位预算支出及构成情况
3、单位预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工作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财政专项支出情况
(二)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情况
(三)举借政府债务情况
(四)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五、名词解释
六、2021年湖北省统计局枣阳经济社会调查队预算公开表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单位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预发〔2021〕8号)的要求和省统计局调查监测中心依法批复的2021年枣阳经济社会调查队预算收支数据,本着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的原则,我队按照统一的范围、格式、内容和时限要求,公开了单位2021年预算有关报表,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开展统计数据质量监测和核查工作。
2、开展相关统计调查和监测工作。
3、参与统计执法相关工作。
4、参与大型国情国力调查等重大统计工作。
5、协助市统计局开展相关工作。
6、负责对下级调查监测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工作。
7、完成省统计局、省统计局调查监测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省统计局枣阳经济社会调查队设2个内设机构:调查监测一科、调查监测二科。
1、调查监测一科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统计数据质量监测和核查;负责调查队的日常管理和综合协调:开展相关统计调查和监测工作:参与统计执法相关工作:参与大型国情国力调查等重大统计工作:协助地方统计局开展相关工作;完成省统计局和省级、市级调查监测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调查监测二科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统计数据质量监测和核查;开展相关统计调查和监测工作;开展统计执法相关工作;开展统计分析研究工作;参与大型国情国力调查等重大统计工作;协助地方统计局开展相关工作:完成省统计局和省级、市级调查监测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预算单位构成
我队预算单位1个,即湖北省统计局枣阳经济社会调查队。
二、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单位预算收入及构成情况
2021年单位预算收入为61.08万元,新开立零余额账户与上年无法比较。其中,经费拨款61.08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无上年结转经费和其他收入预算。
2.单位预算支出及构成情况
2021年单位预算支出61.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08万元,占总支出的83.6%;项目支出10万元,占总支出的16.4%。本年支出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36万元,占本年支出9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2万元,占本年支出7.7%。
3.单位预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单位预算支出61.08万元,新开立零余额账户与上年无法比较。其中:
(1)基本支出51.08万元;
(2)项目支出1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61.08万元,新开立零余额账户与上年无法比较。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61.08万元,新开立零余额账户与上年无法比较。从支出分类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3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9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7.7%。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08万元,新开立零余额账户与上年无法比较。其中:基本支出51.08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构成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3%,包括以下支出:
一是行政运行支出46.3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退休人员奖励等人员经费,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公用经费支出。
二是专项统计业务支出10万元,主要是全省统计监测与执法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统计数据执法检查等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主要是用于缴纳单位负担部分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1.08万元,新开立零余额账户与上年无法比较,其中人员经费44.7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6.3万元。构成及增减情况如下:
(1)人员经费支出44.78万元,新开立零余额账户与上年无法比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44.78万元,其中:发放基本工资11.52万元、津贴补贴8.72万元、奖金15.76万元,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7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6万元,住房公积金4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6.3万元,全部为商品和服务支出。新开立零余额账户与上年无法比较。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队无此项支出,与上年持平。
(三)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万元,我队无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省统计局枣阳经济社会调查队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6.3万元,全部为商品和服务支出,新开立零余额账户与上年无法比较。
机关运行经费分项为:劳务费2.1万元,工会经费1万元,福利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2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我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由省统计局统一管理,按照省财政要求办理政府采购业务,我队没有单独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我队固定资产均由市统计局机关统一管理,统一按照省财政要求,管理核算国有资产,我队目前没有单独核算国有资产。
三、预算绩效工作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一是认真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涉及我单位的项目是统计执法与监测项目经费10万元,占年初预算一般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项目年初设定的绩效指标均已完成。二是在预算编制中,认真梳理项目活动,依据项目活动明确项目绩效目标、量化关键绩效指标,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依据,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的及时性与规范性。三是在预算执行中,依据绩效目标对项目资金运行状况及绩效目标的预期实现程度开展了绩效监控,确保预算绩效目标的实现。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我单位涉及的一级项目经费一个,名称为“专项统计业务”,二级项目为“全省统计监测与执法经费”。项目绩效目标都是根据省统计局、省统计局调查监测中心以及枣阳市委、市政府对统计系统的指示要求以及我队职能责任和年度统计任务设置的,每项绩效指标都有不同的统计目标和要求。年度目标效益指标设置有“政府部门及社会公众满意度”、“统计执法工作保障度”、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设有“数据质量核查、调研频率”、 “培训工作完成率”,时效指标设有“数据上报及时性”等。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财政专项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财政专项支出情况,与上年一致。
(二)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情况,与上年一致。
(三)举借政府债务情况
我单位无举借政府债务支出情况,与上年一致。
(四)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我单位无扶贫资金支出情况,与上年一致。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指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公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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