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省统计工作总结
索 引 号 | 011043428/2019-01376 | 分 类 | 资源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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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统计局 | 发文日期 | 2018-02-26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2017年是统计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全省统计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坚决反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断推进统计改革创新,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快推进湖北统计升级版目标的全面实现,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认真落实《意见》《办法》,统计政治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和《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推进贯彻落实,取得了积极效果,主要表现在:争取领导重视。省委书记蒋超良、省长王晓东、常务副省长黄楚平迅速对贯彻落实《意见》作出重要批示,常务副省长黄楚平就贯彻落实《意见》到我局进行专题调研部署。省政府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我省落实《意见》的实施办法,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我省是全国最早出台具体贯彻落实《意见》文件的省份之一。深入学习宣传。省局先后召开党组会、局务会、专题会和5次不同层次市州县局长会,举办了3期统计法纪培训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省局党组书记、局长就贯彻落实致信各市州政府主要负责人,不断增强统计法治的威慑力。加强督办检查。局领导多次带队到市州县,就《意见》的学习贯彻落实进行督办调研,上下联动,形成合力。逐项推进落实。对照《意见》明确的工作任务,我省建立了党政同责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机制,严格执行对地方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管理要求,与省纪委开展了统计违法违纪案件线索移交,向省编办报送成立省统计执法监督机构的方案,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良好效果。通过中央《意见》及《办法》的贯彻落实,各级党政领导对统计工作的重视不断提升,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统计观意识不断增强,统计“三个独立”的职权得到了有效维护,统计的政治生态进一步改善。
二、严格依法统计,数据质量管控成效显著
一是加快推进依法统计进程。启动了《湖北省统计管理条例》修订,报省人大审批。建立了省局统计法律顾问制度,不断夯实统计法治基础。统计法治专题讲座首次进入省委党校主体班必修课程,首次联合纪委协作查处统计违法案件,首轮举办统计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达500多人,受理首例涉外调查资格认定申请,依法统计有序推进。二是不断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综合治理。突出底线意识。局党组在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上始终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不断强化全系统的主业意识和职业操守,将提高数据质量、防范质量风险作为业务工作的首要任务。突出源头治理。开展了全省范围的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治理,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严把源头数据质量关。突出综合管控。严格执行名录库管理即报即审、平台数据报送即时监控、数据质量评估会议制度和季度数据质量核查的综合管控机制。三是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2017年,全省各级立案236起,对27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对99家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另有230多名相关责任人正在处理之中。通过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全省统计数据质量明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三、主动适应形势,统计改革创新深入推进
根据经济发展新形势和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总要求,我省积极开展了一系列统计改革创新:一是三大核算改革取得新进展。积极推进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加大GDP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全省与市州GDP总量差距进一步缩小。有序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继续在5个市州开展试点,同时在编制内容中增加了矿产资源。加强与部门的联系沟通,积极开展资产负债表编制研究。二是研发支出纳入GDP核算取得新成果。全省和市州研发支出新增GDP核算工作已全部完成,并成功纳入到2017年GDP核算中。三是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展现新成效。推动出台了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一办法、两体系”,主导建立了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开展了绿色发展评价和公众满意度调查,发布了全省各市州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公报。四是“三新”统计调查呈现新亮点。在继续做好“三新”统计调查的基础上,就“三新”经济增加值进行了初步核算。五是“五证合一”改革再上新台阶。按照省政府和国家局的统一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数据测试和资料整理,协调增量数据的交换与对账机制,确保数据交换的准确性与完整性,不断提升信息资源共享效能。六是统计调查制度方法改革增添新内容。我省主动承担了长江经济带统计监测和武汉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试点任务,召开了长江经济带省份统计监测座谈会,建立了统计制度方法和指标体系,正式开展统计监测。七是调查监测机构改革实现新突破。完成了市州监测分局和县级调查队统计资源整合任务。八是局队部分业务分工调整优化改革迅速展开。同时,全省统计系统积极开展投资统计、自贸区统计、服务业统计、大健康产业统计、文化产业统计等创新研究,各项统计改革深入推进,统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能力不断提升。
四、精准实施服务,统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近年来,省局党组提出了精准服务的统计服务理念,进一步加强“数库”“智库”建设,充分发挥统计服务发展的职能,努力做到“三个精准”。精准开展经济形势预测预警预判。对2017年每季度经济形势和目标进展作出了可靠的预判预警,为省委、省政府确定全年目标和判断经济形势提供了有效的参考,发挥了重要作用。精准开展统计分析研究。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动力转换、精准扶贫、绿色发展等重点热点问题开展分析研究,全年省局为省委、省政府提供统计分析99篇,35篇被省领导签批,其中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签批21篇,19篇被两办转发,是上年的1.7倍。报送政务信息323篇,被两办采用130篇。精准提出对策建议。省局运用详细的数据资料针对经济运行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省委、省政府正确分析形势和精准调度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我局充分发挥统计职能,服务政治生活、社会管理和民生改善,及时提供了大量统计资料。全程参与了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二次全会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等重要文件的起草,在《人民日报》刊发了湖北近5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报告弘扬湖北正能量,利用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了20多项民意调查构筑政府与民众的“连心桥”,参与了县域经济考核评价、“三农”工作考核、生态文明建设考评和扶贫脱贫考核。推动“互联网+统计”、“数据湖北”上网运行、微信、微博APP客户端多种服务,统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产生了一批高质量、高价值的服务精品。
