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无障碍阅读|登录|注册

全国经济普查大事记(一)

——2023年1-3月主要工作记述

2023-04-20 09:00 国家经普网

1月11日至13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普查方案内部研讨会,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五经普筹备办主任蔺涛出席会议并讲话。方案设计与试点组、集中办以及部分地区代表就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投入产出调查方案、统计分类标准和填报目录进行深入研究。

1月30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办召开工作座谈会。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五经普筹备办主任蔺涛出席会议并讲话。

2月9日,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五经普筹备办主任蔺涛主持召开筹备办2023年第1次主任办公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审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库》《投入产出调查电子台账》和《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工作组人员名单》,研究确定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2023年主要工作安排。

2月10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部门业务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五经普筹备办主任蔺涛出席会议并讲话。筹备办集中办汇报了五经普工作进展情况及安排,中央编办、民政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铁路局、中央军委战略规划办公室、国铁集团等部门有关人员对普查方案进行了交流研讨。

2月13日,国家统计局印发《国家统计局关于组建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国统字〔2023〕19号),33个部门共同组建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

2月14日至15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研讨会在重庆召开。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主任蔺涛出席会议并讲话。会后,蔺涛带队赴重庆市渝北区调研五经普工作,听取了重庆市统计局、渝北区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工作及五经普准备情况的汇报,对有关企业进行了实地调研。

2月28日,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电子台账相关工作的通知》(国经普办字〔2023〕1号),明确投入产出调查电子台账有关工作要求。

3月3日,国家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康义主持召开局党组专题会,听取五经普工作情况汇报,明确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3月3日,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印发《关于征求<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意见的函》(国经普办函〔2023〕1号),就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保障有关工作要求征求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意见。

3月3日,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23〕16号),决定在内蒙古、吉林、浙江、湖南、重庆、新疆等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工作。

3月10日,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主任蔺涛主持召开经普办专题会议,审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方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数据处理技术保障方案》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应用系统建设方案》。

3月13日,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揭牌暨“中国经济普查—2023”标志启用仪式在京举行。国家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康义为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揭牌并讲话。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毛有丰、盛来运、毛盛勇,总工程师文兼武出席仪式。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主任蔺涛主持仪式。

3月13日,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印发《关于启用“中国经济普查—2023”标志的公告》,统一、规范“中国经济普查—2023”标志使用与管理。

3月13日,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国经普办字〔2023〕2号),并下发《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加强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聚焦重点,创新方式,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确保宣传实效,为五经普高效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月14日,国家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康义主持召开局党组专题会,审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方案(送审稿)》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应用系统建设方案。

3月16—17日,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主任蔺涛带队赴山东省青岛市调研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投入产出调查工作,听取山东省及青岛市关于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五经普和投入产出调查等工作情况汇报,深入有关企业开展调研。

3月17日,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印发《关于征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标语口号的通告》,动员社会各界支持配合经济普查工作,公开征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标语口号。

3月20—21日,国家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康义一行赴河北就当前经济形势和统计工作进行调研。康义强调,要认真组织实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加强统筹谋划,密切协作配合,努力提升数据质量、普查效率和服务水平。

3月23日,国家统计局、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要求国家试点地区遵照执行。

3月28日至29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培训班在湖南长沙举办。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主任蔺涛出席开班式并讲话。在湘期间,蔺涛一行召开座谈会,听取湖南省、长沙市及天心区统计局关于五经普及综合试点工作汇报,调研湖南省基本单位管理工作、企业生产经营和五经普有关工作情况。

3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成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23〕7号),明确成立由国务院副总理丁薛祥同志任组长,国务院副秘书长丁学东同志以及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编办、民政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相关领导同志共同组成的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为全面组织实施普查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附件: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