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服务业是实现湖北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战略选择
[内容提要]国际经验表明,服务业快速发展一般发生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整体经济由中低收入水平向中上等收入水平转化的时期。经济发达国家,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已经达到70%左右,特别是随着金融保险、电信以及软件开发等现代服务行业的迅速发展,服务业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第一推动力。2013年湖北人均GDP达到6884美元,标志着湖北经济进入中等收入水平的阶段,在低收入阶段形成的经济增长模式、产业体系、产品结构已开始不适应新的需求,必须将服务业发展作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主攻方向。未来10年,湖北经济发展正处于服务业快速崛起的阶段,全面把握湖北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切实转变发展理念,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对实现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大的战略意义。
一、服务业发展的主要特征
改革开放以来,湖北服务业得到快速发展,服务业总量不断实现新跨越,分别于1997年、2006年、2009年和2013年突破1000亿元、3000亿元、5000亿元和9000亿元,2013年为9398.77亿元,比上年增长10%,占GDP的比重为38.1%,比上年上升1.2个百分点,扭转了2006年以来全省服务业比重持续下降的局面,居全国第20位,服务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由2010年的30.2%上升到37%,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拉动GDP增长3.8个百分点。
1.服务业结构变化总体上符合经济发展规律。改革开放以来,湖北产业结构实现了由 “二、一、三”到“二、三、一”的历史性转变。第一产业占GDP比重持续下降;第二产业比重虽然有所波动,但基本稳定在45%以上;第三产业变动较大,但总体呈上升趋势,稳定性较强。1978年,湖北服务业占GDP的比重仅为17.3%,其后稳步提升到2002年的历史最高点42.6%。2000-2003年间服务业占GDP比重超过第二产业,最高时超过二产业2个百分点。2003年、2004年湖北服务业比重连续两年出现下滑,2004年降为40.7%;其后虽逐年反弹,2008年恢复到40.8%,但4年间仅上升了0.1个百分点。从2008年开始,由于湖北工业化、市场化进程再度加快,根据霍夫曼定律和克拉克定理判断,均处在工业化加快发展中期阶段,服务业比重出现持续下滑的趋势,并且一直在40%以下运行,最低降至2011、2012年的36.9%。2013年在中央政策出现较大变化并对服务业发展产生巨大冲击的特殊环境下,湖北服务业发展超出预期,出现了现代服务业发展快、金融业保持强劲增长态势、房地产业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增强等新的亮点,服务业比重达到了38.1%,比上年回升1.2个百分点,结束了2006年以来连续六年逐步下滑的走势(详见图1)。
图1:湖北三次产业结构演变图(1978-2013)
2.服务业整体效能有待提升。纵观国内外,由中低收入水平向中上等收入水平转化时期,经济发展存在许多显著的共性特征,最重要的特征就是服务业的快速崛起。20世纪六七十年代,欧美发达国家与拉美、东亚国家相继突破了人均GDP4000美元,日本、韩国和欧美发达国家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实现了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的转变,经济普遍保持了十年以上的高速增长,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我国发展领先的江苏、浙江和广东3省均于2007年超过4000美元,率先提出了大力发展服务业的经济发展战略,呈现出经济结构优化、科技创新提升等特点,产业结构迈向了更高层次。湖北第一产业、第三产业占比与全国前五年水平接近,总体产业结构呈退化趋势,其负面影响应引起高度重视。全省服务业企业数量众多,但规模偏小,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竞争力的企业较少,尚未形成集群发展的态势。2012年湖北重点服务业单位数2630个,分别相当于京、沪、粤、苏、浙、鲁的17.9%、29.9%、24.2%、26.0%、35.6%、36.4%,均不到半数;营业收入为2412亿元,分别为京、沪、粤、苏、浙、鲁的11.4%、17.6%、18.9%、31.2%、42.2%、50.9%。从总体情况看,湖北技术研发、生产制造、销售等环节的关联度不高,没有形成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趋势。
