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统计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湖北省统计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编制情况
三、决算编报范围
第二部分 湖北省统计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9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9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九、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2019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一、2019年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决算公开附件
一、 湖北省统计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省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全省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有关地方统计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全省统计工作。
2.按照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省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省及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全省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地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省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全省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全省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全省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省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及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省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7.对全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审批省内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全省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全省涉外调查活动。
9.管理省属调查监测分局和经济社会调查队,协助地方管理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省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省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地方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或省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10.建立并管理全省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和维护全省基本单位名录库,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收集、整理国际及省际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国际及省际间统计资料交换和统计交流合作项目。组织开展统计科学研究和指导统计学会工作,组织管理和指导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12.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13.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编制情况
2019年省统计局编制人数530人,其中:行政编制10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编制366人(监测分局344人,普查中心22人),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编制63人。
2019年底省统计局实有在职人员487人,其中:局机关95人,监测分局312人,普查中心22人,后勤服务中心19人,数据管理中心13人,社情民意调查中心11人,统计科学研究所7人,宣传教育中心8人。
离退人员共计180人,实有离休人员6人,都属省局本级离休人员;退休人员174人,其中:省局本级98人,普查中心退休3人,监测分局退休55人(分局本级2人,市州县53人),后勤退休18人。
省统计局机关(内设16个处室):办公室、政法处、设管处、综合处、核算处、工业处、能源处、农村处、投资处、贸经处、人口(社科)处、服务业处、财基处、人事处、党办、老干处。
局直属事业单位:省统计局调查监测分局、普查中心;省统计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省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省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省统计宣传教育中心7个直属事业单位。另外省统计局调查监测分局下属17个市、州、直管市及林区调查监测分局和31个县(市、区)经济社会调查队,其中黄石调查监测分局、鄂州调查监测分局、随州调查监测分局、仙桃调查监测分局、天门调查监测分局、潜江调查监测分局已开设零余额账户,其他分局、县队由省统计局调查监测分局统一核算。
(三)决算编报范围
1.我局纳入2019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9户,其中:行政单位录入户数1户,即省统计局本级;事业单位录入户数8户,即省统计局调查监测分局本级、普查中心、黄石调查监测分局、鄂州调查监测分局、随州调查监测分局、仙桃调查监测分局、天门调查监测分局、潜江调查监测分局。按省财政厅要求后勤服务中心、省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省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省统计宣传教育中心的决算并入局机关本级,其他市、州、直管市及林区调查监测分局、县(市、区)经济社会调查队决算并入省统计局调查监测分局本级。
图1:2019年决算编报单位结构图
2.我局实拨资金账户纳入局本级统一管理核算。
二、湖北省统计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统计局2019年收入总计14595.21万元,与2018年收、支16897.41万元相比总计减少2302.20万元,减少13.62%。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2000万元,其中湖北省第四次经济普查经费减少1700万元,湖北省第三次农业普查经费减少30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减少286.76万元。
图2:2019年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结构图 单位:万元
(二)2019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决算收入合计14132.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29.89万元,占99.98%;其他收入2.15万元,占0.02%。
图3:2019年收入构成结构图
