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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60527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2026-05-12 18:00 湖北省统计局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现将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60527号《关于支持恩施州加快生态价值转化的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按照职责分工,我局主要针对提案中涉及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方面的建议进行答复。

一、恩施州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相关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恩施州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是长江中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是恩施发展的基础和优势。统筹推进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不断探索生态优势向经济优势、发展优势转化的有效路径,将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有助于走出一条具有恩施特色的绿色崛起之路,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受生态红利。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将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一起综合核算,对恩施州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对全省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二、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正在稳步推进和逐步完善中

我省将开展生态产品总值(GEP)试算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联合印发了《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试行)》。近日,为切实推进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国家统计局印发《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生态产品总值试算工作的通知》,决定在部分地区开展生态产品总值(GEP)试算工作,检验《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试行)》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我省已被国家统计局列为试算地区。十堰市成为第二轮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轮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名单的通知》,确定我省十堰市等25个地区和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为第二轮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试点期限为2026-2028年,通知要求试点地区围绕实现碳达峰目标,大力开展政策制度创新试验,总结经验做法、探索有效路径、形成典型案例。

三、支持恩施州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相关工作

近年来,省统计局与恩施州在探索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方面作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包括开展生态价值研究、试编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林地生态价值核算工作等,为恩施州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相关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如恩施州开展相关工作研究,省统计局将按照部门职责分工,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联合印发的《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试行)》,和我省开展生态产品总值(GEP)试算工作的方法经验,会同相关部门从业务层面大力给予支持,全面配合恩施州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

湖北省统计局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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