3.服务业结构与就业结构偏离度大。结构偏离度指标(结构偏离度=产业的就业人数比重-产业在GDP中的比重)反映的是产业结构中某产业产值比重与就业比重是否处于同步变化和对称状态,服务业是缓解就业压力的主渠道。与西方发达国家和绝大部分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服务业平均吸收就业劳动力的比重仍然很低,中部省份特别是湖北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偏离的问题更加严重。湖北服务业从业人员偏少,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偏离的问题更加严重,近几年我省结构偏离度在3左右,离理想值0还有一定的差距。2012年湖北服务业从业人员比重为34.8%,低于全国水平0.4个百分点;重点服务业从业人数为57.7万人,分别为京、沪、粤、苏、浙、鲁的21.4%、32.6%、21.0%、36.7%、43.7%、21.0%。从中部六省产业结构演变的趋势来看,湖北近几年来服务业比重下降最为明显,从业人员增长乏力。2005年至今,山西、江西、河南3省的服务业比重分别上升1.9个、0.3个和2个百分点,湖南基本持平,我省下降2.2个百分点,只好于安徽,湖北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吻合性偏离度最大。
4.产业投资力度不断增强但结构有待优化。2005年以来,湖北第三产业固定资产投资以年均28.2%的速度增长,2013年达到10585.57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2.5%。然而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房地产、水利环境、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行业,投资比达41.2 %;对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投资较少,仅为4.5%,制约了这些行业的发展。加之交通运输、水利环境、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的投资主要集中于基础设施建设,对拉动第二产业特别是工业发展的作用较大,而对服务业的拉动作用不明显。不合理的投资结构造成服务业增长的后劲不足,影响了我省服务业发展。
5.现代服务业成为服务业发展新的增长点。根据有关理论与先进国家和地区的发展经验,随着经济发展到工业化中后期阶段,服务业内部结构会发生变化,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起到的作用将会越来越大,逐渐成为经济发展的引擎。近年来,随着我省城镇化步伐进一步提速,工业化、市场化进程再度加快,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稳步提高,为服务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全省服务业内部结构不断优化,现代服务行业在服务业中的比重快速提升。2012年全省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全部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60.4%,比2009年提高了2.7个百分点。2013年主要现代服务业行业增速在领跑服务业内部,成为全省服务业增长的重要推手:金融业增加值增长15.6%,占全部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为11.4%,比2005年提高6.6个百分点;房地产业增长10.2%,比重为8.5%,提高0.3个百分点;营利性服务业增长11.8%,比重为19.1%,提高3.7个百分点。
二、服务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服务业比重低。2013年,全省服务业占GDP的比重38.1%,与国内外平均水平相比,湖北这一比重明显偏低。从全国来看,我省这一比重居第20位,比全国平均水平低8个百分点,比服务业最发达的北京市低一半以上,在中部六省也只位列第3位。同世界平均水平来看,我省的差距更大。当前,全世界服务业平均比重为62%,其中22个高收入国家为65%,48个中等收入国家为52%,34个低收入国家为43.5%,服务业尚未成为我省经济的主导。由于服务业发展不足,我省GDP总量长期低于湖南,只是在2012年才实现9年来的首次超越,服务业发展不足已成为制约湖北在中部率先崛起的短板(详见表1)。
表1:2005-2013年中部六省服务业比重(%) | |||||||||||||
湖北 | 河南 | 湖南 | 安徽 | 江西 | 山西 | ||||||||
2005 | 40.3 | 30.0 | 40.4 | 40.0 | 34.8 | 38.1 | |||||||
2008 | 39.4 | 28.3 | 40.1 | 36.5 | 33.8 | 37.7 | |||||||
2009 | 39.6 | 29.3 | 41.4 | 36.4 | 34.4 | 39.2 | |||||||
2010 | 37.9 | 28.6 | 39.7 | 33.9 | 33.0 | 37.1 | |||||||
2011 | 36.9 | 29.7 | 38.3 | 32.5 | 33.5 | 35.2 | |||||||
2012 | 36.9 | 30.9 | 39.0 | 32.7 | 34.6 | 38.7 | |||||||
2013 | 38.1 | 32.0 | 40.3 | 33.0 | 35.1 | 40.0 |
2.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缓慢。我省制造业生产方式较粗放,产业技术创新能力较弱,企业内部生产经营社会化分工、专业化程度不高,对市场化的生产性服务业需求不大,很大程度上抑制了服务业的发展。同时,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对服务业的发展也产生了一定的“挤出”效应。2006-2012年,全省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2%,低于同期工业增速9个百分点,这个增速也低于中部安徽年均增速1个百分点。
