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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省农村统计工作专项规划

2018-03-12 10:52 湖北省统计局
索 引 号 011043428/2019-01378 分    类 资源环境
发布机构 湖北省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18-03-09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一、指导思想

  2018年,全省农村统计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统计工作会议及全国农村统计调查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委一号文件决策部署,扎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后续各项工作,继续夯实农村统计基层基础,规范业务流程,强化数据质量管理,持续提升服务水平,为全面实现湖北统计升级版目标作出贡献。

  二、重点工作

  (一)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整理和开发工作

  1.做好普查与常规数据核定和修正。联合相关部门,制定数据核定和修正方案,对2016年和2017年数据进行核定,对历史数据开展修订工作,按国家要求,确保分品种面积、产量、产值增加值核算核定与修正上下衔接一致。

  2.做好普查资料开发利用工作。制定普查资料应用开发计划,3月底前各地完成普查公报发布;做好普查工作总结、资料整理归档和普查数据汇总处理工作;举办资料开发应用培训班,拟定重点研究课题,组织开展课题招标;利用普查资料,编辑简明普查资料和分析报告,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3.做好普查资料编印出版工作。按照普查资料开发应用计划,组织编印出版普查资料汇编等资料。

  (二)巩固提升农村统计数据质量

  4.严格执行国家农村统计制度方法。做好农村统计各种年、定报数据收集、审核、评估和上报工作。

  5.严格执行农村统计数据质量评估控制办法。规范基础数据采集流程,加强部门沟通与协作,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做好主要农产品数据分结构、分地域、分季节的协调性、关联性和匹配性审核评估;健全农村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建立农村统计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

  6.不断深化农村统计方法制度改革。按照直报流程规范、严格分级审核把关、数据协调匹配的原则,做好县、乡卡联网直报工作。根据国家工作部署,开展反映“三农”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调研,完善反映乡村振兴指标体系,建立农业“三新”统计核算制度。开展工作调研和学习,研究建立农村统计报表县级网上直报系统。

  7.加强农村统计数据产品的提供。做好统计定报、年鉴、“三农”考核等相关统计产品的资料审核整理提供工作,继续编印《湖北农村统计年鉴》(2018)。

  8.持续推进村级统计“五有五化”规范化建设。配合设管处,加强对村级“五有五化”的指导和检查,健全村级统计网络体系。举办农村统计方法制度业务知识培训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能力。

  (三)不断提高农村统计分析研究水平

  9.加强农业经济运行形势预测预警。结合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加强农业经济运行动态统计监测,聚焦经济运行中的苗头性、趋势性和倾向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供针对性强的决策建议。

  10.提高“三农”分析研究水平。利用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拟定分析研究课题,开展“三农”专题分析和课题研究,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湖北实施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四)提升支部建设水平

  11.加强支部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实台账管理制度,积极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发扬“求真务实、科学严谨、简洁明快”的统计作风,进一步纠正“四风”。严格执行农村统计数据质量评估会议制度,进一步增强防范“两个风险”的能力。

  三、主要措施

  1.强化理论学习。切实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强化理论武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加强中央、省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政策学习,在农村统计工作中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

  2.强化责任落实。根据工作部署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加强干部队伍管理,细化处内人员工作履职项目清单,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使人人肩上有任务、工作有动力、责任有担当。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提高人员履职能力,切实将农村统计工作任务和目标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

  3.强化作风建设。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与农村统计工作和支部建设有机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等热点和难点问题,务实重行,积极开展工作调研,提高农村统计监测的全面性和统计服务的精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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