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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及标准】2022年度省统计局重大决策事项标准

2022-02-21 09:00 湖北省统计局
索 引 号 011043428/2022-16712 分    类 统计
发布机构 湖北省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22-02-21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一、加强政治机关建设,不断深化党的全面领导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

坚持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工作机制,跟进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重要文章精神。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采取党组会和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读书班、专题辅导报告、在线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二十大精神,全年中心组学习不少于8次、各支部学习不少于12次、全局干部按时完成在线学习任务。适时召开统计工作务虚会,纠偏矫正统计工作中存在的与形势任务不相适应的思想苗头和倾向,不断推动全省统计系统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统计工作实践,促进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统计工作实践,对标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从政治高度和大局层面统筹谋划、推进统计工作,年初全面谋划并制定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意见,召开全省统计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党组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重要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提出落实意见并督促落实落细落到位。建立党组会议议定事项登记督办台账,每季度就党组会议议定事项落实进展进行督办通报。执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评价反馈机制,年初党组会听取上年度局机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报告,查漏补缺,持续加大力度。

(三)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

制定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三级责任制,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组织召开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策重大事项。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认真组织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全年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不少于12次。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两优一红”评选,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和带头讲党课制度,党组书记在全局讲党课不少于2次,党组成员在所在支部讲党课不少于1次,支部安排讲党课不少于4次。坚决服从执行上级机关和党组织决定,认真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局党组及时向国家统计局、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重要工作,班子成员、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向党组书记、局长请示报告重要工作。认真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省统计局落实<湖北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党组会议专题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

(四)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聚焦关键少数、重点领域、关键节点,扎实推进清廉统计机关、清廉统计文化和清廉统计家庭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公务接待和公务外出活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以案五说”等活动,做好廉政岗位风险排查、节前廉政提示提醒。

(五)切实抓好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

成立统计督察整改工作专班。针对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压实整改责任。建立定期调度、督导督办工作机制和督察整改资料管理制度,协调推进各地开展整改。按时完成整改并提交督察整改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涉及统计的整改任务。

二、加强统计法治建设,不断强化统计监督职能

(六)推动《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学习贯彻

制定统计系统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分工方案,压紧压实各地统计局主体责任,推动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学习《监督意见》全覆盖。在广泛调研基础上,结合全省工作实际,制定湖北贯彻落实《监督意见》的具体实施办法。

(七)建立健全统计法规制度体系

做好《湖北省统计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结合《行政处罚法》精神,修订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认定、公示、修复等工作要求,制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

(八)深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

深入学习宣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全省统计“八五”普法规划和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开展统计普法骨干业务培训。持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积极创新统计普法宣传方式,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加强统计普法宣传。

(九)切实履行统计执法检查主体责任

统筹安排年度统计执法检查任务,督促各地认真落实,确保完成国家统计局布置任务。继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确保省、市、县三级共同完成不少于1%的抽查任务,做好涉外调查专项执法检查。加强统计执法指导培训,开展全省统计执法骨干业务培训,优化统计执法检查人才库,选取部分地区开展案卷评审和抽查。

(十)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做好国家统计局转交违法线索和自主受理举报线索的处理工作,坚决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规范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依规依纪依法向有关单位移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切实增强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作合力。

(十一)持续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控

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制度方法,做好各项统计数据生产。对照《湖北省统计数据质量全程管控责任图(试行)》,压紧压实各环节数据管控责任。加强名录库管理和一套表平台报送即时监控查询。落实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和评估会议制度,经常性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完善季度市州数据协调性评估,加强成果运用。强化年报数据审核,依据国家反馈结果,对各专业季度和年度核算数据匹配性进行评价考核。年初局党组会议听取上年度抓统计数据质量工作情况汇报。

三、加强统计业务建设,不断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十二)扎实做好普查调查核算工作