(三)2019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决算支出合计144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15.19万元,占75.29%;项目支出3582.82万元,占24.71%。
图4:2019年支出构成结构图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统计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4472.19万元,与2018年16746.48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274.29万元,减少13.58%。主要原因:除去正常增人增资增加了人员和公用经费外,项目经费减少幅度较大,一是湖北省第四次经济普查减少1700万元;二是第三次农业普查减少了300万元;三是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减少367.01万元。
图5: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表 单位:万元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省统计局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14472.19万元,占年初预算14616.45万元的99.01%。与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6404.18万元减少1931.99万元,减少11.78%。按政策规定增人、增资,人员和公用支出相应增加,但项目经费减少了2000万元,包括湖北省第四次经济普查减少1700万元,湖北省第三次农业普查减少300万元。
图6: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合计变动情况图 单位: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14472.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281.91万元,占总支出的91.7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79.80万元,占总支出的6.0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10.48万元,占总支出的2.14%。
图7: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图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项目
省统计局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616.45万元,支出决算为14472.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250.61万元,支出决算为990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2019年中公用经费压减,强化过“紧日子”观念,压减公务用车及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没有执行完年初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年初预算为3041万元,支出决算为2788.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中专项统计业务经费进行了压减,部分培训费、会议费、印刷费政府采购预算不精准,实际支出小于预算数。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项)。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59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7.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使用了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专项普查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00.36万元,支出决算为877.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7.42%,未完成预算主要原因:基层监测分局养老保险补缴没有实际缴出,延至下一度缴纳。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该科目未申请年初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2.65万元。主要原因:财政年中追加离休老干部春节、新中国成立70周年慰问经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24.48万元,支出决算为31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9.42%,主要原因:年中财政追加了行政单位医疗费186万元用于弥补医疗费不足。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省统计局2019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96.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613.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283.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统计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0.2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1.16万元,完成预算的62.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37.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5.50万元的68.29%;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无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9.80万元的80.26%;公务接待费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4.90万元的13.21%。低于预算的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节约。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省统计局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81.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37.90万元,占46.70%;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97万元,占49.25%;公务接待费3.29万元,占4.05%。
图8:省统计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图
(1)因公出国(境)费37.90万元。2019年经省政府批准我局干部对外开展学习、交流、考察等公务活动。组团1次,共6人次出国(境),人均6.32万元。出访了南非、英国、匈牙利3国,出访时间10天。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45.85万元减少了7.95万元,减少17.34%,主要原因是:2019年组团1次,人数6人次;2018年组团2次,人数9人次。因公出国人数减少,出国经费相应减少。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9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39.97万元全部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全局共有18辆公务车,平均每辆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49.44万元减少9.47万元,减少19.15%。低于预算的主要原因:强化“绿色出行”理念,出差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公务用车使用频率,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相应减少。
