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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及标准】2020年度省统计局重大决策事项标准

【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及标准】2020年度省统计局重大决策事项标准

2020-03-09 09:30 湖北省统计局
索 引 号 011043428/2021-15022 分    类 统计
发布机构 湖北省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20-03-09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努力推进统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2020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落细,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推动党对统计工作领导的全面深入

1.坚定统计工作的政治方向。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系统干部职工头脑。局党组(中心组)带头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健全“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总结提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切实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推动全省统计系统通过学习培训、研讨交流、主题党课等形式,深入解决理论武装走深走心走实的重大课题。全年局党组(中心组)开展理论学习不少于8次。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检验统计工作的重要标尺,对照检查各项决策部署及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监督、改革攻坚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局党组适时召开贯彻落实情况专题汇报会,及时校准偏差,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统计实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统计实践,对重大工作推进中出现的普遍性、宏观性、倾向性以及苗头性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局党组定期召开分析研究务虚会,及时检视整改,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决落实党的各项法规、制度和要求。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统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坚决落实党组决策议定事项。对党组会、局务会议定事项实行台账管理,每季度末通报重大工作进展情况,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2.全面加强统计系统党的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签订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三级责任书,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政治能力。创新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活动,党组成员和党支部书记讲党课不少于2次,增强党的思想引领力。党组书记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局党组全年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党组成员带头落实讲廉政党课制度,定期与分管处室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抓实廉政风险点防控,强化执纪监督问责。

3.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各基层党组织要以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好统计信息、统计咨询、统计监督三大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创建具有统计特色的支部工作法,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员教育管理引导、重点工作推进落实到支部工作中,局党组每半年听取1次各党支部作用发挥情况的汇报,落实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和市州调查监测分局局长年度述职述廉述党建的工作制度。着力激励引导党员干部当先锋作表率。推行党员亮牌示范、先锋岗、履责承诺等做法,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在实事求是做好统计调查、深入开展统计分析、有力做好统计监督、深化统计改革攻坚、建设良好政治生态中,传承发扬斗争精神,成为推动统计改革发展的鲜红旗帜。总结推广党的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开展“两优一红”评比表彰活动。

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推动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落实落地

4.把统计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积极服务推动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省直各部门及全省统计系统,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等文件精神,以及统计法律法规。持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进党校(行政学院),开展统计法治宣传。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推动统计数据生产流程规范化责任化具体化。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对照33项具体整改措施一一抓好落实。完善统计数据质量季度核查制度,开展季度数据质量核查,通报反馈核查结果,对于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企业问题,各专业处要督促整改到位,切实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5.把国家统计方法制度的要求落实落地。各地、各专业全年召开2次统计制度方法研讨会,分析在执行国家统计制度方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各专业处每年要组织1次以上统计方法制度培训,切实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理解运用能力。严格实施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制度,依法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及时发现并纠正统计制度方法执行中的问题,确保执行国家统计制度方法不变形、不走样。

6.把省委省政府事关统计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压实各级统计部门党组主体责任、各专业处室(单位)工作责任,逐项梳理对接各项任务,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实施计划、工作方案和落实举措,实行项目化推进,实施重难点集中攻坚。加强督促检查、考核问责、正向激励,确保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统计系统落地生根。

7.把人民群众对统计工作的期望落实落地。努力探索统计工作为人民服务新途径,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于统计工作各环节。加强社会民生统计工作,积极探索构建社会民生统计体系。加大宣传解读力度,让人民群众认识统计、了解统计、支持统计。经常性地深入基层一线,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即行即改,让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监督更符合基层实际和群众意愿。

三、依法依规开展统计业务工作,推动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8.坚决打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攻坚战。组建普查机构,落实普查经费。健全“普查+党建”工作机制,发挥党员在普查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开展普查区域划分和地图绘制,组织实施综合试点。扎实开展普查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切实抓好户口整顿、“两员”选聘、业务培训等工作,圆满完成普查摸底、现场登记和事后质量抽查。建立健全人口普查责任制,加强全程监督检查,全面查清全省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情况,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9.扎实开展常规统计调查。全面落实《湖北省统计数据质量全程管控责任图》,严格按统计工作流程生产统计数据。按照国家统计标准,做好新增单位入库工作。坚持由企业独立报送、修正统计数据。加强联网直报平台监控,高质量完成各专业月度、季度和年度统计数据生产任务。切实完善数据质量评估会议制度,保证数据审核评估工作严谨、公正、规范。

10.不断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加强改进统计分析研究,完善经济形势分析框架,创新统计分析思路。紧扣“六稳”工作,紧盯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加强预判预警,着力提高经济形势分析的敏锐度和精准性,全面提升统计服务质效。全年全局完成统计分析报告66篇以上,政务信息300篇以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有关处室。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做好统计数据发布解读,及时编印各类统计产品,定期发布全省经济运行情况,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创办发行《湖北统计》刊物。

