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统计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推进清廉家庭建设的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 011043428/2021-48689 | 分 类 | 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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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统计局 | 发文日期 | 2021-09-13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为充分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清廉统计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清廉价值理念在局机关干部职工家庭落地生根,根据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妇联、共青团湖北省委《关于推进清廉家庭建设的意见》(鄂妇发〔2021〕3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清廉家庭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筑牢反腐倡廉家庭防线,坚持重点突出、全局推进,加强教育引领、实践养成,强化机关建设、标本兼治,团结引领广大家庭成员牢固树立新时代家庭观,构建平等、和睦、文明家庭关系,涵养高尚道德品质和健康生活情趣,廉洁自律、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为清廉统计建设贡献家庭工作力量。
(二)主要目标。
到“十四五”末,全局注重清廉家庭建设的氛围日益浓厚,广大家庭崇德治家、廉洁齐家、勤俭持家、实干兴家的意识显著增强。清廉家庭建设中党员和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充分发挥,清廉家庭影响力和感召力不断彰显,家庭成员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二、重点任务
(一)关注重点对象,强化党员和领导干部清廉家庭建设。
1.坚持政治引领。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作为党员和领导干部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党支部学习内容,融入党史学习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等,引导党员和领导干部增强清廉家庭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情况纳入党员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重要内容,纳入个人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党员重要内容,纳入对党员和领导干部日常监督范畴,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2.坚持忠诚传家。引导党员和领导干部自觉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崇尚对党忠诚的大德、造福人民的公德、严于律己的品德,带头树立家庭美德、遵守职业道德、践行社会公德、涵养个人品德,努力争做廉洁用权、修身齐家的践行者、示范者。
3.坚持从严治家。引导党员和领导干部自觉把清廉家风建设摆在家庭建设突出位置,坚持立家规、严家教、正家风,对亲属子女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教育他们树立遵纪守法、艰苦朴素的良好观念,力戒特权思想和享乐思想,不行不义之举,不谋不义之财。
(二)深化清廉家庭创建,以好家风助建机关好风气。
1.加强系统谋划。将清廉家庭建设纳入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探索清廉家庭建设与清廉机关、清廉文化、清廉统计等载体融合共建的有效途径。坚持先进性与广泛性相结合,在年度评先选优中,注重结合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情况,推动典型宣传的大众化、具象化、生活化,把榜样力量转化为广大家庭的生动实践。
2.加强教育引导。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结合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中华传统经典家风家训文化、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红色家风、革命先烈以及当代优秀共产党员的感人事迹。每年5-6月集中开展家风家教宣传月活动,将清廉家庭建设与家庭文化活动、家庭服务支持、家庭教育指导相融合,讲好清廉家风故事,传播清廉家教理念,激励更多家庭崇德向善、见贤思齐。
3.加强品牌创建。继续开展“最美统计家庭”评选活动,大力培树宣传勤以养廉、廉以持家的好家庭,孝老爱亲、夫妻和睦、共担家庭责任的好家庭,崇尚绿色生活、杜绝奢侈浪费的好家庭,革除婚嫁陋习、喜事新办简办的好家庭,提升清廉家庭创建品牌影响力。
(三)强化正风肃纪,凝聚清廉家庭建设社会合力。
1.开展家庭助廉行动。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结合,面向干部职工家属集中开展针对性警示教育,深化以案说法、以案明理,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家属在清廉家庭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以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展览、家教家风展览,签订家庭成员廉政承诺书、下发清廉家庭倡议信等形式,倡导领导干部家属当好“廉内助”。
2.加强日常管理监督。通过信访举报受理、日常检查监督等多种途径,落实机关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好家风问题线索处置研判,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置不良家风问题,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3.倡导弘扬清风正气。坚决破除人情攀比、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坚决纠治薄养厚葬、不良婚恋行为等有悖道德伦理、公序良俗等问题,加大对家风败坏、家风不正的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持续震慑效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把清廉家庭建设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支部分工负责、家庭主动参与的工作机制,汇聚起清廉家庭建设强大合力。机关党办发挥牵头作用,会同人事、老干、宣教、后勤等处室,将清廉家庭建设纳入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总体方案,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宣传引导和督促落实。
(二)推动工作创新。
深化对清廉家庭建设的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推动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渠道载体创新,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提高家庭知晓率和参与度。探索建立清廉家庭激励帮扶机制,营造德者有得、争当典型的良好环境。
(三)营造良好氛围。
加强清廉家庭创建活动的宣传,发挥宣传矩阵优势,吸引广大家庭积极参与,形成家庭助廉、家庭助统的氛围,及时总结宣传在清廉家庭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活动成效,及时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做法,形成家家户户争创清廉家庭的良好局面,推动家庭助廉、家庭助统不断深化发展。
中共湖北省统计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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