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统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主要职责
湖北省统计局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省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省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责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定全省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有关地方统计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全省统计工作。
2.按照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省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省及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全省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地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省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全省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全省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全省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省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及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省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7.对全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审批省内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全省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依法监督管理全省涉外调查活动。
9.管理所属市州调查监测分局和县市区经济社会调查队,协助地方管理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省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省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工作,监督管理地方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或省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10.建立并管理全省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和维护全省基本单位名录库,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收集、整理国际及省际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国际及省际间统计资料交换和统计交流合作项目。组织开展统计科学研究和指导统计学会工作,组织管理和指导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12.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13.部门新增加的职责: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地方统计局与国家调查队部分业务分工调整优化方案》的通知(国统字〔2017〕209 号)文件精神,从 2018 年 7 月起由国家调查队实施的“四下”企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以全国为总体的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等)调整由地方统计局负责。
14.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国家统计局制定的《长江经济带发展统计监测工作方案》,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分工方案》(鄂政发〔2018〕27 号)等精神,湖北省统计局作为长江经济带发展统计监测协调领导小组牵头单位,承担统计监测的具体工作,包括构建监测指标体系, 搭建数据共享平台,开展监测评价与分析研究,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体系。
1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本级内设机构有 17 个:办公室、政法处、设管处、综合处、核算处、工业处、能源处、农村处、投资处、贸经处、人口(社科)处、服务业处、财基处、人事处、机关党办、老干处、长江办。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有 50 个:
1.湖北省统计局普查中心
2.湖北省统计局调查监测中心
3.湖北省统计局黄石调查监测分局
4.湖北省统计局鄂州调查监测分局
5.湖北省统计局随州调查监测分局
6.湖北省统计局仙桃调查监测分局
7.湖北省统计局天门调查监测分局
8.湖北省统计局潜江调查监测分局
9.湖北省统计局武汉调查监测分局
10.湖北省统计局荆门调查监测分局
11.湖北省统计局十堰调查监测分局
12.湖北省统计局丹江口经济社调查队
13.湖北省统计局郧西经济社会调查队
14.湖北省统计局竹山经济社会调查队
15.湖北省统计局竹溪经济社会调查队
16.湖北省统计局荆州调查监测分局
17.湖北省统计局石首经济社会调查队
18.湖北省统计局宜昌调查监测分局
19.湖北省统计局宜都经济社会调查队
20.湖北省统计局兴山经济社会调查队
21.湖北省统计局长阳经济社会调查队
22.湖北省统计局五峰经济社会调查队
23.湖北省统计局远安经济社会调查队
24.湖北省统计局襄阳调查监测分局
25.湖北省统计局老河口经济社会调查队
26.湖北省统计局枣阳经济社会调查队
27.湖北省统计局宜城经济社会调查队
28.湖北省统计局南漳经济社会调查队
29.湖北省统计局孝感调查监测分局
30.湖北省统计局应城经济社会调查队
31.湖北省统计局安陆经济社会调查队
32.湖北省统计局大悟经济社会调查队
33.湖北省统计局孝昌经济社会调查队
34.湖北省统计局黄冈调查监测分局
35.湖北省统计局武穴经济社会调查队
36.湖北省统计局红安经济社会调查队
37.湖北省统计局英山经济社会调查队
38.湖北省统计局蕲春经济社会调查队
39.湖北省统计局团风经济社会调查队
40.湖北省统计局咸宁调查监测分局
41.湖北省统计局嘉鱼经济社会调查队
42.湖北省统计局崇阳经济社会调查队
43.湖北省统计局通山经济社会调查队
44.湖北省统计局恩施州调查监测分局
45.湖北省统计局建始经济社会调查队
46.湖北省统计局巴东经济社会调查队
47.湖北省统计局宣恩经济社会调查队
48.湖北省统计局咸丰经济社会调查队
49.湖北省统计局来凤经济社会调查队
50.湖北省统计局神农架林区调查监测分局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有 5 个:湖北省统计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湖北省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湖北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湖北省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湖北省统计宣传教育中心。
其中,湖北省统计局机关(本级),湖北省统计局普查中心等 50 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为独立的预算编制单位,湖北省统计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等 5 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未独立编制预算,合并在部门本级编制。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5 年预算收入 19701.20 万元, 比上年增加 2610.01 万元,增加 15.27%,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了人员经费,二是增加了国家统计云和智慧统计湖北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全省统计督察、全国 1%人口抽样调查等项目经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9071.20 万元,比上年增加 2610.01 万元,增加 15.27%;其他收入 0万元, 与上年相等。
2.预算支出情况:2025 年预算支出 19701.20 万元, 比上年增加 2610.01 万元,增加 15.27%。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291.51 万元,比上年增加 2270.09 万元,增加17.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130.27 万元,比上年增加140.74 万元,增加 4.71%;卫生健康支出 289.40 万元,比上年增加 134.88 万元,增加 87.29%;住房保障支出 990.02 万元,比上年增加 64.31 万元,增加 6.95%。
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
(1)2025 年基本支出 15704.55 万元,比上年增加1116.86 万元,增加 7.6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