11.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加强政策效果跟踪监测,构建指标齐全、方法科学、操作可行的统计评价体系,及时反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实施进展情况。积极参与高质量发展、党政领导班子、县域经济、绿色发展等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考核评价工作。加强执法监督,健全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制度责任体系,完善统计违法举报工作制度,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严格执行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和企业统计人员统计信用管理办法规定。

四、始终坚持统计实务问题导向,推动统计改革创新适应高质量发展

12.探索完善统计工作机制。抓好调查监测系统机构改革,制定落实“三定”工作方案。积极推进统计体制创新、实践创新,探索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统计牵头、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大统计”工作运行机制。指导推动孝感市先行先试,及时总结完善。召开现场会议,适时在全省推广。推进政事分开,厘清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职责职能,探索统计业务工作开展新机制,使政事机构有机衔接、相互协调。

13.深入推进核算三大改革。建立完善市、县季度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制度,全面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核算方法,夯实基础数据,确保省、市、县三级生产总值在总量和速度上的基本衔接。依据国家制度和核算方法,规范基础资料来源,认真开展2018年全省资产负债表编制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编工作。

14.深度开发第四次经济普查资料。充分运用普查基础资料,组织对普查资料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深度开发。加强与国家权威研究机构合作,利用“四经普”数据开展“十四五”时期推动湖北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问题研究。发布第四次经济普查数据,广泛推动社会各界参与普查资料的开发与应用,最大化地发挥普查资料的作用。

15.完善专业统计调查制度。建立完善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农村统计联网直报工作。建立中药材产业统计报表制度。加强新兴服务业统计,做好服务业部分行业事业单位统计调查,组织开展重点互联网房屋长租平台统计调查。加强消费市场统计监测,测算发布社会消费商品和服务零售总额。开展劳动工资统计非一套表单位抽样调查,满足分门类行业代表性需要。完善研发活动和文化产业统计调查方法。加强全省社情民意调查体系规范化建设。

16.建立健全重大战略实施统计监测制度。进一步完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部地区崛起“三问”、长江经济带发展、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统计监测制度,定期发布监测报告。完成“建立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体系”研究项目,出版研究成果。省委、省政府重大发展战略实施统计监测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动态跟进。

五、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推动统计系统干部队伍的作风转变

17.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强化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统一思想认识、把握工作重点,形成干事创业的整体合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落实省委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文件精神,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制定干部培训计划,组织参加主体班培训,分别举办系统内处级以上干部、机关副处级干部和科级干部培训班,做好新任统计局长、新进公务员的业务培训。开展2次机关干部学习交流活动,切实提升干部能力素质。

18.深入基层解决问题。落实数据质量联系点制度,局领导和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要深入企业、乡村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帮助解决统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局领导全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30天,到对口企业(或村、社区)联系点调研不少于2次。开展2次年轻干部“下基层接地气”活动,就全局性的重大工作组织机关40岁以下年轻干部到县市区工作1周,深入基层了解实际情况。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2次以上,局领导到浠水县驻点村检查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加强对黄石西塞山区平安建设联系点的调研指导,局主要领导调研2次,确保指导服务工作到位。

19.持续用力夯实基层。把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重点抓好抓实人员、台账、机制等建设。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四上”企业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的文件精神,坚持“一个也不能少”工作要求,做好“四上”企业统计人员,特别是新进企业统计人员、在库企业新换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基层统计部门推进“四上”企业统计台账规范化建设,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完善主要统计指标台账,切实做到账表一致,不断提高统计源头数据质量。健全部门统计沟通协调机制,完善部门统计工作年度责任目标考评工作。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共享。

20.严守纪律务实重行。严格执行重要工作请示、个人事项报告、请销假、工作纪律、保密、财务等制度,开展经常性检查督办。精简会议和文件,继续举办全局办文办会办事差错情况分析会,提高办文办会办事质量。统筹做好全省群众安全感调查、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国家安全、政务公开、信访工作、法治建设、精神文明、脱贫攻坚、老干等工作。压实压紧工作责任,培养统计干部协调处理具体事务的能力和扎实细致的工作作风。

《推动工作落实的若干意见(2020版)》是2018版、2019版的深化和延续,努力使工作布局更加清晰规整、措施要求更加具体严格、结构更加紧凑严谨、表述更加简洁精炼。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要主动认领,一件一件抓落实。因疫情防控需要调整落实时间的,经报告同意后可以实事求是调整。各位责任领导要加强组织指导,召集责任单位制定工作计划,提出工作要求,拟定工作措施,督促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将每项具体工作落实到岗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机关党办要针对每项具体工作开展一季一通报,落实不力的,由党组书记、局长或指定分管局领导约谈。《推动工作落实的若干意见(2020版)》完成情况将应用于处室年度评比和个人年度考核中,凡出现工作任务未完成的,其责任单位、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被评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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