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统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和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湖北省统计局党组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我局的年度主要工作之一,形成了以分管领导主抓,各相关处室分工负责、积极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根据《条例》要求和年初计划,2018年我局结合实际,以湖北省统计局外网门户为信息公开主渠道,同时利用政务微信微博、统计新闻发布会、《湖北统计年鉴》、新闻媒体、电子屏幕、网上公众诉求等形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2018年省统计局启动了“湖北统计数据资源中心”项目,构建统计基础数据库及“数据湖北”等系统平台。其中,“数据湖北”系统依托数据资源中心,可以定制最新统计数据解读、各类统计数据专题、统计分析、按统计报表查询、按时间或地域系列查询、统计数据地图等功能,并发布到“数据湖北”网站中,服务于统计专业人员、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
2018年,省统计局针对“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这一关系湖北经济民生的重大工作,及时在门户网站上开设“湖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专栏,采用图文、海报、科普知识、漫画等多种方式集中对“四经普”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同时适时公开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高度关注的重要统计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等信息。
“湖北统计微讯”微信公众订阅号是省统计局结合统计服务与“互联网+”融合的需要,适应广大群众对政府统计信息的需求推出的新媒体统计信息服务窗口,主要向社会公开发布全省统计数据与解读,传递全国、全省统计改革信息以及国家、省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等内容。2018年,“湖北统计微讯”共对外推送图文信息378次,图文阅读量26.56万人次。
省统计局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正确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落实责任,严格公开信息的审批程序。2018年,省统计局投入资金约17多万元,用于提升内外网站建设及网速,畅通统计数据信息公开渠道。目前,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公开及答复工作均有序开展。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省统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信息公开目录服务、监督机制、机构职能、机关建设、计划规划、规范性文件、统计法规、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财政资金等类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近2332件(次、种)。通过“湖北省统计局互联网门户” 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986件,涉及规范性文件、统计月报、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统计数据和分析、年度工作要点和总结、部门动态、行业动态、咨询与回复、人事招录、招标采购等相关内容。全年组织召开统计新闻发布会4次,向社会公布全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情况,解读政府统计数据。参与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1次,我局副局长吴中志同志和网民在线畅聊“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相关话题。省统计局与调查总队在武汉黄陂联合举办第九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宣传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和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全局各内设专业处室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专业统计信息1900余条。根据社会公众需求,及时规范统计月报,每月中旬公布上月统计月报信息,定期选取优秀统计分析予以公开,并及时公开统计年鉴。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和咨询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省统计局共受理网站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34件,要求公开的内容主要是国民经济统计数据信息,均按照申请人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了回复,对有关内容做出了解释。
(二)接受咨询情况。
2018年,省统计局接待公众热线电话182人次。咨询对象主要有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公司、银行、媒体等人员。查询的资料,除和人民生活相关的统计指标外,工业产品和农产品产量、能源数据、保险理赔赔付标准等都是查询的热点,咨询对象对省局的答复比较满意。
省统计局还接受社会公众电话咨询以及网上“在线沟通”咨询达1300多人次,内容主要是请求提供统计数据资料、人口数据、统计资格认证等咨询服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省统计局没有任何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没有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存在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申诉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在公开的时效性、形象性、完整性等方面有待加强。下一步,我局将采取如下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在门户网站第一时间发布我局重要活动信息,及时发布解读重要政策、重点事项进展成效。
(二)进一步加强新媒体运用。除继续发挥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外,大力发挥湖北统计微讯等新媒体优势,为公众提供更便捷的政务服务。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考核。采取网上日常巡查和定期督查相结合方式,重点检查统计信息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及时,程序是否合规,制度是否落实到位,以及公开整改落实情况等。强化考评结果的运用,严格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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