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无障碍阅读|登录|注册

湖北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统计测度研究

2014-09-10 10:09 综合处

  【内容提要】2013年12月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指出,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推进城镇化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是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在湖北省新型城镇化不断向前推进的过程中,建立科学合理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的评价标准,是引导湖北省加快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本文提出了湖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统计测度指标体系构成,进行了统计测度与实证分析,并就新形势下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了几点思考。

  一、 湖北推进新型城镇化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一)推进新型城镇化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

  2011年湖北省城镇化率过半,2012年达到53.5%,实现了城乡结构的历史性变化,标志着湖北省由以乡村型社会为主体的时代进入到以城镇型社会为主体的新时代。湖北省已进入经济社会发展的“黄金十年”,正处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黄金时期。推进新型城镇化事关今后湖北发展大局,事关发展的方向和层次,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湖北的潜力所在,动力所在,希望所在。

  (二)推进新型城镇化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抓手

  所谓的“中等收入陷阱”是指当一个国家的人均收入达到中等水平后,由于不能顺利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导致经济增长动力不足,最终出现经济停滞的一种状态。按照世界银行的标准,2012年我省人均生产总值达到6110.47美元,已经进入中等收入偏上行列,面临“中等收入陷阱”威胁时期。李克强总理曾指出城镇化可助力中国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城镇化是中国最大的内需潜力所在。毫无疑问,将新型城镇化作为湖北破解 “中等收入陷阱”的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成为现实的选择和重要抓手。

  (三)推进新型城镇化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必须以改善需求结构、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城镇化为重点,着力解决制约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结构性问题。目前湖北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必须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扎实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推动湖北新型城镇化大进展。

  二、湖北新型城镇化发展现状分析

  近些年来,湖北省委、省政府抢抓我省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采取一系列重大战略措施,加快我省城镇化发展,全省呈现出城镇化率明显提高、城镇体系逐步完善、城镇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城乡社会事业统筹发展的良好局面。我们运用熵权法对2012年全省地级市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进行了综合测评。

  (一)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在持续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的指引下,湖北省新型城镇化进程得到了健康有序的推进,新型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城镇的核心地位显著提高。2012年全省城镇化水平为53.5%,12个地级市建成区面积达到1311平方公里(2012年底)。全省12个地级市以0.71%的国土面积,承载了26.3%的人口和54.8%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按辖区口径)。城镇体系日趋合理,初步形成了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并与产业布局相协调的城镇格局。2012年湖北新型城镇化发展综合指数排名前三甲的依次是武汉(89.9分)、襄阳(71.8分)和宜昌(70.0分)。其中,武汉市得分高出第2名18.1分。武汉市综合实力、发展后劲和辐射带动能力得到很大提升,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武汉城市圈和中心城市功能明显增强,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城镇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不断提升,城乡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全省新型城镇化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城镇体系明显优化。截至2012年底,湖北省有城镇818个,其中省辖市12个,县级市24个(含3个直管市),县城40个,建制镇742个。按城镇规模分,全省有特大城市和大城市6个、中小城市40个、3万人以上的建制镇46个。近年来,随着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的加速,高铁时代的全面到来,城镇发展空间得到进一步拓展,沿江城镇带和沿高铁城镇带发展迅速,我省城镇布局得到进一步优化。

