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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省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规划

2017-04-10 09:56 湖北省统计局
索 引 号 011043428/2019-01375 分    类 资源环境
发布机构 湖北省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17-04-10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全国和全省统计工作会议、全国国民经济核算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重大部署,紧紧围绕全面实现湖北统计升级版目标,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正确的核算方向,牢固树立精准核算的理念,聚焦数据质量,夯实核算基础,深化统计服务,推进改革创新,充分发挥核算工作在反映服务促进发展、引导提高数据质量中的作用,为湖北扎实推进“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和“五个湖北”建设,稳步推动全面小康建设进程提供可靠的统计保障。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2017年核算工作的重点目标是:党建工作更实,数据质量更高,改革成效更好,服务亮点更多,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重点工作

  (一)突出精准核算,客观真实反映发展

  1.不断完善核算方案和评估办法。根据国家统计局《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方案》,结合我省实际,修订并印发2017年市州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方案。坚持市州GDP数据质量评估基本原则,进一步研究改进市州GDP数据质量评估办法,加大对核算基础数据的审核评估,确保GDP核算结果更加真实客观、公平公正。

  2.扎实做好省级季度GDP核算工作。深入研究核算方法制度,每个季度开展经济形势预测预警分析,研究相关数据之间的发展规律和存在问题,适时提出对策建议。加强与基础数据提供部门的沟通,增强指标间的逻辑性、匹配性和协调性,夯实核算基础,提高数据质量。加强经济形势调研,掌握湖北经济发展实情。定期开展数据质量分析和经济形势分析,及时向国家统计局汇报我省经济运行特点,确保GDP数据客观真实反映湖北经济发展实际。

  3.依法依规开展市州季度GDP核算工作。认真研究市州核算基础数据来源,分析市州产业行业特点,依法依规核算、评估市州GDP数据,锁定并逐步缩小市州与全省GDP数据的差距。

  4.严格监管县(市、区)GDP核算工作。各市州要依法依规做好县市区GDP核算工作,将县市区GDP数据评估纳入数据质量评估会议内容,按程序进行,避免随意性,保持市州和县市区GDP总量和速度的衔接。省局将加强对县市区GDP核算工作的监管,每个季度市州对县市区GDP核算情况要及时报核算处备案。

  5.认真做好GDP年报工作。全面收集资料,加强报表审核,及时准确完成GDP生产法和支出法年报工作。

  (二)突出创新务实,深入推进核算改革

  1.认真做好GDP统一核算改革的准备工作。认真学习研究国家统计局GDP统一核算方法,夯实我省国民经济核算基础。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结合我省核算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组织好对各市州的GDP统一核算改革工作。

  2.有序推进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根据国家统计局对地区GDP核算中研发支出核算方法的改革,及时学习研究,力争尽快在市州GDP核算中实施,更好地体现创新的经济价值。

  3.继续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方案,扩大试点范围,提升资料获取能力,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提供基础,服务和推进长江大保护和湖北绿色发展。

  4.积极探索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主动适应新的需求,做好国家资产负债表试点,探索研究政府、企业、住户、金融四个机构部门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更好地服务湖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5.主动跟进国家核算改革动态。密切关注国家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自有住房服务核算、新经济核算、GDP分季核算等改革,按照统一部署及时研究推进。

  (三)突出深耕细作,着力提升统计服务

  1.强化前瞻。在宏观经济形势的预测预警预判上下功夫,提高统计分析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准确把握宏观经济运行的趋势。

  2.聚焦重点。紧紧围绕全省经济工作的重点领域和重大举措,充分利用国民经济核算数据,重点对稳增长、湖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一主两副多极支撑、民营经济发展、资产负债等重大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提出高水平高质量的统计观点和建议对策。

  3.精准解读。加强对核算数据的解读,进一步深度开发挖掘宏观经济数据对经济发展规律的反映,正确引导舆论。

  (四)突出质量效果,全力做好投入产出调查

  2017年将开展第七次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要制定全省投入产出调查和编表总体方案,编印培训资料,做好全省投入产出调查布置、宣传、选点、企业培训等相关工作。各地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按照投入产出调查制度规定的时间要求,保证全省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有序开展。

  (五)突出及时准确,认真完成常规核算工作

  完成好资金流量表编制、民营经济统计、文化产业增加值核算等工作任务,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报表和提供数据。

  三、主要措施

  (一)抓党建工作,强化依法履责。牢固树立“党建第一责任”的理念,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强核算人员统计职业道德和统计法治教育,增强核算人员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依法依规履职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决杜绝跑数要数行为,坚持民主集中制,改进完善并严格执行核算数据质量评估制度和方法,提高各级核算人员的质量意识和廉政意识。

  (二)抓学习调研,强化能力提升。根据工作部署和基层需求,制定培训计划,组织核算业务知识培训。积极派员参加国家和省局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下基层等活动,及时学习掌握国家统计局改革动态和核算方法制度,不断提升核算人员的综合协调能力、数据评估能力和统计分析能力。围绕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摸清实情,科学研判经济形势。

  (三)抓综合协调,强化工作合力。定期向国家统计局汇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加强与其他省区市的横向联系和交流,取长补短,开阔思路。加强与专业和部门的沟通,引导专业和部门提高数据质量,并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核算工作的要求。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我省核算工作。

  (四)抓精细管理,强化务实重行。加强管理,细化职责分工,确保工作落实。贯彻落实省局人才培养计划,按照“导师制、传带制”有关规定,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共同推动核算工作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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