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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统计局取消的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

湖北省统计局取消的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

2024-12-02 11:13 湖北省统计局
索 引 号 011043428/2024-45926 分    类 统计
发布机构 湖北省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24-12-02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文件名称 湖北省统计局取消的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

填报单位(公章):湖北省统计局                                    填报日期:2024年11月30日

序号

事项名称

上次公布时间

取消时间

取消原因

备注


0





填表说明:1.填报2023年7月30日—2024年11月30日期间,本部门、本地区对2023年版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予以取消的情况;2.省直部门只填写省本级取消的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3.各市(州)填写本地区取消的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全部证明事项清单(含市、州本级和县、市、区取消的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所有证明事项,同类重复事项合并去重为1项);4.没有取消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的部门(单位),需在空表上填“0”,签字盖章后上报和备案。电子版同步报送至省司法厅的指定邮箱;5.此表一式三份,一份报省政府,一份报省司法厅,一份由本单位存档。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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