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统计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省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全省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有关地方统计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全省统计工作。
2.按照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省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省及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全省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地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省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全省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全省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全省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省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及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省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7.对全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审批省内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全省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全省涉外调查活动。
9.管理省属调查监测分局和经济社会调查队,协助地方管理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省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省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地方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或省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10.建立并管理全省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和维护全省基本单位名录库,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收集、整理国际及省际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国际及省际间统计资料交换和统计交流合作项目。组织开展统计科学研究和指导统计学会工作,组织管理和指导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12.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13.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构成
1.湖北省统计局机关(内设17个处室);
2.湖北省统计局直属事业单位(省统计局调查监测分局、普查中心、后勤服务中心);
3.湖北省统计局所属17个市、州、直管市及林区调查监测分局和38个县(市、区)经济社会调查队。
(三)部门决算汇编情况
1.我局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4户。其中:行政单位录入户数1户,即省统计局本级;事业单位录入户数3户,即省统计局调查监测分局、普查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各1户。
2.我局实拨资金账户纳入局本级统一管理核算。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1.决算收入总计11209.49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11098.72万元,为省统计局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108.97万元,主要为国务院三峡办拨付的三峡库区统计监测专项经费等。
(3)年初结转资金1.8万元,为实拨资金账户年初余额。
2.支出总计11209.49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42.3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基本建设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1.32万元,主要用于湖北省统计局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352.3万元,主要用于湖北省统计局机关本级及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职工医疗保障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6.5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干部职工发放的住房保障改革方面的支出。
(5)年末结转和结余56.98万元,主要是实拨资金账户年末余额。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207.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98.72万元,占99.03%;其它收入108.97万元,占0.97%。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15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00.48万元,占64.56%;项目支出3952.03万元,占35.44%。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1089.72万元。与2014年相比,略有增长,主要原因是新增了“全省统计执法专项经费”以及根据政策规定调增了人员经费。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098.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88.54万元,占83.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1.32万元,占12.9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2.3万元,占3.17%,住房保障支出26.56万元,占0.24%。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91.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08.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882.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8万元,支出决算为139.68万元,完成了预算的64.07%。其中因公出国(境)组团5次,参加人数12人,当年支出因公出国(境)经费金额57万元,完成了预算的100%;公务用车保有量20辆,当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当年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6.59万元,完成了预算的89.06%;共发生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1次,接待人次383人次,当年支出公务接待费6.09万元,完成了预算的8.12%。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少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八)其他事项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2.83万元,比2014年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了运行开支。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27万元,包括货物支出814.48万元和服务支出1012.52万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032.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6.08万元,固定资产4541.88万元,无形资产114.2万元。2015年共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统计专项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湖北省1%人口抽样调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结果显示项目支出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目标。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