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统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 011043428/2025-03917 | 分 类 | 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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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统计局 | 发文日期 | 2025-01-06 |
文 号 | 鄂统计文【2025】1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文件名称 | 湖北省统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及省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一是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和机关党支部必学内容,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体学思践悟。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集中轮训班,组织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决策部署。推动县级以上党委政府重温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一系列重要文件,市县两级政府分别举办依法统计专题培训班,引导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
二是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局党组坚决扛起统计法治建设主体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宣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亲自出席年度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多次主持审议统计法治重要事项,专题听取统计法治工作情况汇报,指导推进统计督察整改、防治统计造假、统计违法案件查办等各项工作落实,在《湖北日报》《中国信息报》《中国统计》发表统计法治等方面署名文章。
三是着力提升统计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改进年度工作考核办法,明确统计各方面工作考核内容及细则,强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导向。结合举办全省新任统计局局长、全省统计系统新进公务员等各类培训班,讲好统计法治课。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举行新入职干部宪法宣誓仪式,组织党员干部经常性学习各类法纪法规,不断强化法治思维和能力素养。
(二)着力提升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一是坚持在问题整改中深化依法治统。狠抓国家统计局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推动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和统计机构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督办推动,严格对账销号,完成省委、省政府21项措施和统计系统18项措施的整改落实。扎实推进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省统计局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走深走实。
二是健全完善统计法规制度。申请将《湖北省统计管理条例》修订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25年立法调研项目,提请省委、省政府印发《湖北省统计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推动各地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修订印发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建立并落实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制度。研究制定统计业务质量保证框架、湖北省人民群众民生需求专项调查制度,修订长江经济带发展统计监测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统计法规制度体系。
三是持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印发全省统计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实施方案。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向省委党校赠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统计法律法规》读本300余套,有关负责同志为省委党校县处级干部进修班作专题辅导,在湖北干部网络学院上线《坚持依法统计 这四条“红线”不能碰》《大数据与政府统计》等课程。分级分类推进新修改《统计法》学习宣传,在襄阳市举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暨宣传月启动仪式,推动各地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坚持法治惠民惠企,嵌入式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发放法宣资料,解读统计方法、专业指标和统计法律法规,指导企业做好信用信息修复,积极营造良好统计法治环境。
(三)立足职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依法正确行使行政权力。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和局党组议事与决策规则,规范议事决策;组织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参与重要事项研究和法治工作,对多份行政合同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学习执行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每季度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送重点工作情况,主动邀其参与议事决策和重要工作;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316条,办结依申请公开事项127项,主办1件、会办3件政协提案,受理处置12345政府服务热线4件群众诉求及信息咨询,自觉接受各类监督,切实依法行使行政权力。
二是履行统计监督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举办全省统计执法业务培训班,推动市县两级开展专题培训;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和行政执法事项清理,抓好国家统计局案卷抽查评查反馈意见整改;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统计执法检查规范,抽调执法骨干对14条统计违法线索开展核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规范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依据权责清单及相关规定,全面梳理行政检查事项,组织对31家统计调查对象开展双随机检查、对13家涉外调查机构进行专项检查。落实监督贯通协作机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推动追责问责;协助提供省委巡视对象统计相关材料,选派18名统计干部参加巡视工作;在2023年度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中,依据统计监督信息提供考核建议。
三是依法开展统计调查活动。有序推进完成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依法依规开展数据生产,做好统计分析、数据发布与解读工作,每月按时发布全省经济运行数据,每季度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社会关切;升级做优统计产品,不断提高统计资料(专报)质效,制定实施多个重点调研课题;高质量推进长江经济带、三大都市圈、突破性发展五大优势产业等统计监测,客观反映我省高质量发展进程和绩效;及时报送政务信息,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四)推进现代化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
一是加快智慧统计建设。编制完成“国家统计云和智慧统计湖北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方案,经专家论证、省数据局立项、省财政厅事先绩效评估,正式启动建设。全力配合国家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综合试点,做好统计云正式上线的技术支撑。推广大冶市试点经验,推动企业全面建立电子统计台账。
二是参与数字政府建设。配合省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启动推进政务云租赁服务项目建设,完成省统计局工作信息网升级改造、全光网建设项目和政务一张网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及时高效办理“湖北省统一受理平台”来访信息。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三是深化统计数据共享。稳步推进名录库动态维护更新机制改革落地,实现与市场监管、编办、民政、司法、农业、民宗、社保和医保等部门数据对接,累计接收数据近600万条。拓展名录数据服务范围,向省发改委、省农业农村厅、省知识产权局等部门提供名录信息服务,为各单位开展抽样调查、专项调查、分析研究等提供数据支撑。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过去一年,省统计局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普法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统计执法队伍建设还有差距,统计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统计监督效能仍需强化,数据质量风险还没有从根本上消除。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省统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一)着力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落实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重温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抓实各项法律法规学习,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关于统计改革决策部署,贯彻实施新修改《统计法》,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二)着力做好“立、改、废”工作。
重点围绕新修改《统计法》的贯彻实施,有序推进《湖北省统计管理条例》立法调研,修订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和统计执法检查规范,推进相关制度配套衔接。
(三)着力强化统计监督效能。
报请省委、省政府批准和授权,组织开展省级统计督察。研究推动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采取参加国家执法资格考试、针对性培训、执法实践锻炼等办法,加强统计执法力量建设。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深化监督贯通协同,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坚决防治统计造假。
(四)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坚持“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落实局党组议事与决策规则,提高行政决策质效。认真履行统计职能职责,依法开展数据生产,强化数据质量管控,提升统计服务效能。坚持法治惠民惠企,做好行政执法监督、统计信用管理、行政审批等工作,开展“统计普法进基层、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引导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走近统计法、了解统计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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