五、不断夯实基础,统计治理体系日臻健全
构建了纵横结合、分层推进的统计治理体系,不断提升统计治理能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省级层面以省政府42号文件为统领协调全局发展,市级层面认真落实市州统计工作“七条意见”,县级层面继续开展县级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整体推进,乡级层面开展“八有八化”,村级层面开展“五有五化”,企业层面加快推进统计诚信企业创建,部门层面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部门统计工作的意见》,召开了部门统计工作座谈会。2017年,重点突出统计诚信企业创建和部门统计工作,诚信企业创建进程明显加快,部门统计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
六、严格执行方案,农业普查圆满完成
按照“工作实、质量高”的总要求,各级普查机构精心组织,科学规划,扎实推进,高质量完成了936.22万户农户和9.91万个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现场登记。扎实开展农业普查数据质量评估,顺利通过国家农普办事后质量抽查,没有发生系统性数据质量风险。认真进行数据处理,向社会发布了“三农”普主要指标数据公报。积极主动作为,做好了普查数据对历史数据的修订准备。同时普查资料的开发利用也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七、切实履行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成果丰硕
省局党组不断强化党建“最大政绩观”理念,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党的建设迈上新台阶。一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理想信念教育。二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打牢思想根基。三是不断强化主体责任,建立了机关党建工作三级责任制,做到责任层层压实、层层递进。四是规范党内生活,每月开展“党建+”支部主题党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五是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严守《准则》《条例》,加强党内监督,不断牢固“两个绝不”“两个防范”的统计廉政理念。六是着力加强队伍建设,确立了“创新第一动力,人才第一支撑”的基本思想,采取中青年论坛、统计专家讲坛、复合型人才培训、“导师制、传带制”、下基层接地气、研究式学习小组、英文版经济学研究小组、优秀传统文化学习等一系列举措,加大干部培养,青年干部迅速成长。
2017年,省统计局分别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党建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目标责任制考评先进单位、党风廉政、综合治理、精准扶贫、抗灾救灾等先进单位。在重大统计工作扎实推进的同时,各专业和管理工作也取得新的成绩。统计行政管理进一步规范高效,核算、工业、能源、农村、投资、贸经、人口、社科、服务业、名录库和统计干部培训工作上了新台阶,科研工作取得新成果,财务管理严格规范,职级并行改革试点稳步推进,老干后勤服务保障有力,调查监测机构生力军作用日益发挥,全省统计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
同志们,2017年,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统计实践中,在加快推进湖北统计升级版的道路上,全省统计人励精图治,担当作为,克难攻坚,硕果累累,实现了新发展,做出了新贡献,在各种矛盾困难交织的情况下,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统计工作呈现出可喜的变化:一是统计思想观念之变。我们大胆进行理论创新,提出了统计工作要增强政治性、提高真实性、体现时代性和讲究科学性的观点,进一步统一了全省统计工作的指导思想。统计的思想观念进一步“正”了,对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敬”了,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后果进一步“怕”了。二是统计工作环境之变。中央《意见》《办法》印发实施以来,领导干部政绩观发生了积极变化,对统计工作的干预现象减少了,统计人面临的压力得到减轻。三是统计数据质量之变。通过综合施策,数据的衔接性、匹配性、协调性不断增强,数据质量真实性进一步提高。四是统计服务影响力之变。统计的综合性基础性地位,统计话语权和权威性得到进一步增强。我们深切感到,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出台的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部署、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国家统计局的正确指导,得益于全省统计人的共同努力,得益于广大调查对象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在此,我代表省统计局向全省统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致以亲切慰问和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短板和弱项。在贯彻中央《意见》上,推进力度不平衡不充分现象明显。有的地方畏难不前,有的地方观望徘徊,有的地方雷声大雨点小,有的地方甚至还没有雷声,有的地方人心不稳,不知所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体制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在数据质量上,风险依然较大。有的领导干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还有偏差,政绩观还存在问题,违规干预统计数据的行为还时有发生,有的地方统计思想不端正,贯彻精神不主动,查处案件欠作为,诚信创建怕困难,面对压力有纠结,较为严重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仍有发生,不敢不能不想造假的压倒性态势尚未完全形成。在统计能力上,适应把握引领新时代要求的能力不足。我们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等方面的自觉性坚定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创造性地运用党的科学理论推动统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统计领域结构性体制性矛盾仍然比较突出,统计在如何适应新时代、反映新时代、服务新时代上还存在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统计调查能力、数据解读能力、统计监督能力以及组织协调能力还不能很好地满足新要求。在工作作风上,担当作为不够,落实执行不力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同志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开拓创新意识不强。有的地方对上级统计工作部署的要求执行不到位。基层统计队伍力量不足、素质不高的矛盾依然存在,统计系统的工作作风建设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存在差距。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直面这些矛盾和问题,不断改进,积极化解,尽快补短板,强弱项,填空白,在全面实现湖北统计升级版的道路上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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