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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三号)

2021-05-26 10:15 湖北省统计局 湖北省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湖北省统计局

湖北省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


根据湖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省17个市、州、省直管市和林区(以下简称市州)的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省人口性别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29694718人,占51.42%;女性人口为28057839人,占48.58%。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5.8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上升0.28。

   二、地区人口性别构成

17个市州中,常住人口性别比在105以下的市州有7个,在105至110之间的市州有8个,在110以上的市州有2个。

表3-1各地区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地区

占常住人口比重

性别比

全  省

51.42

48.58

105.83

武  汉

51.94

48.06

108.07

黄  石

51.89

48.11

107.87

十  堰

51.48

48.52

106.11

宜  昌

50.78

49.22

103.15

襄  阳

50.59

49.41

102.41

鄂  州

52.06

47.94

108.58

荆  门

50.70

49.30

102.85

孝  感

51.80

48.20

107.49

荆  州

50.94

49.06

103.82

黄  冈

51.58

48.42

106.54

咸  宁

51.66

48.34

106.86

随  州

50.88

49.12

103.58

恩  施

51.14

48.86

104.68

仙  桃

52.52

47.48

110.60

潜  江

50.02

49.98

100.08

天  门

52.33

47.67

109.76

神农架

52.99

47.01

112.70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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