  湖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评价结果及排名

  城市

  综合排位

  综合得分

  经济高效

  功能完善

  社会和谐

  环境友好

  城乡统筹

  排位

  得分

  排位

  得分

  排位

  得分

  排位

  得分

  排位

  得分

  武汉

  1

  89.9

  1

  25.83

  1

  19.97

  1

  14.13

  6

  14.61

  1

  15.31

  黄石

  4

  70.0

  4

  17.06

  2

  16.66

  8

  10.17

  11

  12.98

  3

  13.10

  十堰

  9

  65.9

  8

  16.53

  12

  12.38

  6

  10.69

  1

  16.49

  12

  9.79

  宜昌

  3

  70.0

  6

  16.60

  3

  15.35

  5

  11.19

  8

  14.14

  5

  12.72

  襄阳

  2

  71.8

  2

  17.64

  5

  14.91

  4

  11.67

  9

  14.09

  2

  13.50

  鄂州

  6

  68.9

  3

  17.54

  6

  14.60

  11

  9.24

  5

  14.73

  4

  12.76

  荆门

  7

  68.1

  5

  16.94

  8

  14.36

  7

  10.56

  7

  14.18

  8

  12.05

  孝感

  5

  69.3

  7

  16.59

  9

  14.31

  9

  9.96

  2

  16.21

  7

  12.19

  荆州

  8

  66.3

  11

  14.77

  7

  14.41

  3

  11.78

  10

  13.02

  6

  12.36

  黄冈

  10

  64.9

  9

  15.18

  4

  15.12

  2

  12.71

  12

  11.18

  11

  10.72

  咸宁

  11

  64.8

  12

  14.72

  10

  14.02

  12

  8.97

  3

  15.19

  9

  11.90

  随州

  12

  64.0

  10

  15.11

  11

  12.63

  10

  9.90

  4

  15.12

  10

  11.26

  (二)集约高效助推城镇经济腾飞

  经济高效的集约城镇:要实现城镇经济的集约发展,必须重点壮大经济实力,增强发展后劲,建设产城互动的经济强镇。在经济高效测评指数中,排名前5的城市依次是:武汉、襄阳、鄂州、黄石和荆门,得分别为25.83分、17.64分、17.54分、17.06分和16.94分。武汉市经济高效综合得分高于排名第2的襄阳46.4%,作为湖北省的龙头城市的武汉市,经济实力雄厚,城市发展集约高效,经济发展动力强劲。宜昌、襄阳作为湖北省两个副中心城市,新型城镇化发展步伐也在加快。宜昌人均GDP仅次于武汉达61517元;工业和建筑业基础雄厚,第二产业占GDP比重排名第1。2012年襄阳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32.5%,R&D人员达到17012万人,科技创新实力雄厚;外商直接投资项目达到26个,经济外向度高;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比、R&D人员指数和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合同指数都在全省排名第2。

  经济高效综合评价指数

  经济高效综合排位

  经济高效综合得分

  城镇化率指数 

  人均GDP指数

  第二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指数

  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指数

  固定资产投资占GDP比重指数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指数

  R&D人员指数 

  外商直接投资合同项目指数

  单位GDP能耗降低率指数

  武汉

  1

  25.834

  3.000

  3.000

  1.500

  4.000

  1.500

  3.000

  4.000

  3.000

  2.834

  黄石

  4

  17.057

  2.280

  2.085

  2.928

  2.452

  1.878

  2.236

  0.422

  0.093

  2.683

  十堰

  8

  16.535

  1.903

  1.730

  2.627

  2.802

  1.936

  2.060

  0.326

  0.116

  3.035

  宜昌

  6

  16.597

  2.035

  2.553

  3.000

  2.056

  1.570

  1.917

  0.970

  0.256

  2.241

  襄阳

  2

  17.640

  2.039

  2.146

  2.426

  2.373

  1.545

  2.362

  1.190

  0.605

  2.955

  鄂州

  3

  17.544

  2.355

  2.346

  2.512

  2.000

  2.215

  2.024

  0.000

  0.093

  4.000

  荆门

  5

  16.937

  1.901

  1.959

  2.404

  2.556

  1.923

  1.776

  0.186

  0.302

  3.930

  孝感

  7

  16.592

  1.886

  1.543

  1.507

  3.063

  2.560

  2.017

  0.913

  0.488

  2.613

  荆州

  11

  14.771

  1.767

  1.542

  2.124

  2.571

  2.499

  1.863

  0.218

  0.186

  2.000

  黄冈

  9

  15.183

  1.500

  1.500

  1.701

  3.183

  2.716

  1.962

  0.058

  0.302

  2.261

  咸宁

  12

  14.718

  1.767

  1.788

  1.974

  2.548

  3.000

  1.500

  0.002

  0.000

  2.141

  随州

  10

  15.114

  1.645

  1.698

  1.794

  3.214

  2.499

  1.925

  0.043

  0.256

  2.040

  (三)完善功能决定城镇未来

  功能完善的便捷城镇:完善的城镇功能是提升城镇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基础,也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标志。在功能完善指数排名前5名的依次是武汉、黄石、宜昌、黄冈和襄阳。武汉市作为龙头城市近年来城市功能建设有了长足发展,比较优势是湖北省其他城市无法比拟的,功能完善指数得分高出第2名3.32分,武汉市城市智能化程度高,2012年武汉市互联网用户数达到330万户,大大超出全省平均水平。在二级城市中黄石市在城市道路面积占比、农村人均住房面积和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支出指数得分较高,排名分别处在第1位、2位和3位。新型城镇化所要求的提升城镇功能,既要不断完善城镇的城市道路、管网设施基本功能,又要进一步强化城镇智能化的互联网基础主导功能;同时,通过规范、高效的城镇管理,加大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投入来确保城镇功能在运行中实现全面提升。

