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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湖北省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0 13:24 湖北省统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湖北省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政策发布解读实效,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扩大政务开放参与,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职能作用,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贡献统计力量。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统计标准、统计制度、统计数据、统计分析报告以及机构概况、人事信息、政策法规等信息。2024年,通过湖北省统计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 316条。“湖北统计微讯”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395条,订阅数28954个。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全流程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审批流程,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4年,湖北省统计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7件,按时办结率为100%,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审核机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开的事项、形式、程序、时限、责任等,为促进政务公开规范化、科学化提供制度保障。完善湖北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丰富信息发布内容。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定期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优化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和版面设计,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功能。加强对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监管,强化网络安全和风险防范,及时发现整改存在问题。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上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结果、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考核结果,制定整改清单,逐项抓好落实。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定,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做到年初有部署、每月有检查、定期有通报。组织政务公开专题座谈会,强化业务学习交流,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省统计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上年度存在智能问答平台功能不够完善的问题,本年度着重建立智能问答库,及时进行补充完善。

2024年,湖北省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社会公众的需求,尤其是在丰富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手段、强化服务时效性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深入探索和实践。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统计改革,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数据解读回应,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扩大数据信息源,更大程度地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数据的需求,全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4年,省统计局无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4年,省统计局没有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共承办政协提案主办1件、会办3件。在提案办理工作中,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提案交办会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与政协委员联系沟通,强化督办落实,按时办结率、沟通回复率、代表满意率均达到100%。

3.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湖北省统计局不涉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本单位有关政府采购项目实施情况通过门户网站政府采购栏目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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