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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形势下如何提高经济普查数据质量

2019-08-16 09:42 吉林省统计局

  经济普查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经济普查是一次大国体检,是一次对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全面透视。从国家层面而言,经济普查可以摸清我国二三产业的总量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特别是第四次经济普查将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2019年根据经济普查数据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为此,经济普查数据质量如何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作为一名统计工作者,全程参与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阶段、入户正式登记阶段等所有普查业务工作,深知经济普查专业性强、经济指标多、普查单位对象种类繁多等特点,全方位提高经济普查数据质量难度很大。现就现阶段新形势下如何提高经济普查数据质量,谈谈自己的认知和看法。

  一、经济普查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绝大部分普查员素质难以达到高标准经济普查的工作要求。经济普查涉及的范围广、内容多、难度大、信息量多,对专业知识、业务素质要求高,报表涉及工业、贸易、服务业、房地产、建筑业等各个专业普查表的填报,而第四次经济普查增加经济效益和资产负债情况的调查,这对普查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懂统计知识、会计知识、电脑操作、PDA操作等复合人才,还能胜任普查工作任务的要求,然而,现在普查员绝大多数是村会计和社区委主任,一般年龄偏大,对普查所需的财务、统计等知识知之甚少,加之接受新知识的能力较弱,虽然经过短期培训,但仍难以适应普查工作的高标准、高要求,对所填报的各项表种及各项指标一知半解,甚至曲解了指标含义,因此,普查员的素质是保证经济普查数据质量的根本保证。

  (二)部分普查员责任心不强。普查员作为源头数据的采集者,是做好普查的关键,其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普查数据的准确性。部分普查员在入户普查登记时,询问的言语表述、方法措施不到位,不掌握入户采集数据技能,对普查对象引导也不够;有的图省事、怕困难、敷衍应付,上门不宣传,对普查对象填报的统计数据,听之任之,有的由于责任心不强,对财务制度或账目不健全的普查对象,不能作出符合实际的分析和判断,导致源头数据质量的第一道关口失守。因此,普查员的责任心保证经济普查质量的关键。

  (三)普查对象法律意识淡薄。随着社会经济成分日趋复杂,普查对象大部分对《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一无所知,根本不清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是普查对象应该履行的义务,有的根本没有意识到虚报、瞒报、拒绝提供统计数据是一种违法行为,一些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存在怕暴露家底、怕多缴纳税费等种种顾虑,对普查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话难听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甚至瞒报现象时有发生。还有一些没有正规财务报表或零报税的企业和个体户,填报普查数据的合理性难以评估,增大了获取准确数据的难度。

  (四)普查对象配合度不高,取得准确数据困难。一是不配合,拒绝提供普查入户登记需要的各种资料,尤其是不提供营业执照的普查对象,普查员无法判断该单位是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还是个体户,给普查工作带来困难;二是不提供财务资料,有些法人单位在普查过程中能提供企业的基本情况,但进入普查登记阶段,涉及相关财务指标,大部分企业负责人躲避、财务人员回避,涉及的个体户,普查员只要问到收入,很多人就不配合提供;三是提供的统计资料不准确,“四下”企业大部分是小规模纳税人,没有专职统计人员,即使当场把普查表勉强填上,也是企业相关人员估计着报,有的企业甚至连房租、水、电、暖等明显的费用支出都填不全。

  (五)统计部门单打独斗搞普查的格局仍然没有打破。经济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需要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才能完成,然而目前情况是职能部门参与程度比较低,他们认为普查是统计局的工作。职能部门参加现场登记,共同剖析企业经营数据构成、共同评估分析数据合理性的局面还没有形成。

  (六)是普查宣传工作还存在盲区。尽管每次普查的宣传工作,都是富有成效的,然而从现场登记过程来看,每次普查宣传都存在着盲区和死角,宣传的内容对普查对象的针对性不够强,普查员不会现身说法,《告知书》发放不及时、不全面,致使有些企业不知晓开展经普查对其经营和发展的好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普查对象的参与、配合意识,增加了普查登记工作的难度。

  (七)统计部门普查数据审核不到位。现在经济普查工作任务主要集中在基层统计部门,由于县级统计局工作人员少,工作量繁重,普查数据做不到随报随审,造成数据审核把关与现场登记脱节,没有起到及时发现问题和纠正问题的作用。个别县区被动等待省、国家查询,普查后期修改错误量极大,同时也增加了修正正确数据的难度。

  二、提高经济普查数据质量的几点建议

  (一)选聘高素质、责任心强的普查员。由于经济普查专业性强,对普查员要求高,所以选聘普查员要打破地域限制,打破普查员由本地村会计、委主任担任的局面,要认真制定“两员”选聘工作方案,严要求开展“两员”选聘工作,选聘一些责任心强、肯钻研普查业务、沟通能力强、懂统计和会计知识、能熟练操作电脑和PDA等业务知识的人担任普查员,并加强业务培训,让“两员”熟练掌握普查的技巧、PDA操作、数据采集上传等知识,达到胜任新进代经济普查工作的要求。可以适当提高普查员经费标准,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充分体现普查员的工作价值。

  (二)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和执行力度,增强普查对象的法律意识。一是以学习《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为主线,建立新的宣传阵地;开发媒体资源,做到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文、网上有页,形成立体宣传体系;密切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并在新闻媒体曝光。可以通过悬挂横幅,气球,群发短信,电视电子显示屏,张贴一封信等多种形式来宣传,最大限度争取普查对象的支持与配合,使普查工作深入人心,从而提高普查对象的配合程度,让经济普查做到家喻户晓。二是要严格执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发挥统计法律法规的保驾护航作用。将统计法制与经济普查业务紧密结合,相互依托,相互促进。对一些弄虚作假、配合程度低的普查对象要坚决依法查处。要转变统计执法观念,讲求执法检查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注重事前预防、事中检查和事后整改的结合运用,并把教育、管理和服务与统计执法融合并进。要加强与工商、税务、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充分发挥部门的整体功能,积极推动联合执法,为统计执法提供有力的外部支持。树立普查权威,杜绝瞒报、漏报等违法行为发生。“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真正达到净化普查环境、依法普查的目的。

  (三)加大普查报表审核力度,提高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经济普查的数据质量更是重中之重,特别是在当前异常复杂的经济形势面前,经济普查数据质量倍受各界关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忧患意识,切实采取得力措施,加强普查数据质量的逻辑审核和协调性分析,强化对主要经济指标的审核评估,准确把握宏观指标间的逻辑关系,做到指标协调一致,努力提高经济普查数据质量,准确反映工业、贸易、服务业、房地产、建筑业等各个专业经济运行态势。

  (四)让职能部门参与普查登记工作。目前统计部门单打独斗搞普查的格局仍然没有打破,争取到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让职能部门参加现场登记,共同剖析企业经营数据构成、共同评估分析数据合理性,达到提高登记工作效率和数据质量的目标。

  综上所述,保障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相关部门必须在明确普查要求的基础上,采取有效的措施提升数据质量。政府部门要坚决执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为经济普查提供良好的制度基础。普查部门则应做好普查各个阶段的质量控制,积极引进高素质的普查人员,不断提升经济普查的水平,为宏观经济决策的制定提供有效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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