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统计在创新
导语:参与社会机构的培训、工作日坐公交上下班、双休日商场购物、放假时的旅游休闲,这些都属于服务业的范畴。服务业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其发展程度也衡量着经济发展水平。服务业到底包含了哪些行业,我国是如何开展服务业统计的,我国服务业发展情况又如何呢?本章将为您详细解说。
81.服务业统计范围包括哪些
根据国际标准,服务业等同于第三产业。按照我国《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第三产业是指除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以外的所有国民经济行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我国服务业统计目前包括的行业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共14个行业门类,46个大类、179个中类和339个小类。详细的服务业活动内容参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
82.服务业统计调查是如何开展的
服务业具有涉及面广、单位数量多、规模较小、变动频繁的特点,这就增大了服务业统计调查的难度。经过多年的持续探索和创新,我国初步建立了比较完整的服务业统计调查框架。
(1)服务业按周期普查
2004年,国务院制定实施《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我国正式建立5年一次的周期性全国经济普查制度。经济普查对象涵盖服务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主要生产设备、信息化和科技活动情况等。通过经济普查,全面摸清服务业的总量、结构及布局,掌握翔实的服务业基础数据,建立真实完整的服务业基本单位名录库,为开展常规服务业统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相结合
目前,我国服务业常规调查采取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相结合、全面调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组织方式和调查方法。对于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等服务业行业,统计部门已经建立比较完善的常规统计调查制度;对于有主管部门的若干服务业行业门类和大类,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范围和业务管理需要,不同程度地建立行业或部门统计调查制度;对于一些无主管部门的重点服务业行业,统计部门普遍建立抽样调查制度。
83.创新产业的统计涵盖哪些内容
目前,我国服务业统计主要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进行划分。随着产业融合不断深化及新兴服务业持续涌现,一些跨行业的新兴产业越来越受到关注。为适应服务业发展新趋势及满足对相关产业统计数据的新需求,国家统计局已经探索建立信息相关产业、文化及相关产业、高技术服务业等产业统计制度。
(1)信息相关产业
2003年,为统一和规范信息相关产业的统计范围,准确提供相关的统计资料,同时与国际上相关分类进行比较,国家统计局制定《统计上划分信息相关产业暂行规定》。信息相关产业指与电子信息相关联的各种活动的集合。从分类看,信息相关产业分为电子信息设备制造(属“第二产业”)、电子信息设备销售和租赁、电子信息传输服务、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其他信息相关服务等5个大类,包括20个中类,总共68个国民经济行业小类。
(2)文化及相关产业
2004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改进和完善文化产业统计工作,规范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口径、范围,国家统计局制定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规定:文化及相关产业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依据“分类”原贝:文化及相关产业划分为四层,第一层按照文化活动的重要性分为文化服务和相关文化服务两大部分,第二层根据部门管理需要和文化活动的特点分为9个大类,第三层依照产业链和上下层分类的关系分为24个中类,第四层共有99个国民经济行业小类。
(3)高技术服务业
高技术服务业对于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产业竞争力具有重要支撑作用,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服务、生物技术服务、数字内容服务、研发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等知识和人才密集、附加值高的相关行业。为适应高技术月艮务业发展的需要,国家统计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等部委正在研究完善高技术服务业的分类标准和统计目录。目前,高技术服务业包括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知识产权服务、研究与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地质勘查业等9个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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