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统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在省统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法治建设落实到统计工作的各个环节,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扎实统计保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依法统计意识
全年积极推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市政府理论中心组和市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习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3次,不断强化政治思想引领,全面落实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要求;向市发改、经信、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等部门发送学习提示函2次,要求及时学习新修改《统计法》和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坚决落实行业主管职责;连续11年开展统计法进党校,同时创新在培训课堂上开展围绕“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研讨交流活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
(二)坚持问题导向,统计督察整改有力
分别成立市政府和统计系统的整改领导小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加强对督察整改工作的领导,建立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推进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专班办公室实行“双周一汇总、一月一报告”机制,确保整改问题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在3个月的集中整改期内,倒排工期、压茬推进,党委政府的4大类17项工作措施、统计系统的4大类18项工作措施全部整改到位,整改工作成效获省局认可。
(三)强化统计监督,切实提升执法实效
市统计局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审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在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中的协同配合,健全沟通会商、协同核查、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工作机制,不断强化统计监督效能,形成监督合力。依法开展2024年度统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全市通过“双随机”的方式共抽取36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所有检查结果均及时在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上进行录入并公示。通过常态化随机抽查,保证了抽查的覆盖面和工作力度,促进了执法效能提升。
(四)提升执法能力,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市统计局建立统计执法人员骨干库后备库制度,采用“以老带新”、“战训合一”的方式, 让新持证人员和后备人员在实际操作中迅速提升业务水平。2024年,市统计局先后派出35人次参加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执法检查,在外出实践中不断增长见识、提升能力。通过编印备考资料、组织专题培训、开展模拟考试等方式,全市通过统计执法资格考试8人,通过率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0个百分点,居全省第2,进一步充实全市执法力量,全市统计执法力量得到了新加强。
二、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压实主体责任,科学谋划高效推动
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有效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先后7次组织召开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局长办公会,深入开展专题学习教育,研究部署省级统计督察、统计法治建设等相关工作,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召开全市统计工作暨党纪学习警示教育和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组织全市统计系统重温学习“26个不得——统计法律底线”和全面贯彻执行新修改《统计法》,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责任感、使命感,为守牢数据质量生命线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
(二)强化督导考核,有效助推工作落实
在市级层面,首次将统计工作纳入各县(市、区)政府、市直部门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在督办考核中压实工作责任;在统计系统层面,与各县(市、区)统计局负责人和市局各专业科室签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目标责任书》,聚焦强化法治建设、提升执法能力、推动改革创新等层面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落实;在县级层面,基于各县(市、区)统计工作考核细则的基础上,出台全市县级统计局和乡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标准,进一步指导推动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不断夯实依法统计根基。
(三)营造法治氛围,组织开展普法活动
一方面,将法治培训融入到业务培训当中,全年组织开展各类培训26场,培训1414人次。特别是在北京大学统计培训班和龙凤山庄能力提升班中,邀请专家重点讲解新修改《统计法》,培训覆盖市县党委政府分管负责人、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抓住关键少数。另一方面,组织开展以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普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编印《黄石市依法统计文件制度汇编》和《统计常用法律法规手册》,创新制作了一批宣传海报、折页、笔记本等法宣产品,极大丰富了统计法治宣传的形式和载体,为推动我市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营造浓厚氛围。
(四)坚持系统防治,数据质量稳步提升
建立统计对象“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质量控制体系,在“事前”组织开展全市新入库一套表调查单位专项核查工作,赴7个县(市、区)对全市180家新入库调查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切实提高入库纳统单位统计数据质量。“事中”加大数据审核查询力度,将部门数据纳入数据质量评估,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事后”建立导向性、线索性的核查制度,以“双随机”方式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进行集中数据质量核查,实现每季度对县(市、区)核查全覆盖,全年共实地核查企业207家。建立统计“两书一函”制度,对存在风险隐患的地方和单位及时进行预警,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过去一年,市统计局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门行业监管职责仍未压实,“管行业必须管统计,管统计必须管质量”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基层统计队伍有待增强,县(市、区)统计执法力量仍比较薄弱;三是普法宣传还不够深入,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知度仍需进一步提升。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积极配合省级统计督察。对标中央、省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及相关法律法规,党委政府带头学、相关部门主动学、统计系统经常学,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及统计工作人员对统计法律法规的重视程度,切实增强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对标前两轮国家统计督察整改内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全面推动整改落实,并在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建立完善数据审核评估、数据质量核查、数据质量监管责任追溯、统计执法等制度体系,筑牢数据质量防线;对标《湖北省统计督察实施办法》最新要求,认真查找和纠正统计督察方面存在的不足,进一步细化迎检准备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责任,细化落实清单,逐条整改销号。
(二)广泛加强统计普法宣传。知法是守法的前提。深入贯彻执行《统计法》,市统计局将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习教育,积极推动将新修改《统计法》列入各县(市、区)、各部门集体学习、专题学习内容,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确保“关键少数”学习贯彻常态长效;着力强化统计系统人员学习教育,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恪守职业操守,真正把统计法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精心做好对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组织开展贴近大众、生动活泼的统计普法系列活动,积极营造《统计法》实施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全面提升数据治理能力。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统计法治建设是提升数据质量的坚强保障,市统计局将继续抓好数据评估、数据核查和统计执法检查等工作,建立常态化核查机制,充分运用“双随机”平台和“四不两直”工作方法,全面及时掌握情况,将风险控制在早、化解在小、预防在源头。持续建强统计执法人才库,全面摸清今年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全力办好统计执法证培训工作,鼓励新领证人员和后备骨干积极参与国家、省局、全市的数据质量检查,进一步壮大统计执法队伍,全面提升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效能,促进我市数据质量全面过硬。
(四)不断强化统计基层基础。筑牢依法统计根基,才能推动统计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要更高标准努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通过建立全市乡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标准,创新开展乡镇(街道)统计能力星级管理,制定奖补举措,从统计保障、队伍素质、规范化建设等方面精准发力,让夯实基层基础从区县一级向乡镇一级纵深推进;同时不断优化企业星级管理工作,落实电子统计台账“建是基础、用的关键”的工作要求,实事求是地推进电子统计台账使用率稳步提升,成为数出有据的有力支撑,不断夯实统计法治基础,助推依法统计向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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