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民工就业特征及转移趋势分析
【内容提要】2016年,湖北农民工外出规模趋于稳定,打工劳务收入增长平稳,外出返乡人员小幅回升。农民工自身综合素质的有待提高以及宏观经济基本面的谨慎乐观,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农民工就业质量,关注农民工群体,是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一、农民工总体情况
(一)外出规模趋于稳定。2016年外出农民工总量为1112.81万人,比上年减少5.82万人,下降0.5%,虽然比上年略有减少,但仍然稳定在“十二五”期间年均外出1092.80万人之上;外出农民工占农村从业人员比重47.4%,高于“十二五”时期年均46.7%的占比;36.9%的农民工来自黄冈、孝感、荆州三个市州,其占比份额较大,分别占全省外出农民工的14.6%、12.0%和10.3%。
表1 外出农民工规模总量分析表
单位:万人
指标 |
2016年 |
2015年 |
“十二五”均值 |
农村从业人员 |
2347.09 |
2359.80 |
2337.62 |
其中:外出从业人员 |
1112.81 |
1118.63 |
1092.80 |
比重(%) |
47.4 |
47.4 |
46.7 |
(二)务工收入增长平稳。2016年全省外出农民工实现打工收入3537.34亿元,人均年收入31787元,比上年增加1074元,增长3.5%,低于“十二五”时期年均18.0%的增长速度,增幅大幅回落原因在于:一是经济增速放缓,二是农民工工资在低位上“补涨”,造成过去几年工资快速上涨行情。
二、农民工就业特征
(一)文化程度逐年提高。2016年外出农民工中,初中学历占56.2%,高中及以上占32.6%,而小学及以下仅占11.2%,与上年相比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比重提高0.4个百分点,而低学历比重分别下降0.2个百分点。表2可见,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占比高于“十二五”时期均值3个百分点,高学历占比逐渐提高,而低学历占比逐渐减少。
表2 外出农民工文化程度构成表
从业人员文化程度 |
2016年 |
2015年 |
“十二五”均值 |
|||
总量(万人) |
比重(%) |
总量 (万人) |
比重(%) |
总量 (万人) |
比重(%) |
|
小学及以下 |
124.94 |
11.2 |
127.79 |
11.4 |
134.32 |
12.3 |
初中 |
625.31 |
56.2 |
631.12 |
56.4 |
634.99 |
58.1 |
高中及以上 |
362.56 |
32.6 |
359.72 |
32.2 |
323.49 |
29.6 |
(二)青壮年农民工占主力。2016年全省向外转移的农民工从业人员中,青壮劳力(21—49岁)的人数为787.94万人,占外出总数70.8%,比上年增加2.91万人,比重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表3可见,青壮劳力历年占比为70%以上,是外出农民工的主力军。
表3 外出农民工年龄结构分析表
从业人员年龄状况 |
2016年 |
2015年 |
“十二五”均值 |
|||
总量(万人) |
比重(%) |
总量(万人) |
比重(%) |
总量(万人) |
比重(%) |
|
20岁以下 |
157.43 |
14.1 |
166.91 |
14.9 |
172.41 |
15.8 |
21-49岁 |
787.94 |
70.8 |
785.03 |
70.2 |
769.38 |
70.4 |
50岁以上 |
167.44 |
15.0 |
166.69 |
14.9 |
151.01 |
13.8 |
(三)自发外出仍是主流。从农民工外出渠道看,外出就业主要靠亲朋好友介绍。2016年底,外出农民工中自发外出的占70.6%,通过政府部门组织和中介组织外出的各占8.7%和6.7%,通过企业招收的占14.0%,表4显示,依靠血缘、地缘、亲缘等自发方式仍是农民工外出的主要途径,自发外出农民工所占比重多年来一直占到70%以上。
表4 外出农民工外出组织方式表
外出渠道 |
2016年 |
2015年 |
“十二五”均值 |
|||
总量(万人) |
比重(%) |
总量(万人) |
比重(%) |
总量(万人) |
比重(%) |
|
自发 |
785.71 |
70.6 |
787.78 |
70.4 |
778.21 |
71.2 |
政府有关部门组织 |
96.88 |
8.7 |
97.32 |
8.7 |
93.91 |
8.6 |
中介组织介绍 |
74.96 |
6.7 |
79.61 |
7.1 |
76.70 |
7.0 |
企业招收 |
155.26 |
14.0 |
153.92 |
13.8 |
143.97 |
13.2 |
(四)外出打工较为稳定。从外出从业时间看,2016年外出务工6个月以上的农村劳动力802.41万人,所占比重为72.1%,打短工、零工时间不到3个月的农民工仅占8.2%,多年来外出务工半年以上人员均在7成以上,可见大部分农民工的工作稳定性相对增强,工作地点相对比较固定。
(五)跨省务工超过五成。从外出地域看,我省农村富余劳动力主要转移到省外务工。2016年到省外农民工为619.22万人,所占比重为55.6%,与上年相比,总量减少12.09万人、比重减少0.8个百分点;在本省打工的人数为493.59万人,占全部外出务工人数的44.4%,与上年相比,总量增加6.27万人,比重提高0.8个百分点,显然省外比省内务工比重高11.2个百分点。
表5 外出农民工外出地域流向表
单位:万人、%
外出地点 |
2016年 |
2015年 |
“十二五”均值 |
|||
总量 |
比重 |
总量 |
比重 |
总量 |
比重 |
|
省内 |
493.59 |
44.4 |
487.3 |