( 2) 2025 年项目支出 3996.65 万元, 比上年增加1493.15 万元,增加 59.6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经费, 包括国家统计云和智慧统计湖北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全省统计督察、全国 1%人口抽样调查等经费项目。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1867.48万元,较上年相比增加136.42万元,增加7.8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增加了公用经费支出。其中:办公费66.88万元、印刷费8.45万元、水费7.29万元,电费108.47万元、邮电费48.14 万元,物业管理费23.24万元,差旅费111.53万元,维修(护) 费67.54万元,租赁费10.50万元,会议费22.95万元,培训费2.18万元,公务接待费12.80万元,劳务费110.57万元, 委托业务费68.60万元,工会经费169.12万元,福利费169.45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35万元,其他交通费424.99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6.4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5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110.95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2.2 万元,减少 1.9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50万元,与上年相等。2025年根据全国1%人口抽样工作实际,预算安排了因公出国考察学习经费。
2.公务接待费 12.80 万元,比上年减少 2 万元,减少了13.51%。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思想,减少公务接待费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15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减少0.4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9.80万元, 比上年减少0.2万元,减少1%。主要原因是:根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意见,2025年拟购置更新一辆公务用车,并精准测算购置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35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加(持平)。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 年湖北省统计局部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1768.99 万元,比上年度增加 1228.04 万元,增加 227.0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国家统计云和智慧统计湖北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费、全国 1%人口抽样调查项目印刷服务等政府采购项目。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1158.07 万元,占 65.47%,主要用于国家统计云和智慧统计湖北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公务用车购置,复印纸、办公家具等采购项目;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 610.92 万元,占 34.53%,主要用于印刷服务、统计科研、网站及软硬件信息技术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公务车辆加油和保险服务等。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
2025 年,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 322.86 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算 15.37 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 年,湖北省统计局部门占有房屋面积45010.32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建筑面积 4131.58 平方米,其他40878.74 平方米。公务用车 13 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2 辆、机要通信用车 1 辆、应急保障用车 3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4 辆,其他用车 3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事业单位业务用车。单价 100 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数量为 1 台(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统计专项业务经费”项目主要内容:一是对全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监测,提供统计数据,开展统计分析和统计课题研究,为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二是定期报送统计报表,及时更新统计数据库,加大统计数据解读力度,拓宽数据公开途径,提供优质的统计产品,大力推进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建设。三是拟定年度督察计划报省委、省政府审定后实施。在全省统计督察执法检查骨干人才库中抽调骨干人才,组建督察组,结合督察任务,组织开展督察。四是开展全省统计执法核查业务培训及执法证考前培训,开展统计执法线索检查和常规性数据质量核查;组织统计法制法规宣传活动;其他应急执法检查和专项检查任务。五是积极配合省直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社情民意调查项目,按委托要求及时提交调查数据和分析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反映社情民意。2025 年预算安排 1722 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项目绩效年度目标:一是组织开展各统计专业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对全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和监督,及时准确提供统计数据,深入开展统计分析研究,向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开展统计科研课题研究,创新做优统计数据产品。二是开展统计执法核查业务培训,提升全省统计队伍力量;落实年度统计执法检查任务,开展数据质量核查,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开展统计法治宣传, 落实统计信用信息公示要求。组织开展统计调查监测及“四下”抽样业务培训,分组进行“四下”工作调研,按规定设计调查样本抽样方法,定期维护更新样本,完成季度抽样调查及年报填报。三是积极配合省直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社情民意调查项目,按委托要求及时提交调查数据。四是召开长江经济带统计监测工作会议和培训,做好长江经济带数据资源共享平台维护,确保及时完成长江经济带统计监测报表任务;根据填报情况不断完善监测指标体系,开展长江经济带发展指数研究,提出促进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对策建议,优化统计服务产品,实现系统内数据共享。
数量指标:统计业务培训次数=10 次;统计科研课题次数=10 个;统计服务产品种类数=11 种;统计宣传活动组织到位率=100%;社情民意调查项目数=10 个;社情民意调查样本充足度≥100%;社情民意调查样本审核比例≥20%。
质量指标:办公用品采购验收率=100%;社情民意调查培训参训率≥90%,民生需求入户调查完成率 100%,访问电话接通成功率≥12%。
时效指标:统计常规数据更新及时性、统计科研课题结题及时性:及时。调查项目完成及时性:按委托约定要求及时完成。
成本指标:人均培训成本≤400 元/天/人。
社会效益指标:统计数据解读方式≥3 种;数据质量核查方式多样性≥3 种,办公用品需求满意度≥95%;统计信用公示率=100%。
2.“综合事务工作经费”项目主要内容:保障局机关的正常运转,包括办公场所物业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干部队伍建设、机关党建活动、平安建设、文明创建、老干部活动费用等费用支出。2025 年预算安排 433.65 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项目绩效年度目标:一是组织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完成公务员招录和统计职称评审,充实干部队伍;组织全员体检,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支部党员活动和红色基层教育活动,提升局机关党员干部素养;丰富离退休老干部生活,促进离退休人员身心健康;落实乡村振兴、平安建设工作。二是做好局机关、监测中心和民调中心大楼各项物业服务和环境卫生保障项目,新配置一批家具,保障办公基础条件,满足省局办公需求。
数量指标:物业服务完成数=5 项;环境卫生保障项目数=3 项,干部教育培训期=4 期,干部教育培训参训率≥95%, 主题党日活动覆盖率=100%。
质量指标:公共设施完好率=100%,资产采购验收合规性=合规,文书档案数字化处理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办公楼运行稳定性=稳定,乡村振兴资金投入力度≥40 万元,办公设备投入使用率=100%。
满意度指标:物业服务满意度≥92%.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空表说明
我局 2025 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该表为空表。
(二)其他情况说明
我局 2025 年无省级财政专项支出、无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无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无举借政府债务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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