3.新型服务业发展不足。我省服务业内部结构仍不理想主要体现在“两通”(流通、交通)占较大比例,而新型服务业比重较低。2013年全省服务业中,批发、零售业所占比重最大,为20.3%,其次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所占比重为11.5%,上述“两通”所占比重合计达到31.8%。“两通”所占比重虽大,但处于相对分散、规模较小、单打独斗的局面,带有明显的传统运行模式。与服务业发达地区比较,湖北传统产业高于这些地区,新型服务业比重要低于这些地区;与中部地区相比,2012年湖北新型产业比重为61.8%,低于安徽居中部第2位,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1个百分点(详见表2)。
表2:2012年分省市服务业结构比较(%)
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 | 批发和零售业 | 住宿和餐饮业 | 金融业 | 房地产业 | 其他 | 传统产业 | 新兴产业 | |
发达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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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 6.0 | 16.3 | 2.7 | 18.6 | 9.1 | 47.3 | 25.0 | 75.0 |
上海 | 7.3 | 27.0 | 2.4 | 20.1 | 9.4 | 33.7 | 36.8 | 63.2 |
江苏 | 10.0 | 24.3 | 4.4 | 13.3 | 12.7 | 35.2 | 38.7 | 61.3 |
浙江 | 8.2 | 23.5 | 4.2 | 17.6 | 12.3 | 34.3 | 35.8 | 64.2 |
广东 | 8.9 | 23.9 | 4.9 | 12.0 | 13.7 | 36.6 | 37.7 | 62.3 |
四川 | 8.6 | 16.3 | 7.5 | 15.8 | 8.5 | 43.2 | 32.4 | 67.6 |
中部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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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 18.1 | 21.2 | 6.4 | 13.7 | 6.4 | 34.2 | 45.7 | 54.3 |
河南 | 12.6 | 20.5 | 9.8 | 11.1 | 11.4 | 34.7 | 42.9 | 57.1 |
湖北 | 11.4 | 20.6 | 6.2 | 10.6 | 8.4 | 42.8 | 38.2 | 61.8 |
湖南 | 12.5 | 21.4 | 5.3 | 6.7 | 6.6 | 47.5 | 39.2 | 60.8 |
江西 | 14.1 | 20.9 | 6.9 | 9.2 | 9.4 | 39.5 | 41.8 | 58.2 |
安徽 | 11.6 | 21.7 | 4.8 | 11.0 | 11.8 | 39.1 | 38.1 | 61.9 |
4.服务业发展不平衡。2013年全省17个市州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只有武汉、恩施州和神农架林区,比重最低的天门市只有27.6%,比武汉市低20.4个百分点。总体来看,武汉市由于是省会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服务业发展领先了一步;恩施州和神农架林区因二产业相对不发达,服务业比重相对较高。其他14个市州服务业发展水平还比较低下,有巨大的发展空间(详见图2)。
三、服务业发展的机遇与政策建议
服务业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主要增长点,是缓解就业压力的主渠道,是提升经济质量的战略举措,这已成为共识。当前,湖北服务业正处于“天时地利人和”这样一个最佳时期。
一是天时。主要表现在经过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湖北经济高速发展,为服务业奠定了物质条件、技术优势和消费能力。2013年湖北人均GDP已经达到6884美元,但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却仅为38.1%,比全国平均水平低8个百分点,这清楚地显示湖北服务业的发展潜力和希望所在,服务业正处于迈上新台阶、将实现质的飞跃式发展的起跳期,2013年服务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由2010年的30.2%上升到37%,拉动GDP增长3.8个百分点,服务业税收增长19%,增收249亿元,对税收增收贡献率达到64%,增幅快于第二产业20个百分点,服务业日益成为引领转型发展的新引擎。制造业已经向产业的前后两端延伸,前端涉及策划、研发、设计等领域,后端已经延伸到品牌管理、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等领域。制造业服务的社会化派生出一批新型的生产性服务业,在促进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的同时,大大拓展了服务业的发展空间,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高新技术产业的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必将促进服务业的优化升级。在新技术的带动下,传统的商业、运输业和餐饮业得到改造升级,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信息传输、网络通讯、电子游戏等新型产业快速发展,无论是服务形式,还是服务内容都在发生巨大变化。服务业发展的春天已悄然来临,湖北必须顺势而为。