43.6 |
466.99 |
42.7 |
县内乡外 |
185.54 |
16.7 |
191.8 |
17.2 |
179.36 |
16.4 |
省内县外 |
308.05 |
27.7 |
295.5 |
26.4 |
287.63 |
26.3 |
省外(含港、澳、台及境外) |
619.22 |
55.6 |
631.3 |
56.4 |
625.81 |
57.3 |
(六)第三产业比例提升。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就业仍呈现出二产业为主、三产业其次、一产业最少的格局。2016年外出就业农民工中,从事一、二、三产业分别为60.96万人、601.57万人和450.28万人,占全部外出农民工人的比重分别为5.5%、54.0%和40.5%;但同时看到,随着全省产业结构的调整,大力发展服务业,从事第三产业的农民工比重逐渐提高,2016年比上年高0.1个百分点,也高于“十二五”时期平均水平。
表6 外出农民工外出行业分组表
单位:万人、%
从事行业 |
2016年 |
2015年 |
“十二五”均值 |
|||
总量 |
比重 |
总量 |
比重 |
总量 |
比重 |
|
第一产业 |
60.96 |
5.5 |
64.31 |
5.7 |
61.82 |
5.7 |
第二产业 |
601.57 |
54.1 |
602.15 |
53.8 |
598.84 |
54.8 |
第三产业 |
450.28 |
40.5 |
452.17 |
40.4 |
432.13 |
39.5 |
(七)高薪群体逐渐壮大。2016年外出务工人员收入变化明显,务工收入较低人群减幅较大,月收入在3000元以上人群占总体比重为36.0%,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比“十二五”时期占比平均水平提高13个百分点,较高收入群体逐渐壮大。
表7 外出农民工劳务收入构成表
单位:万人、%
按月收入分类人数 |
2016年 |
2015年 |
“十二五”均值 |
|||
总量 |
比重 |
总量 |
比重 |
总量 |
比重 |
|
月收入:500元以下 |
4.68 |
0.4 |
5.51 |
0.5 |
13.91 |
1.3 |
501-1000元 |
48.46 |
4.4 |
55.95 |
5.0 |
101.22 |
9.3 |
1001-2000元 |
248.00 |
22.3 |
265.87 |
23.8 |
358.03 |
32.8 |
2001-3000元 |
411.09 |
36.9 |
406.60 |
36.3 |
366.88 |
33.6 |
3000元以上 |
400.58 |
36.0 |
384.70 |
34.4 |
252.76 |
23.0 |
(八)社会保障日趋完善。随着《劳动法》的日益普及,我省外出农民工参与社会保障意识明显增强,企业执行社会保障制度力度加大。从2016年我省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看,一是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人员为458.95万人,较上年增加5.26万人,增长1.2%;二是“五险”参保人员大幅增加,其中参与养老保险531.00万人,较上年增加25.70万人,增长5.1%,参与医疗保险650.97万人,较上年增加7.84万人,增长1.2%,参与失业保险86.81万人,较上年增加5.01万人,增长6.1%,参与生育保险54.21万人,较上年增加5.67万人,增长11.7%,参与工伤保险223.27万人,较上年增加12.46万人,增长5.9%;2016年农民工整体参保能力与“十二五”时期平均水平相比大为改观,签订劳动合同及参与“五险”农民工占比与“十二五”时期平均水平相比分别提高3.8%、9.6%、7.4%、1.8%、1.5%和3.2%。
表8 湖北外出农民工社会保障结构表
单位:万人、%
外出从业人员社会保障 |
2016年 |
2015年 |
“十二五”均值 |
|||
总量 |
比重 |
总量 |
比重 |
总量 |
比重 |
|
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 |
458.95 |
41.2 |
453.69 |
40.6 |
409.28 |
37.5 |
参与养老保险人数 |
531.00 |
47.7 |
505.30 |
45.2 |
416.24 |
38.1 |
参与医疗保险人数 |
650.97 |
58.5 |
643.13 |
57.5 |
558.78 |
51.1 |
参与失业保险人数 |
86.81 |
7.8 |
81.80 |
7.3 |
65.21 |
6.0 |
参与生育保险人数 |
54.21 |
4.9 |
48.54 |
4.3 |
37.34 |
3.4 |
参与工伤保险人数 |
223.27 |
20.1 |
210.81 |
18.8 |
184.01 |
16.8 |
三、农民工转移趋势
近年来,伴随着我省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发展,精准扶贫的大力推进,农民工不仅呈现出上述八大显著特征,而且在农业现代化建设新形势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出现了新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就近就业者不断增加。虽然超过半数农民工远离家乡,以外省为主要就业地,但同时我们关注到,近年来,一是政府穿针引线,招商引资企业留住乡亲;二是我省县域经济实力不断增强,而省外务工成本过高,省内就近就地转移趋势显现,在省内就业农民工占比逐年提高。2016年在省内农民工占比与“十二五”均值相比提高1.7个百分点,其中县内乡外提高0.3/%、省内县外提高1.4%,省内与省外农民工占比差额由“十二五”期间14.6%缩减到11.2%(见表5),就近就地转移趋势显现。