精心组织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国民经济各行业以及能源、消费、投资、社会科技、人口、劳动工资等领域常规统计调查,开展好各项重大专项调查和社情民意调查,全面真实客观反映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扎实开展统计核算,巩固GDP统一核算改革成果,持续完善市、县季度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案,认真开展全省资产负债表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明确责任、明确任务,扎实做好年报数据核实工作,依法依规按国家统计方法制度研究解决季度核算与年度核实数据的匹配性问题。有序做好“五经普”前期准备工作。

(十三)加快推进统计重点领域改革

深入推进数字经济、“三新”经济、文化产业、民营经济等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工作。大力推进“双控”“双碳”等绿色发展统计改革,开展碳排放统计核算,改进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能耗核算方法制度,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指标体系。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制度方法。推进服务零售额测算和劳动工资统计改革。加强新兴服务业统计,探索服务业生产指数测算。推进名录库动态维护更新机制改革及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并重统计改革。

(十四)持续优化统计信息服务

按时间节点做好《统计快报》《统计月报》《数据快递》《领导干部手册》《湖北统计年鉴》《人口普查年鉴》等统计产品编印发送,及时发布《统计公报》。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持续通过统计内外网、微博、微信和新闻媒体等加强数据发布与深度解读。认真做好政务信息系统数据服务。办好第十三届湖北省“中国统计开放日”,开展数据科普与咨询服务。

(十五)深入开展统计分析研究

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强化经济运行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分析研判,深入分析政策实施效果和推动高质量发展进程情况。针对市州高质量发展,协调整合市州统计力量,创新方式方法开展市州发展专题分析研究,并形成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成果,与“四经普”数据开发成果、省重点领域专题研究成果组成姊妹篇。围绕创新驱动、区域发展布局等重点领域加强统计分析,深化拓展产业发展、消费市场、能源消耗、民生就业等领域研究,高质量完成人口普查系列课题研究开发。及时向省“两办”报送政务信息,为省委省政府判断经济形势、制定调控政策提供决策参考,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引导经济社会发展预期提供统计信息支撑。全年全局完成统计分析报告66篇以上,政务信息被省“两办”采用40篇以上。

(十六)切实加强统计监测考核评价

做好长江经济带发展和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统计监测。开展“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统计监测。健全完善“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统计监测协同工作机制,强化统计监测工作。开展县域经济“三百”战略实施监测。开展新旧动能转换、战略性新兴产业、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三新”经济等统计监测,有序推进成果发布。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市州党政领导责任目标考核、县域经济考核、乡村振兴战略目标考核评价、市县服务业发展评估和科技创新考核评价工作。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筑牢统计工作根基

(十七)健全基层统计管理工作制度

建立健全县级统计基础工作管理制度,出台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细化工作要求,强化制度执行,努力提升县级统计组织领导、统计设计、统计调查、统计服务、统计信息化建设、统计法治建设等方面的能力。督促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统计机构(人员)建立并严格实施数据采集审核报送制度、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统计业务岗位责任制度和统计人员考核制度,规范统计业务流程,确保基层统计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确保统计源头数据真实可靠。加强对县、乡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编发全省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十八)加强企业统计管理服务

加快推进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出台全面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对照国家模板制定分专业分规模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探索开发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软件系统,加强工作指导和技术支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认真落实《“四上”企业统计人员管理办法》,持续开展“四上”企业统计人员统计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对新进规企业统计人员和新上岗企业统计人员培训,确保做到全覆盖。强化对企业入库和统计工作的指导,加强联络走访,及时解决企业在统计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加强行业统计分析解读,努力为优化营商环境作出更多统计贡献。

(十九)加强和改进部门统计工作

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和规范。严格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完善对口专业审核制度,切实减轻基层统计调查负担。完善部门统计沟通协调机制和统计信息资源共享办法,切实提高政府统计工作的整体效能。完善省直部门统计工作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考核方案,切实增进以考核促工作的实效。

(二十)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

加强国产设备和应用系统的用户培训。积极推进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工作,更新和完善网络安全设备,保障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指导督促市、县完成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强化培训和管理,发挥“会商”功能。切实做好全省“五经普”数据处理技术支持相关准备工作。

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增强事业发展动力

(二十一)规范开展干部选任

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标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在职数范围内,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开展干部选任,树立正确导向,确保风清气正。