  功能完善综合评价指数

  功能完善指标排序

  功能完善综合指标得分

  年末实有城市道路面积指数

  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数指数 

  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支出指数

  排水管道长度指数 

  年末实有公共汽(电)车营运车辆数指数

  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指数

  农村人均住房面积指数

  武汉

  1

  19.975

  2.773

  3.000

  2.392

  3.000

  3.000

  1.809

  4.000

  黄石

  2

  16.662

  3.000

  1.589

  2.603

  1.602

  1.620

  2.354

  3.894

  十堰

  12

  12.380

  2.180

  1.658

  1.839

  1.545

  1.656

  1.500

  2.000

  宜昌

  3

  15.353

  2.228

  1.680

  2.469

  1.604

  1.691

  1.971

  3.711

  襄阳

  5

  14.915

  1.759

  1.704

  3.000

  1.603

  1.681

  1.976

  3.192

  鄂州

  6

  14.600

  2.768

  1.500

  1.796

  1.625

  1.550

  2.059

  3.302

  荆门

  8

  14.359

  2.324

  1.561

  2.287

  1.587

  1.574

  1.924

  3.101

  孝感

  9

  14.311

  2.916

  1.637

  2.084

  1.520

  1.538

  2.282

  2.333

  荆州

  7

  14.406

  2.138

  1.740

  2.724

  1.542

  1.624

  2.085

  2.554

  黄冈

  4

  15.116

  2.974

  1.621

  1.507

  1.500

  1.500

  3.000

  3.014

  咸宁

  10

  14.022

  1.500

  1.580

  1.504

  1.504

  1.534

  2.657

  3.743

  随州

  11

  12.627

  1.704

  1.536

  1.500

  1.509

  1.560

  2.515

  2.304

  (四)和谐社会凝聚城镇向心力

  公平包容的和谐城镇: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使生活在城镇的每一个人,其基本生存条件能够得到满足,最终在城镇获得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在社会和谐测评指数中,排名前5的城市依次是:武汉、黄冈、荆州、襄阳和宜昌。除去武汉、宜昌和襄阳三大城市外,近年来黄冈和荆州在的社会和谐保障工作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2012年黄冈市教育事业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达19.5%,排名第1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占比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比重都处于第3位。荆州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财政收入比重达16.7%,排第1位;医院、卫生院床位数达到20569张,排名第3名。

  社会和谐综合评价指数

  社会和谐指标排序

  社会和谐综合得分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占常住人口比重指数

  医院、卫生院床位数指数 

  教育事业经费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比重指数 

  保障性住房竣工面积指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比重指数 

  武汉

  1

  14.133

  4.000

  4.000

  1.012

  3.000

  2.121

  黄石

  8

  10.169

  2.419

  2.227

  1.262

  1.726

  2.534

  十堰

  6

  10.688

  2.851

  2.378

  1.083

  2.074

  2.302

  宜昌

  5

  11.194

  3.686

  2.599

  1.298

  2.111

  1.500

  襄阳

  4

  11.666

  2.910

  2.717

  1.619

  2.144

  2.276

  鄂州

  11

  9.237

  2.803

  2.000

  1.357

  1.500

  1.578

  荆门

  7

  10.560

  3.153

  2.278

  1.000

  1.776

  2.353

  孝感

  9

  9.960

  2.472

  2.309

  1.345

  1.558

  2.276

  荆州

  3

  11.779

  3.293

  2.656

  1.071

  1.759

  3.000

  黄冈

  2

  12.712

  3.507

  2.636

  2.000

  1.930

  2.638

  咸宁

  12

  8.971

  2.167

  2.269

  1.143

  1.711

  1.681

  随州

  10

  9.898

  2.000

  2.100

  1.560

  1.548

  2.690

  (五)宜居环境让城镇生活更美好

  环境友好的生态城镇:新型城镇化要求“友好”地对待环境,努力保持“发展”的城镇系统与“稳定”的环境系统之间的平衡,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在环境友好测评指数中,排名前5的城市依次是:十堰、孝感、咸宁、随州、和鄂州。随州市工业SO2排放量最低,城市污水处理率最高,随州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环境优势突出。孝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市绿化面积占比分别排名第1、和第2,车城十堰城市绿化覆盖面积占比指数、工业SO2排放指数和垃圾无害化处理指数排名都处在第1、2位城市生态环境良好。这些指标的高得分率成就了这5个城市优美的人居生态环境。

