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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工业企业R&D活动情况助推武汉工业创新能力提升

2014-09-10 15:30 武汉市统计局

  R&D(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而进行的系统性、创造性活动。R&D活动是整个科技活动的基础和核心,R&D经费支出及其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是反映企业科技活动规模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核心指标。

  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活动单位分布状况

  2012年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2102户,开展R&D活动的单位有362户,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17.2%。其中,开展R&D活动的大中型工业企业133户,占全部大中型工业企业的35.8%;小型工业企业229户,占全部规模以上小型工业企业的13.2%。开展R&D活动的工业企业年末资产、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及利润分别为6306.5亿元、5773.8亿元、266.1亿元,分别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比重为71.5%、64.5%和68.8%。

  2012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R&D活动的单位遍布我市全部13个行政区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开发区。R&D活动单位数排在前三的是三个国家级开发区所在地。其中,东湖新技术开发区163户,占45.0%;武汉开发区39户,占10.8%;东西湖区28户,占7.7%。

  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活动单位投入情况

  1、R&D活动投入总量水平。2012年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从事R&D活动人员有46170人,比上年增加1926人,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18679人,占40.5%;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的R&D人员全时当量34157人年,比上年增加1680人年,其中研究人员13467人年,占39.4%。

  2012年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经费支出为126.9亿元,比上年增长22.3%。R&D经费投入强度,即R&D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为1.42%,比上年提高0.23个百分点。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R&D投入总量水平有明显的提高。

  2、R&D活动投入结构状况。2012年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R&D经费支出主要集中九大行业。其中,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43.5亿元,占34.3%;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6.4亿元,占28.7%;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7.4亿元,占5.8%;医药制造业6.6亿元,占5.2%;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5.9亿元,占4.6%;专用设备制造业5.1亿元,占4.0%;通用设备制造业4.7亿元,占3.7%;汽车制造业4.4亿元,占3.5%;金属制品业3.2亿元,占2.5%。上述九大行业R&D经费支出均超过亿元,合计占规模以上工业的92.3%。

  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活动产出状况

  1、自主知识产权大幅上升。2012年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利申请数为5711件,比上年增长29.5%,其中技术含量较高的发明专利申请数为2625件,比上年增长41.1%,发明专利申请数所占比重为46.0%,比上年提高3.8个百分点;专利所有权转让及许可数130件,专利所有权转让及许可收入5.0亿元;发表科技论文1801篇。截至2012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数为3927件,比上年增长16.1%;拥有注册商标数3884件,比上年增长23.4%。

  2、新产品比重进一步提高。2012年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新产品产值1381.1亿元,比上年增长9.4%;实现新产品销售收入1284.1亿元,其中新产品出口73.7亿元。新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14.8%,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

  3、工业高新技术产业成为支柱产业。2012年我市工业高新技术产业产值4309.1亿元,比上年增长24.9%;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1182.0亿元,占GDP的14.8%,成为我市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对我市产业结构的优化起到重要作用。

  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活动存在的问题

  1、R&D活动投入规模小,产出相对较低。我市与国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活动开展较好城市相比,存在两大突出问题:

  2011年部分城市规模以上工业R&D活动简表

  城市

R&D人员(万人)

R&D经费支出(亿元)

专利申请数(件)

新产品产值(亿元)

  武汉

  4.42

  103.8

  4409

  1262.6

  北京

  6.74

  164.9

  13041

  3548.3

  上海

  10.03

  343.8

  19365

  7142.1

  深圳

  15.59

  388.9

  40096

  5755.5

  青岛

  3.80

  128.6

  6131

  2005.0

  一是R&D活动投入规模小。2011年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投入R&D活动人员不到上海的二分之一,不到深圳的三分之一,只有北京的三分之二。2011年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投入R&D活动经费不到上海、深圳的三分之一,远低于北京和青岛,R&D活动人员的人均R&D经费在五个城市中也是最低的。

  二是R&D活动产出相对较低。2011年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利申请数为4409件,而北京是我市的近三倍,上海是我市的四倍多,深圳更是我市的九倍多,青岛超过我市近40%;2011年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的新产品产值为1262.6亿元,北京是我市的近三倍,上海是我市的五倍多,深圳是我市的四倍多,青岛超过我市近60%。