(3)公务接待费3.29万元。其中局本级支出2.31万元,市州分局支出0.98万元。2019年局本级及各事业单位公务接待共计46批次,347人次。主要用于省内各市州、外省市兄弟单位交流工作情况,接受上级或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费支出。2019年人均接待费94.81元,实际支出比2018年2.6万元增加0.69万元,增长26.54%。长期以来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公务接待费逐年减少,2019年比2018年增长主要原因是:2018年公务接待费2.6万元都是局本级发生的支出,市州分局无公务接待费预算和决算支出。2019年将黄石、鄂州等6个市州分局预算安排了接待费4.5万元,实际支出0.98万元,总量上增加,实际省局机关本级支出还是呈下降趋势。
(八)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省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3.18万元,全部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165.66万元、印刷费65.36万元、咨询费0.31万元,手续费0.26万元,邮电费25.23万元、差旅费78.45万元、会议费24.43万元、培训费32.59万元、劳务费29.98万元,委托业务费20.84万元,其他交通费248.27万元。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386.03万元92.58%。比2018年决算数1251.16万元增加32.02万元,增长2.56%。主要原因是:一是2019年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增加了4名人员,全部为军转干部,人员增加相应公用经费也增加。二是2019年黄石、鄂州等6个事业单位单设零余额核算,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九)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省统计局政府采购预算计划为1311.55万元,其中:货物类151.7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1159.85万元。
2019年省统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8.08万元,完成预算的95.16%。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7.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50.8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11.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7.02%,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11.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7.02%。
2019年政府采购决算数比2018年2959.36万元减少1711.28万元,减少57.83%。主要原因是:2018年是第四次经济普查启动年,相关普查物资均属政府采购范围,2019年经济普查物资采购完成,主要是常规政府采购业务。
(十)2019年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省统计局机动车共有18辆,都属于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
(十一)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7个,总支出2,487.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基本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完成了年初工作计划。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对全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各方面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和监督,向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完成经济监测报告,开展统计数据执法检查,提供高质量统计数据;进行了“四经普”登记、数据处理等工作,并发布普查的主要数据结果,完成资料开发的前期准备工作;推进全省统计工作规范建设,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统计网络,提高数据处理信息化水平,实现系统内数据共享;定期开展办公大楼维护,后勤保障落实到位。
2.部门决算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 “统计专项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15.14万元,执行数为875.41万元,完成预算95.66%。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召开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统计工作会议完成率为100%,组织开展32次培训,培训工作完成率91.43%;统计报表完成率100%;分析、预测报告完成率。二是印制10类统计数据产品,产品种类较为丰富。三是完成92篇统计分析报告,统计分析报告完成率为139.39%。四是分专业处室开展3次季度数据质量核查,控制省、市、县数据差率符合要求,同时调查样本充足度达100%。五是数据评审、监控完成率为100%。六是支援西藏山南市统计局、新疆博州、农五师三个单位,对驻点村溪水县双河口村援助扶贫款,促进西部开发建设和精准扶贫工作。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
项目核算有待加强,项目实际执行时与其他项目的相似费用一起结算,未进行单独区分。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规范项目资金调剂程序;二是分项目列支,同时对本单位涉及的常规项目内容进行汇总统计分析,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工作提供更精确的数据,进一步细化资金测算,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
(2)“计算机网络运行维护及网络专线租赁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0.00万元,执行数为161.20万元,完成预算84.84%。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租赁省局到各市(州)统计局各一条专线,还为武汉、宜昌等13个市(州)各提供一条10Mbps速率的电路。二是落实巡查机制,每周对机房巡视一次,监测系统每五分钟提供一次机房运行相关数据。三是维护机房运作的稳定性,保证网络运行通畅,机房设备完好率为100%,未发生网络崩溃、黑客入侵、数据丢失等情况。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使用率有待提高;二是存在少量年初预算未涉及内容支出;三是个别指标设置有待完善。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合理安排工作,同时推进预算资金执行绩效月度或季度分析,关注资金使用进度以及项目执行进度。二是把握中期预算调整节点,做好项目资金调整。三是调整项目指标,使得指标体系更加合理。