(二十二)加强干部培养培训

举办机关干部高校培训班,举办新任统计局长、新进公务员培训班和统计讲坛。结合有关重要工作开展年轻干部“下基层接地气”活动。组织开展机关岗位技能大比武、中青年论坛。选送干部参加国家统计局、上级党组织和相关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做好干部轮岗交流和下派上挂工作。

(二十三)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规范做好公务员职级晋升,规范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开展年度考核先进处室、优秀等次干部表彰。加大对在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统计资料、政务信息等被省领导签批同志的宣传,着力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落实干部休假、体检、慰问制度。加大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

(二十四)加强干部监督管理

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认真执行“两项法规”,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加强干部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开展处室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述廉述党建。规范做好干部因私出国(境)、请休假、兼职、外出授课、接受媒体采访、在媒体发表文章等审批。加强对受处分处理干部的教育回访。

六、加强工作作风建设,不断促进机关高效运行

(二十五)严格规范机关管理

规范财务管理,科学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落实财经纪律,配合做好审计。加强保密工作,每半年开展一次保密检查,强化网络、微信等专项涉密检查。严格对照规定要求,做好政务值班值守,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高效完成信访接访回复。认真做好各类档案日常管理维护,高质量编印统计大事记。履行部门职责,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机关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国家安全和综治联系点工作,全力支持联系点的现代化治理。用心用情做好老干工作,加强老干部政治思想教育,落实老干部政策保障。强化机关后勤工作,抓实安全生产,加强车辆物资管理,优化物业和食堂等服务保障。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文明处室和文明家庭评选、全民阅读、先进模范人物学习宣传等活动。

(二十六)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严格落实《湖北省统计局关于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具体措施》,持续做好集中整治工作。严守省委、省政府会议和发文规定,认真落实公文处理“五张表”制度,定期对较为突出的差错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切实提高办文办会办事质量。严格落实机关微信、QQ工作群管理办法,规范线上工作管理。

(二十七)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继续实行数据质量联系点制度,局领导和专业处室主要负责人确定1个企业或乡村作为联系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以点带面”深度分析问题,研究解决问题,重点工作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坚持企业和基层人员座谈会制度,多渠道、多形式听取企业、基层对统计工作和经济形势的意见建议。巩固拓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效,持续推动解决群众身边急难愁盼问题。

   (二十八)严格工作考核督办

做好省局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工作项目编制和责任分解。对标政府目标责任制和全年重点统计工作,制定签订机关各处室目标责任书。进一步修订完善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和市州统计业务工作考核办法,客观公正开展年度考核。

(二十九)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党员下沉社区工作

严格执行各级防指疫情防控要求,认真落实局机关常态化疫情防控具体措施。积极发挥局楚材社区、719社区工作队作用,深度参与基层社区治理,与社区联合开展1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社区办1件实事。落实机关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工作机制,按要求完成全年下沉任务。

(三十)扎实做好驻村帮扶和援藏援疆工作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加强驻点建始县旋龙村324户重点人群的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抓好特色产业发展,带动脱贫人口就业增收。积极推进美丽乡村重点项目建设。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治疆方略,针对受援地需求,结合湖北统计实际,编制年度援助工作计划,确保支持力度不减。认真完成国家和省援藏援疆任务,关心关爱援藏援疆干部。

以上工作内容由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主动认领,一件一件抓落实。涉及2个以上责任单位的,排名第一的为牵头责任单位。各责任领导要加强组织指导,提出工作要求,加大检查督办。各责任单位要对每项工作任务,实行项目化清单化管理,确保各项任务有目标、有方案、有责任、有检查、有考核,扎实推动工作落实落地。机关党办每季度开展一次落实进展情况通报,落实不力的,由党组书记、局长约谈或指定分管局领导约谈。季度通报用于处室和个人年终考核工作,正常情况下有1项工作没有完成的责任单位、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各市、县统计机构按照省局总体部署,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工作任务落实并深度谋划推进本级工作,形成全省统计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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