二是地利。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湖北时要求我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这既是对湖北提出的要求,同时也是为湖北实现中部率先崛起指出的方向。在新一轮的经济结构转型调整中,湖北服务业得地利,主要表现在湖北有发展服务业的人力资源优势、科技优势、文化优势和对内开放的区位优势,这些战略性资源日益得到国家高层的重视,受到国内外企业家的青睐。2013年,服务业成为全省招商引资新亮点,新批外商投资企业142个,增长10.1%,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45.4%,增幅高于全省利用外资平均水平23.8个百分点。如我省服务业比重能够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全省的GDP总量将增加2000亿元以上,湖北在全国和中部的领先优势将进一步扩大。
三是人和。湖北服务业得人和,主要表现在政策层面和市场需求上。从中央的决策部署来看,服务业已成为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主攻方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面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出现的产能过剩、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种种矛盾和问题,审时度势,明确提出“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国务院在2012年正式印发了《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李克强总理强调,中国将把发展服务业作为打造经济“升级版”的战略举措和释放“改革红利”的重要突破口。目前无论是人们的现实消费能力还是人们的预期消费愿望,无论是居民消费结构的变化还是居民消费产品的丰富,都对服务业规模、结构和更高层次的发展提出了要求,为服务业壮大带来了强劲的动力,从湖北经济现状分析,“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最大的潜力集中体现在服务业上。过去十年,湖北由于思想观念不够解放,在服务业发展的许多重大问题上均未抢得先机,直接导致了湖北服务业发展与沿海发达地区和全国拉开了距离,全省服务业占GDP的比重仅38.1%,与湖北经济实力和资源优势在全国的地位严重不符。
当前,湖北正值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黄金十年”,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期和深化改革的攻坚期,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阶段,全省上下要切实把握好服务业大发展、大提高、大繁荣的最佳时期,推动湖北向经济更好、结构更优、质量更高、后劲更足、实力更强的方向发展。
1.统一思想,切实把服务业作为湖北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结构调整的战略重点。近30年来,中国普遍存在“无工不富”的偏好,许多地方把经济工作的重点集中在工业上,提出了“工业强省”和“工业倍增”战略,土地、资金、人力、资金等优势资源向工业倾斜。不可否认,这些举措为我国迅速从一个传统农业大国变为制造业大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其代价是巨大的。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是衡量现代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加快发展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在三次产业结构中的比重,尽快使服务业成为湖北经济的主导产业,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由之路,是有效缓解能源资源短缺的瓶颈制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迫切需要,是实现综合实力整体提升的有效途径,是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全省上下必须从战略的高度把加快发展服务业作为一项重大而长期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实抓好。省政府要进一步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发展服务业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科学调整服务业发展布局,完善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落实力度;大力推动体制改革,拓展服务业发展空间;完善领导班子目标考核办法,加大对服务业发展的考核力度。
2.更新观念,充分发挥市场在服务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经济理论和经济实践都表明,市场化是服务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市场化程度越高,服务业发展越快。市场开放程度、市场经济发展程度是服务业的基础和支撑。目前我省信息服务业、快递业等现代物流业、商务服务业、高技术服务业等迅速发展,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带动作用日益凸显,但服务业总体上供给不足,结构不合理,服务水平低,竞争力不强,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不高,主要根源在教育、医疗、金融、信息、文化、现代物流、旅游等领域还有许多“红灯区”,政府管制过多,国有比重过高,最终导致了这些领域竞争不充分,严重制约了服务业的发展。