  2、自主创新意识不强。2012年我市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62户,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17.2%,这表明超过八成的企业没有开展研发活动。设有技术开发机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仅有148户,占7.0%,九成以上的企业没有设立技术开发机构。仅有15.9%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申请了专利。绝大多数工业企业没有开展研发活动、没有设立技术开发机构、没有申请专利,这一现象很大程度上由于我市企业对自主创新缺乏认同感,过多利用模仿和跟随战略,导致企业逐渐丧失自己的核心竞争优势。

  3、研发融资渠道单一,政府对企业研发直接投入不足。2012年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经费来源中,政府扶助资金7.6亿元,占6.0%;企业自筹资金118.6亿元,占93.4%;其他来源资金0.7亿元,占0.6%。R&D经费基本上来自企业,融资渠道单一。目前我市来自于政府的研发经费超过八成投向了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政府对企业研发的直接投入不足。目前,许多发达国家都将政府直接投入作为激励企业研发和创新的重要手段,比如在大多数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中,政府直接投入资金占企业研发经费的比重达到10%—25%,明显高于我市水平。

  4、有关创新政策的实施效果不明显。为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创新活动,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自主创新的优惠政策,其中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免税政策是最直接和最有力的措施之一。而2012年在有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只有17.1%的企业享受了该项政策,共减免税额6.4亿元,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投入总量的5.0%。政策惠及面窄,落实金额比率低,使创新政策的实施效果大打折扣。

  五、对策建议

  1、加强有利于R&D活动的环境建设。第一,进一步强化企业R&D活动主体地位。在制定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时,要充分考虑企业需求,在科技投入、研究计划和人员配置上向企业倾斜。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第二,切实贯彻落实国家相关税收激励政策,扭转创新政策实施不理想的局面。改变重视出台政策措施、忽视落实政策措施的工作作风。从目前反映比较强烈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免税等具体政策落实入手,认真梳理落实各项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第三,完善研发的金融服务。大力扶持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广泛引进国内外风险投资;推广无形资产抵押;推荐企业进入三板和二板市场;完善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引进外地成功的融资担保模式等等。第四,促进企业技术开发机构的建设。2012年我市只有7.0%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有技术开发机构,为此除继续实施对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支持外,应尽快恢复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评定和奖励工作,或者在全市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通过实施配套政策措施,引导更大一批企业建立技术开发机构。

  2、加大对R&D活动的投入力度。第一,提高政府对企业研发的直接投入。集中政府可控的技术创新资源,在进一步加大财政性投入力度的同时,改革投入体制机制,可考虑设立全市技术创新基金,整合分散的投入方式,集中和连续地支持重点项目和企业。第二,鼓励投入渠道多元化。创造有利条件,深入开展银企合作,同时引导和激励社会资金、境外资金对科技创新活动的支持。第三,进一步推动企业对R&D活动的投入。加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技术创新的考核,规定企业R&D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最低比例;加强监管,确保研发经费专款专用。最终要逐步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以企业投入为主体,其他渠道投入为重要支撑的全社会科研投入体系。

  3、健全人才体系。以高新区和科技创业园区为基地、以科技项目为纽带,加快引进和培养一批掌握高新技术的科技人才、拥有资金项目的创业人才、善于资本运作的金融人才、熟悉现代化管理的高素质领导人才和专业化技术中介人才队伍。改进和完善科技人才分配制度,积极推进股票期权、年薪制、技术入股等激励措施,鼓励资本、技术等要素参与分配,实行技术发明人、企业管理者、职工持股和控股办法。推动人才评价方式由凭资历、讲文凭的“论文式”向凭效益、讲贡献的“企业式”转变。

  4、进一步深化产学研合作。产学研结合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抓住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这个关键,注重实效,扎实推进。要切实发挥企业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的主体作用,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力量,在全社会范围推进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办技术中心、中试基地,或通过联营、投资、参股等多种方式实现与企业的联合,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实力,从根本上改变大部分科技力量游离于企业和市场之外的局面。要支持企业以各种方式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积极支持建立产学研战略联盟,合理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共性和关键性技术难题。同时政府要积极主动地为产学研项目提供各方面服务,促进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企业孵化和产业化的有机结合。

  5、大力推进开发区建设。开发区是高新技术企业和人才的荟萃地,是创新创业的沃土。强化以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为代表的各类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孵化、科技成果转化、风险投资和融资担保、技术交易和中介服务、资本和人才集聚等功能,形成以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的大企业为核心,专业化分工协作配套的企业群体。开发区的发展战略、管理模式、政策法规要体现企业的主体地位,把工作重点放在营造环境、构筑公共创新平台、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和发展投融资机构等方面,全力为企业的创新创业、成长壮大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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