(3)“湖北省第四次经济普查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2.60万元,执行数为250.94万元,完成预算88.8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完成普查登记工作并上报,普查登记工作完成率、数据上报率均达到100%;二是按计划组织开展4次培训,培训工作完成率100%;三是组织各专业处室开展市州经普工作推进情况的巡查,确保数据准确性;四是及时公布统计结果;五是开展普查宣传,新闻媒体报道频率达到10篇。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预算编制有待完善,部分项目预算内容与项目关联度不强;二是项目核算不精准。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紧扣项目事项,合理编制预算;二是提前部署、及时开展工作,同时规范项目核算,根据需求调整预算。
(4)“办公房租金及物业管理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0.00万元,执行数为218.21万元,完成预算99.19%。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租用信息中心办公用房,通过招投与武汉市雨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委托其开展保洁、车辆、安保、会议、应急处理等服务,每季度进行了物业考核;二是对办公楼和食堂进行多项维修维护工作,对院内绿色植物进行修剪维护,保持垃圾每日清理,大楼整体运行正常,办公环境良好。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年度绩效指标有待完善;二是项目之间调整手续有待规范,核算管理需不断健全。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处室沟通,按年度工作事项及时修改指标设置;二是规范项目支出核算,同时履行项目调整程序。
(5)“全省统计执法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11.20万元,执行数为882.15万元,完成预算96.81%。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按计划组织开展了两期培训;二是分季度组织开展了3次省市县三级联动数据质量检查、执法检查,抽查县市比例达74.76%;三是全年违法案件共立案169件,办结36件;四是撰写统计分析报告58篇,专报34篇;五是印刷湖北省国民经济统计月报、湖北统计数据等10项数据产品。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个别指标和指标值设置有待完善;二是项目间费用核算不精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结合处室工作安排,关注历年指标完成值,适当调整绩效指标和指标值;二是细化预算资金测算工作,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及资金执行率;三是加强项目独立财务核算,准确使用支出经济分类。
(6)“统计抽样调查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5.10万元,执行数为80.97万元,完成预算95.15%。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按计划组织开展了四次培训;二是分月份、季度按国家统计局要求对规下工业、投资领域小微企业、以全国为总体的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规下企业创新、服务业进行抽样调查;三是及时上报统计数据。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个别指标和指标值设计需完善;二是预算编制准确度有待提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处室沟通,落实指标体系审核;二是建立常规印刷品印制、分发台账;三是规范项目支出核算,加强项目内部资金调整审批,提高项目核算准确性。
(7)“长江经济带发展统计监测及考评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58万元,执行数为18.58万元,完成预算100.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组织开展了2次调研工作,3次长江经济带业务培训工作;二是进一步研究完善了监测指标体系,新增35个年度指标和3个季度指标;三是按月度、季度、年度编制发布长江经济带统计资料、统计分析报告等5项数据产品;四是定期维护资源共享平台,及时更新相关数据,统一相关口径,提高数据的共享化程度。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精准,项目核算有待完善。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年初预算编制,在新增项目预算时,理清事属关系,合理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资金调整手续和项目支出核算。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我单位2019年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具体有:
①有效利用抽样调查数据,及时更新名录库。省统计局制定《湖北省一套表调查单位管理工作手册》,将工业、服务业等行业企业统一纳入报表系统管理,并详细指导和服务全省各地做好一套表调查单位管理工作;同时充分利用全省联网直报平台及时更新名录库,确保数据收集的完整性,进一步保障统计数据质量。
②强化内控管理,出台数据质量内控各项制度,构建统计数据生产全流程质量控制体系。制定《全省统计数据质量全程管控责任图》,将统计数据生产流程细化为7个方面48个环节,要求各县(市、区)按照管控责任图明确各环节责任人员,进一步建立健全统计机构、统计岗位的统计数据质量责任体系,全面落实数据质量责任制。同时,要求全省统计系统结合湖北防惩造假责任制,将统计数据生产各环节数据质量责任落实落细,坚决防范统计造假。
③争取领导支持。积极主动的向省政府书面报告普查登记工作情况,使省领导时刻知晓普查登记工作进度,便于领导更准确的指导相关工作。同时邀请黄楚平常务副省长在《湖北日报》发表题为“用高质量普查助推高质量发展”的署名文章,提升影响力,加强普查宣传。同时在普查登记关键阶段,以省政府名义组织召开入户登记工作推进会议,推进工作顺利开展。
④充分利用“湖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数据平台,协助统计全年维修维护情况,便于分析出易损易坏设施及区域,既为经费测算提供有力依据,也为以后年度大楼维修提供有力参考,提高维修维护效率。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我单位至部门决算公开时还未应用但拟应用的情况具体有:
①加强绩效指标值设置的合理性。编制绩效目标前,项目申报人员应先确定项目内容和对应预算安排,同时熟悉处室下年度工作计划,根据计划设定切实可行指标值;若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现绩效值存在较大偏差,及时调整并在以后年度设置绩效指标值时特别关注。
②规范项目资金调剂程序及项目资金核算。年度预算批复后,原则上不予调整,根据项目实际执行情况整合调整项目资金,在保证预算项目正常开展且项目资金存在结余,其他项目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可以按规定程序进行预算调整。另一方面,应规范项目核算,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三、其他说明
我局无财政专项支出、政府性基金、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等收支。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退休人员支出,以及提供管理服务工作的离退休干部处的支出。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用于机关干部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医疗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照相关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五、决算公开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