  环境友好综合评价指数

  环境友好指标排序

  环境友好综合得分

  建成区绿化覆面积占建成区面积比重

  工业SO2排放量指数 

  污水处理率指数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指数 

  武汉

  6

  14.607

  2.914

  3.903

  3.949

  3.840

  黄石

  11

  12.976

  2.930

  2.400

  3.646

  4.000

  十堰

  1

  16.487

  4.000

  4.718

  3.768

  4.000

  宜昌

  8

  14.140

  3.307

  3.343

  3.789

  3.700

  襄阳

  9

  14.093

  2.050

  4.627

  3.743

  3.674

  鄂州

  5

  14.727

  2.356

  4.497

  3.874

  4.000

  荆门

  7

  14.185

  3.128

  4.423

  3.659

  2.974

  孝感

  2

  16.207

  3.789

  4.566

  3.853

  4.000

  荆州

  10

  13.022

  3.140

  4.408

  3.474

  2.000

  黄冈

  12

  11.184

  2.000

  4.590

  2.000

  2.594

  咸宁

  3

  15.191

  3.408

  4.632

  3.726

  3.425

  随州

  4

  15.121

  2.724

  4.800

  4.000

  3.597

  (六)统筹发展实现全域城镇化

  城乡一体的全域城镇:城镇化是“农村”一极到“城镇”一极的社会变迁过程,城镇和农村作为不同的空间经济体,两者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在城乡统筹测评指数中,排名前5的城市依次是:武汉、襄阳、黄石、鄂州和宜昌。2012年黄石第一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8.3%,排名第2位,是非农化比重较高的城市。鄂州城乡一体化试点建设,为推进全省城镇化发展积累了有益经验。鄂州市坚持把城乡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全域规划,统筹构建城乡“四位一体”空间布局、统筹推进城乡产业融合发展、统筹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六网”工程、统筹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创新,加快了城镇化进程。2012年,鄂州城乡统筹指数排名第4,城镇化率达到62.09%。

  城乡统筹综合评价指数

  城乡统筹指标排序

  城乡统筹综合得分

  第一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指数 

  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指数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比重指数 

  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覆盖率指数

  武汉

  1

  15.311

  4.000

  3.711

  4.000

  3.600

  黄石

  3

  13.100

  3.615

  3.482

  2.702

  3.300

  十堰

  12

  9.793

  3.239

  2.000

  2.553

  2.000

  宜昌

  5

  12.722

  3.282

  3.595

  2.745

  3.100

  襄阳

  2

  13.500

  3.103

  3.910

  2.787

  3.700

  鄂州

  4

  12.762

  3.265

  3.967

  2.830

  2.700

  荆门

  8

  12.046

  2.915

  4.000

  2.532

  2.600

  孝感

  7

  12.190

  2.581

  3.709

  2.000

  3.900

  荆州

  6

  12.358

  2.231

  4.000

  2.128

  4.000

  黄冈

  11

  10.718

  2.000

  3.436

  2.383

  2.900

  咸宁

  9

  11.897

  2.718

  3.703

  2.277

  3.200

  随州

  10

  11.260

  2.667

  3.851

  2.043

  2.700

  三、湖北新型城镇化发展中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一)新型城镇化“质量”有待提高

  从数字上看,湖北城镇化率增长较快,但很多城镇的质量并未得到相应的改善。由于城镇化水平被简单地当作一个城市现代化的考核指标,一些地方为了提高城镇化速度,进行大规模的行政区划调整和不断扩大的城市建设,使很大的乡村区域都变成“城镇”,但实际上农民的生活质量并没有因户籍身份改变而有实质性的提高,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土地城镇化” 快于“人口城镇化”。因此,当前城镇化水平的数值增长很难真实反映城镇的现代化水平,城镇化“质量”有待提高。城镇化的实质应是产业结构转型、就业结构优化、资源环境友好的新型城镇化。

  (二)地区之间新型城镇化水平差异明显

  湖北省城镇之间城镇化水平差异明显。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一,12个市州间城镇化水平出现了较大差异,市际城镇化水平的差距进一步拉大。2012年,湖北省12个地级城市城镇化率最高的武汉市(79.3%)与最后一名的黄冈(39.4%)差距达39.9个百分点,城镇体系十分不均衡,城镇人口高度聚集在首位度高的城市,湖北城镇体系呈现出武汉市“一城独大”的格局。一方面,我省城镇空间布局不尽合理,东密西疏特点十分明显,城镇主要沿交通干线或长江汉水集聚,东部城镇数量多、密度高、规模大,而西部城镇少、规模小。另一方面,我省大中小城市与城镇的布局不够合理,缺乏梯次推进的发展格局,制约了城市的协调稳健发展。其中最显著的特点是二级城市规模偏小。