(二)年长者外出悄然增多。随着生活水平提高,身体机能增强,50岁以上年长者外出务工小幅攀升。2016年为167.44万人,虽然比重为15.0%,低于比重为70.8%的中青年,但增速快于其他年龄段人群,与“十二五”期间均值相比增长幅度为10.9%,比此期间中青年增幅高8.5个百分点,50岁以上人员有成熟经验和良好心态,能安稳地从事城镇对家政服务等适合年长者工作的需求(见表3)。
(三)返乡农民工小幅回升。2016年,全省外出返乡人员169.3万人,比上年增加0.79万人,比“十二五”时期年均返乡人员多8.18万人,在沿海经济增速放缓有“推力”和我省内陆经济发展有“拉力”的合力下,农民工回流态势明显;关注返乡农民工再就业,事关农村稳定,2016年返乡再就业情况良好,97.9%的返乡农民实现了再就业。
四、问题与建议
总体来看,与“十二五”时期相比,当前农民工的就业质量不断提升,但是随着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速度进一步放缓,及在经济增速放缓、结构调整和产业转移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农民工就业和工资水平增长也将受到一定影响,我们应当高度关注农民工转移过程中出现的新趋势、新问题、新困境,从政府、社会、农民工自身等多个层面着手,破解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就业瓶颈。
(一)当前农民工就业存在的问题
问题一:政府服务化程度不高。一方面,多年来由政府部门组织的外出农民工不到农民工总量的10%,农民自发外出带有一定盲目性,寻找工作常常碰壁,导致外出成本增加;另一方面,参加过由政府举办的技能培训的农民工仅占12.6%,培训缺乏针对性、时效性,不利于农民有效有序转移。
问题二:社会法律保障尚欠缺。数据表明,农民工参与养老保险的比重不到50%,社会保障覆盖面不宽;同时仅四成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法律意识较淡薄,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2016年仍有11.47万人被雇主拖欠工钱,很多农民工仍在经历讨薪的艰难,不利于和谐社会的稳定。
问题三:低学历低收入较普遍。外出农民工中超过半数以上的仅为初中文化程度,甚至小学及以下文化也超过10%,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的仅30%,持有职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仅仅15%,外出劳动力中只有16.0%的人员自己独立经商,而绝大多数的人员从事低技能、高体力、低收入的低端产业工作,成为名副其实的“打工族”,64%的农民工月收入不到3000元,农民工自身低学历、低技能现状和高收入期望等因素影响着充分就业、制约着自我发展。
(二)提高农民工就业质量的建议
建议一:加强政府服务职能。切实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实行项目清单管理,真正为农民工办实事。一是举办技能培训常态化,政府应将其纳入免费职教体系,根据市场需求和农民工意愿因事制宜的安排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和务工能力;二是加强就业指导多元化,减少农民的盲目外出,降低外出成本,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进行宏观调控,拓展服务领域,做好信息服务工作,鼓励企业实行网上“微招聘”,有序组织农民工合理转移,引导农民工向新兴产业转移就业;三是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培育特色小镇,着力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将产业发展与精准扶贫有效对接,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安排返乡农民工特别是扶贫对象在“家门口”就地就近就业,减少农村贫困人口和农村“三留守”现象。
建议二:完善社会保障功能。建立突破户籍地限制服务就业的工作机制,落实好国家稳定就业的积极政策,在社会保障和维权服务方面让农民工得到实惠。首先要加大对欠薪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实行缴纳工资保证金等分账管理制度,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其次要实行各类保险政策对农民工全覆盖,制定完善养老、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办法,确保农民工持续性参保,让农民工少有所为、老有所养;最后要大力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让农民工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等方面平等享受城镇公共服务,缩小城乡差别化待遇。
建议三:提升自我综合素质。农民工要提高对社会发展的认识和就业形势的分析判断能力,积极参加适合自身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专业技能水平,更好融合到产业结构调整深入推进和新兴产业逐步升级的大潮中,满足社会对就业的客观需求,期盼“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愿景中展现农民工的身影,提高就业质量,实现自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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