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更新观念,充分发挥市场在服务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着力解决服务业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简政放权和体制改革,打破行业垄断和部门分割的局面,消除市场壁垒,逐步形成公开透明、管理规范和全行业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实现要素的自由流动,增强服务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3.优化结构,大力发展“六大”新型服务业。新型服务业是全省服务业的薄弱环节,是湖北经济运行中的短板。新型服务业的发展不仅对服务业本身,而且对提升其他产业竞争力,改善我省投资环境将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在积极稳步推进货物贸易、餐饮等传统服务业发展的同时,大力发展新型服务业,突出发展6大产业。一是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带动交通、邮政、仓储、电子信息、网上支付等产业的快速发展,2013年,我省电子商务已成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的新动力。全年限额以上电子商务企业实现消费品零售额增长62.7%,是全省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的4.5倍。二是以金融体制改革和利率市场化为契机,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业;三是利用湖北科教优势,大力发展建筑设计、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创意产业和软件产业;四是应对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赡养系数提高的实际,利用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家政服务业、养老产业及健康产业;五是适应人们在物质生活水平提高后对精神需求增加的现实,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六是以推进城镇化为抓手,继续稳步推进房地产业的发展。
4.整合资源,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市场主体数量多少、规模大小、结构优劣,是衡量一个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始终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保护、鼓励勇于改革创新的企业家,让他们放心、放手、放胆干事创业;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对各类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少干预、多服务,少限制、多支持;进一步强化市场意识,学会用市场经济手段和机制谋求发展、破解难题,全力支持企业发展;进一步制定和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大力实施“市场主体增量行动”“回归创业工程”,在投融资、税费优惠、土地使用、劳动保障和财政扶持方面进一步加大对服务业的扶持力度,让更多的阳光雨露催生出新的市场主体,实现提速增量,让更优的政策措施激发服务业做大做强,实现提质增效。
5.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全省要从各地区服务业发展的基础条件出发,制定不同的区域产业指导政策。鼓励、引导不同地区依据自身比较优势和产业发展基础,确立不同的发展重点。在服务业相对发达的武汉、黄石、宜昌、襄阳等地的一些中心城区,重点是大力发展设计创意、金融保险、信息服务、文化产业等知识密集型产业、现代物流业和旅游业;在荆州、孝感、鄂州等地区的一般县市,在继续大力发展传统服务业的同时,要将农业服务业、文化产业、健康产业等作为发展重点;在旅游资源丰富的武陵山地区和大别山地区,要突出发展旅游业、交通运输业等产业。总之,产业结构的调整与转型升级不能搞一刀切,要根据各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找准各自切入点。
6.重视人才,为服务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专业人才对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是重要的乃至决定性的,而且这也是我们服务业发展的瓶颈。一是要进一步完善人才工作机制,稳定人才队伍;二是深入实施人才兴省战略,利用湖北“百人计划”这个平台,重点引进一批复合型、国际型的服务业人才;三是支持省内高等院校增设服务业紧俏专业,与有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建立实训、实习基地,加快培养一批社会急需的信息服务、金融保险、现代物流等熟悉国际规则、适应市场需求的经营管理型人才;四是加强岗位职业培训,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职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服务业从业人员水平,使服务业成为湖北经济的领头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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