  (三)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城镇问题”日益严重

  由于注重速度而忽视质量,湖北新型城镇化出现了较多的城镇问题。其一,城镇人口增长过程中“半城镇化”现象显现。农民离开乡村到城市就业与生活,但在劳动报酬、子女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方面并不能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待遇,未能真正融入城市社会。其二,交通拥挤、房价飞涨、环境质量下降等城市病的加剧。城镇激增的人口加大了城镇在满足人们生活需求方面的压力,尤其是交通、能源、医疗和教育等设施供给方面问题突出。其三,城镇管理机制建设相对滞后。城镇管理机制尚未跟上城镇人口迅速增长的步伐,尤其是对外来人口的管理乏力,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制约着城镇的健康发展。

  (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剧

  随着工业化的推进,全省城镇环境呈持续下降趋势,环境问题已十分严重,主要是水、空气、噪声以及固体废物的污染。2012年黄石工业SO2排放量达到66.37万吨,是特大城市武汉市的2.6倍。环境设施建设滞后。相应于现阶段的经济发展水平,湖北省区域与城镇环境设施建设相对滞后。2012年,湖北城市污水处理率还没有一个城市达到100%。尽管近年来新型城镇化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快,总体上仍跟不上工业经济发展的步伐,很大程度上制约着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四、推进湖北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创新思考

  湖北城镇化进程过半以后,将进入城镇化强化阶段,必须要遵循城镇化发展的规律,探索湖北新型城镇化持续发展的正确路径。推进新型城镇化必须实施“五大创新”。

  (一)发展理念创新

  201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武汉视察期间,对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给予充分肯定。也就是未来武汉市的定位应该是具有可持续竞争力的“立足中部、面向全国、走向世界”国家中心城市。武汉市要成为全省跨越式发展的核心引擎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核心支点。湖北要大力推进产业、都市、文化、绿色襄阳建设。拓展和提升宜昌城市功能,使宜昌成为长江中上游区域性中心城市、世界水电旅游名城、现代化特大城市。加快区域中心城市发展。形成多点支撑、多极带动、各具特色、竞相发展的城市格局。

  (二) 发展方式创新

  针对“半城镇化”的状态,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改变城镇化进程中重人口流转数量而轻人口生活质量的倾向,通过新型城镇化发展方式的转变,做实城镇化。突出抓好节能减排,积极构建城市节能减排产业体系,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加快重点能源消耗企业的节能技术改造。加大环境整治力度,严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提高污水、垃圾、废气的处理能力。要努力改善生态环境,结合城镇规划,根据功能定位以及生态环境容量,对城镇建设规模、发展形态和开发方式进行分区控制;加强城镇湿地生态系统、绿地生态系统和城镇绿化建设。

  (三) 产业布局创新

  推进新型城镇化要走产城互动的城镇化道路,确保经济的“持久繁荣”。要大力发展特色产业,通过特色产业的发展,发挥资源、交通、区位优势,为城镇化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经济支撑。引导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发展一批产业集聚、集约经营、规模经济明显的工业园区和特色产业区。高度重视服务业的发展,提高城市对劳动力的吸纳消化能力。要以工促农。当前湖北进入工业化、城镇化“双加快”阶段,农业现代化相对落后,是整个发展当中的一块短板。必须以新型城镇为依托,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进农业现代化。

  (四) 体制机制创新

  城镇化是一场深刻变革,会带来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巨大变化。要真正实现城镇化,必须着眼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建立与新型城镇化相适应的体制机制。一是走“以人为本”的城镇化道路。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二是突破土地资源制约。加速城镇化必须破解土地瓶颈制约。三是创新新型城镇化建设投融资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多元化投融资体制。吸引社会资本全面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五) 社会管理创新

  在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中,应统筹城镇化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在社会和谐中加强城镇化管理。尤其是加强针对增量市民的服务和管理,逐步适应以城镇人口为主体和核心的社会管理。要针对流动人口和留守人口作出妥善安排。要建立强有力的推进机构,加强制度建设,构建制度化的区域合作机制。要积极探索符合城镇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与城镇密集区特点相适应的城镇区划体系。

附件:

 已阅 28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