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及标准】2024年度省统计局重大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索 引 号 | 011043428/2024-23975 | 分 类 | 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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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统计局 | 发文日期 | 2024-04-03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今年省统计局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部署,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以防治统计造假为重点,以统计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加强统计能力建设,持续提升统计服务效能,更好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全力为我省先行区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统计保障。
一、更高站位抓政治引领,持续营造统计部门良好政治生态
(一)始终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强化理论武装,坚持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工作机制,跟进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年中心组学习不少于8次、各支部学习不少于12次,全局干部按时完成在线学习任务。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推动形成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政治自觉。
(二)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统计工作实践,对标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从政治高度谋划推进统计工作,年初全面谋划并制发工作要点,召开全省统计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局党组会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重要精神和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实施方案并督促落实。
(三)履行管党治党责任。
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严格执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三级责任制,制定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组织召开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局党组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和各处室负责同志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
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支部“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和带头讲党课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局党组及时向国家统计局、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重要工作,班子成员、各处室负责人向党组书记、局长请示报告重要工作。一体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规范公务接待和外出活动。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常态化监督执纪问责。
二、更严要求抓防治统计造假,不断提升统计法治工作水平
(五)扎实抓好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成立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清单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分工、时限要求,确保统计督察反馈问题如期整改落实到位。提请省委、省政府审定并授权,适时启动对部分市州和相关部门的统计督察。
(六)有效发挥统计执法监督职能作用。
着力巩固拓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成果,依法依规办理各类统计违法问题线索,坚决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做好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的提出和移送工作。强化对各地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的指导督促,抓好常态化统计执法检查任务落实。持续提升与相关部门监督贯通协同机制效果,进一步强化监督合力。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
(七)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重新修订规范性文件《湖北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修订完成后,形成“湖北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版),同时废止“湖北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
紧跟《统计法》修订进程,推进《湖北省统计管理条例》调研和修订工作。坚持依法决策,落实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合法性审核。做好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工作,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
(八)广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实施“八五”统计普法宣传教育规划,制定落实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创新拓展普法宣传形式方法,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各级党校,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统计开放日等统计法治集中宣传活动。
三、更大力度抓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切实查准省情家底
(九)扎实做好普查登记。
指导各地严格落实普查方案和各项工作要求,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扎实做好入户登记工作,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登记信息准确完整、源头数据真实可信。
(十)认真开展普查数据审核验收。
严格执行“即采即报即审”数据处理工作流程,综合运用大数据、实地核查等多种方法开展审核验证。积极配合国家事后质量抽查,全面检验普查登记质量,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十一)科学组织开发应用。
完善普查资料开发应用机制,扎实开展专题分析研究,深入挖掘普查信息价值,充分展示普查成果,提高普查数据使用效率。组织开展普查工作总结。
四、更高标准抓常规数据生产,准确反映湖北经济社会发展
(十二)切实加强名录库规范化建设。
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名录库动态维护更新改革新机制落地。聚焦名录库日常维护管理,严把质量关口,定期开展数据质量监测评估。严格执行“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认定标准,规范做好“一套表”调查单位入退库工作。
(十三)科学组织各专业统计数据生产。
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制度方法,全面落实《湖北省统计数据质量全程管控责任图(试行)》,严格按统计工作流程生产统计数据,扎实做好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坚持数据质量评估会议制度,完善评估方法,提高评估科学性。加强平台数据审核查询,以问题为导向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十四)持续抓好数据发布解读。
进一步提高统计舆情敏锐度,加强舆情应对工作实效。稳妥做好数据发布,强化发布内容把关,积极运用新闻发布会、媒体采访、新媒体等多种方式,精准做好经济发展成就解读,改善社会预期。第一时间向省委、省政府上报《统计快报》,做好《湖北统计年鉴》等统计产品编印发送工作。
五、更大决心抓统计改革创新,着力提高统计服务能力水平
(十五)加快推进统计重点领域改革。
巩固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成果,不断完善市州和县(市、区)季度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案。继续做好全省资产负债表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相关工作,持续推进省级以下地区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按照上级部署,推动重点专业统计方法改革。积极做好省委改革办重点改革项目推荐申报。
(十六)加强统计专题研究。
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以经济运行态势、波动原因、未来走势分析为主线,做好宏观经济形势分析研判,强化预测预警。全年省局完成统计分析报告66篇以上。加强与政府部门、省内高校和研究机构合作,深入开展扩大国内需求、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防范经济金融风险等重点问题研究。
(十七)紧跟决策需求开展监测评价。
实施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湖北省三大都市圈、突破性发展五大优势产业、五个万亿级支柱产业统计监测,按季出台监测报告。加快推进数字经济、文化产业、民营经济等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工作,接续做好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长江经济带发展和省相关发展战略统计监测工作。聚焦决策需求、紧贴发展实际,研究建立新的统计监测体系。认真组织实施社情民意调查。
六、更实举措抓基层基础建设,聚力夯实统计工作根基
(十八)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
研究出台全省统计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全面提升统计工作信息化智慧化智能化水平。深化信创工程,完成统计业务网网站适配改造、统计信息资源管理和运维平台建设、政务“一张网”数据共享平台升级,切实履行网络和数据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国家局统计云工程联网直报省级节点建设,组织国家“一套表”制度和地方调查制度上线试运行。规范和完善统计信息化基础工作,高质量保障“五经普”数据采集处理。
(十九)健全基层统计工作制度。
加强实地走访和工作调研,制定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管控办法,切实提高基础数据质量。督促各地落实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探索增强县、乡、村基层统计力量的新途径新模式。督促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统计机构(人员)严格执行数据采集审核报送、统计人员业务培训等制度,确保统计工作按规范流程有序推进。
(二十)加快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
坚持分类指导分类推进,严守数据安全底线,建立督办通报制度,如期在“四上”企业和“四下”企业全面推行电子统计台账,推动视同法人产业活动单位、“大个体”、个体户和城市商业综合体等调查对象建立电子统计台账。
(二十一)改进完善部门统计工作。
坚持开放思维,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相关数据审核评估,进一步提高部门统计数据质量。加大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管理力度,切实减轻基层统计调查负担。规范部门重要综合统计数据发布使用工作,完善部门统计信息资源共享办法。成立省直部门统计工作目标考评领导小组,完善考评细则,科学规范组织考评工作。
七、更严作风抓机关管理,全力确保机关有序高效运行
(二十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规范开展干部选任、职级晋升、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公务员招录遴选工作。大力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通过下派上挂、轮岗交流、跟班学习、业务培训、年轻干部下基层、专业职称评审等多种方式,加强各层次干部培养。认真执行“两项法规”,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夯实编制、档案、工资、出国(境)等干部管理工作基础。做好干部考核、表彰等工作,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二十三)严格规范机关管理。
全面落实《湖北省统计局工作规则》,完善规章制度体系,提高机关办文办会办事质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精简发文和开会数量。加强保密工作,经常性开展自查、抽查。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机关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国家安全和援藏援疆、驻村帮扶等工作。按照制度规定加强档案管理、信访、政务公开工作。规范预算编制和执行,加强绩效管理和内控检查,严肃财经纪律,持续过好“紧日子”。提升老干工作精细化水平,加强老干部政治思想教育,落实老干部政策。加强机关后勤管理,做好各项服务保障。
(二十四)加强工作督办落实。
对标省政府目标责任制和全年重点工作,做好年度目标责任的项目编制和责任分解,制定机关各处室目标责任书。修订完善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按照日常检查督办与年度全面考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评,年终开展各单位述职述廉述党建活动。建立工作任务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每季度初对上季度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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