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统计局大悟经济社会调查队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
目
录
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预算单位构成
二、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单位预算收入及构成情况
2.单位预算支出及构成情况
3.单位预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工作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财政专项支出情况
(二)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情况
(三)举借政府债务情况
(四)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五、名词解释
六、湖北省统计局大悟经济社会调查队2021年单位预算附表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单位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预发〔2021〕8号)的要求和省统计局依法批复的2021年调查监测中心预算收支数据,本着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的原则,我中心按照统一的范围、格式、内容和时限要求,公开了单位2021年预算有关报表,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大悟经济社会调查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开展统计数据执法检查。
2.协助大悟县统计局组织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划,制定统计工作规则、调查计划及其调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3.会同县统计局及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县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依法备案各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5.指导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组织管理和指导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二)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预算单位1个,即湖北省统计局大悟经济社会调查队。
二、湖北省统计局大悟经济社会调查队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单位预算收入及构成情况
2021年单位预算收入为130.14万元,新开立零余额单位无法与上年比较。其中,经费拨款130.14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无上年结转经费和其他收入预算。
2.单位预算支出及构成情况
2021年单位预算支出13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14万元,占总支出的92.32%;项目支出10万元,占总支出的7.6%。本年支出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97万元,占本年支出92.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7万元,占本年支出7.8%。
3.单位预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单位预算支出130.14万元,新开立零余额单位无法与上年比较。其中:
(1)基本支出120.14万元。
(2)项目支出1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130.14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30.14万元,新开立零余额单位无法与上年比较。从支出分类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9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92.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7.8%。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0.14万元,新开立零余额单位无法与上年比较,其中基本支出120.14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构成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19%,包括以下支出:
一是行政运行支出109.9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退休人员津补贴工资奖励等人员经费,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公用经费支出。
二是专项统计业务支出10万元,主要是全省统计监测与执法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统计数据执法检查,长江经济带统计监测、统计抽样调查等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主要是用于缴纳单位负担部分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职业年金等支出。
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0.14万元,新开立零余额单位无法与上年比较,其中人员经费106.2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3.89万元。构成及增减情况如下图:
(1)工资福利支出101.3万元,其中:发放基本工资31.7万元、津贴补贴22.56万元、奖金23.54万元、伙食补助费2.52万元,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1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07万元,住房公积金7.2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47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5万元,全部为支付退休人员相关奖励补贴支出。
(2)日常公用支出13.89万元,全部为商品和服务支出。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局无此项支出。
(三)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湖北省统计局大悟经济社会调查队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13.89万元,全部为商品和服务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分项为:办公费1.05万元,印刷费0.5万元,水电费0.4万元,邮电费0.3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2.57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培训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2万元,福利费1.94万元,其他交通费4.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9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要求,2021年我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我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由省统计局统一管理,按照省财政要求办理政府采购业务,我局没有单独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固定资产均由省统计局机关统一管理,统一按照省财政要求,管理核算国有资产,没有单独核算国有资产。
三、预算绩效工作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一是认真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调整设置指标体系和绩效目标,初步建立绩效导向的预算管理制度。省统计局统一组织对2019年单位整体支出和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我单位的项目1个统计执法与监测项目经费10万元,占年初预算一般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优”,各项目年初设定的绩效指标均已完成。二是在预算编制中,认真梳理项目活动,依据项目活动明确项目绩效目标、量化关键绩效指标,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依据,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的及时性与规范性。三是在预算执行中,依据绩效目标对项目资金运行状况及绩效目标的预期实现程度开展了绩效监控,确保预算绩效目标的实现。四是完善绩效报告与公开制度,推动绩效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已将2019年整体支出、统计执法与监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在局门户网站和省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我单位涉及的项目经费为全省统计监测与执法经费。根据省委、省政府对统计系统的指示要求以及我局职能责任和年度统计任务设置的,每个子项目都有不同的统计目标和要求。效益指标设置有“政府单位及社会公众满意度”、“统计分析报告采用率”“调研工作覆盖率”、“数据资源共享程度”,产出指标设有“统计年鉴发布及时性”、“数据库更新频率”、“数据发布及时性”、“业务培训完成率”等指标。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财政专项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财政专项支出情况,与上年一致。
(二)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情况,与上年一致。
(三)举借政府债务情况
我单位无举借政府债务支出情况,与上年一致。
(四)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我单位无扶贫资金支出情况,与上年一致。
五、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指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公用经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