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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成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2018-06-08 11:13 普查中心

  为加强全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5月31日以鄂政办函【2018】40号函件形式下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黄楚平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王太晖、省统计局局长李克勤、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张海明、省财政厅总会计师关红等四位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省委政法委、省编办、省军区保障局、省发改委等34个省直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通知》强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的议定事项,加强与市、州、县和省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省统计局局长李克勤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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