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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龄化对湖北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2013-12-04 10:26 人口处

  一、人口年龄、性别构成状况

  年龄构成和性别构成是人口分组的基本标志。一个地区的人口年龄性别构成会对该地区人口再生产及社会经济发展产生影响,通过对两者的描述和分析,可以更好的了解人口年龄和性别的变化情况,进行人口预测,研究人口和社会经济现象之间的关系。

  (一)人口的年龄构成及变化

  1.人口年龄的基本构成及变化

  受20世纪70年代前第二次生育高峰和20世纪80年代第三次生育高峰的影响,湖北省在这两个生育高峰时的出生人口较多,人口出生率都在30‰以上。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由于湖北省委、省政府加大了计划生育工作的力度,人口出生率增长幅度不大,由2000年的9.71‰上升到2010年的10.38 ‰,人口控制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特别是0—14岁人口大为减少,形成金字塔中的低谷。人口再生产类型为稳定型向减少型转变之中。从2000年和2010年人口年龄金字塔中看出,2010年湖北人口年龄构成呈现"低—低—高"的特点,即在总人

  口中,0-14岁人口所占比重比2000年下降(低)8.9个百分点,15—29岁人口比重比2000年下降0.19个百分比,30—39岁人口比重比2000年下降4.83个百分点,40—49岁人口所占比重比2000年高 5.36个百分点,50岁以上略有上升。具体变化情况(见表1)。2000—2010年10年间,由于人口年龄的推移变动使湖北人口在几个主要年龄段上发生了较为明显的变化。

表1  湖北省2010年和2000年年龄构成比较

年龄组(岁)

2010年

2000年

各年龄组比重增减情况(百分点)

人数(万人)

占总人口(%)

人数(万人)

占总人口(%)

总计

5723.77

100

5646.00

100

0.00

0-4

298.00

5.21

232.37

4.11

1.10

5-9

246.10

4.30

437.05

7.73

-3.43

10-14

252.27

4.41

620.24

10.97

-6.56

15-19

480.67

8.40

502.07

8.88

-0.48

20-24

558.41

9.76

422.35

7.47

2.29

25-29

401.99

7.02

509.99

9.02

-2.00

30-34

391.81

6.85

602.15

10.65

-3.80

35-39

485.78

8.49

538.26

9.52

-1.03

40-44

561.63

9.81

379.38

6.71

3.108

45-49

510.86

8.93

377.12

6.67

2.26

50-54

369.91

6.46

287.78

5.09

1.37

55-59

368.90

6.45

208.63

3.69

2.76

60-64

277.20

4.84

174.14

3.08

1.76

65-69

192.33

3.36

151.52

2.68

0.68

70-74

142.83

2.50

101.77

1.80

0.70

75-79

104.35

1.82

67.28

1.19

0.63

80-84

51.62

0.90

29.96

0.53

0.37

85-89

22.27

0.39

10.17

0.18

0.21

90及以上

6.76

0.11

2.26

0.04

0.07

  (1)少年儿童人口大幅度减少。少年儿童是指0—14岁人口,2010年人口普查时,湖北这部分人口为796.67万人,比2000年的1289.66万人减少492.99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由2000年的22.81%降至2010年的13.91%,下降了8.9个百分点。少年儿童是劳动年龄人口负担的主要对象,负担少年儿童系数降低,这对减轻劳动年龄人口的负担,提高人民的文化生活水平,促进社会经济发展都将产生较大影响。

  (2)劳动年龄人口小幅度上升。人口是社会劳动力资源的来源,劳动力资源对一国或一个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湖北省的劳动力资源十分丰富,按16岁及16岁以上人口计算,2010 年全省共有劳动年龄人口4391.94万人,比2000年4253.69万人增加138.25万人,上升3.14%,占总人口的76.73%,比2000年的75.34%提高了1.39个百分点。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充沛的劳动力。同时,也给当前的就业带来巨大压力。如何面对就业压力,缓解就业矛盾,这正是需要我们深入研究和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3)育龄妇女人口下降。育龄妇女是人口再生产的直接承担者,育龄妇女的多少,特别是生育旺龄妇女的多少,直接影响出生率的高低和总人口增长快慢。2010年在湖北省的总人口中,15—49岁育龄妇女人口为1474.04万人,比2000年的1686.05万人减少212.01万人,下降 12.57%,占总人口比重为25.75%,比2000年的26.87%下降了1.12个百分点。

  2.人口年龄构成的城乡间与地区间的差异

  (1)城乡人口年龄构成差异。2010年人口普查对市、镇、乡村人口作了明确划分,由于城乡所处的社会经济,自然环境及人口的文化素质的不同,特别是在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方面存在着明显差异,因而形成各自不同的年龄结构。在市、镇、乡村各年龄组中,市、镇、乡2010年最大峰值年龄在 40—44岁年龄组,分别占市、镇、乡总人口的9.68%、10.29%和9.72%,此年龄组人口为第二次生育高峰期1970年左右出生的人口。

  (2)各地区人口年龄构成差异。湖北省各市、州及直管市、林区人口年龄结构同城乡年龄构成一样存在着较大差异(见表2)。

 表2  湖北省2010年各市、州及直管市人口年龄构成比较    

单位:%

地区

各年龄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

老少比

0—14岁

15—64岁

50岁及以上人口

65岁及以上人口

湖北省

13.91

77.00

26.73

9.09

192.16

武汉市

9.98

81.89

25.57

8.13

256.21

黄石市

17.39

74.81

12.15

7.80

69.86

十堰市

15.07

76.39

13.37

8.54

88.71

宜昌市

10.87

78.42

16.06

10.71

147.74

襄阳市

15.00

76.51

13.13

8.49

87.5

鄂州市

15.39

76.75

12.60

7.86

81.87

荆门市

11.87

79.43

13.38

8.70

112.72

孝感市

14.47

76.51

13.93

9.02

96.266

荆州市

13.21

76.91

11.78

9.88

89.17

黄冈市

16.31

73.86

14.83

9.83

90.92

咸宁市

17.66

68.25

11.97

5.38

67.78

随州市

13.83

77.01

13.70

9.16

99.06

恩施州

18.68

70.38

16.12

10.94

86.29

仙桃市

14.22

75.34

16.09

10.44

113.15

潜江市

12.98

77.65

14.52

9.37

111.86

天门市

13.46

77.41

14.48

9.13

107.57

神农架林区

12.23

76.90

16.61

10.86

135.81

  (二)人口的性别构成及变化

  1.总人口性别比

  总人口性别比反映的是人口总体中男性人口与女性人口之间的比例关系。2010年人口普查时,湖北省总人口为5727万人,其中男性为2939万人,占51.35%;女性为2784万人,占48.65%。总人口性别比为105.56。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时,湖北省总人口性别比为106.49;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时,湖北省总人口性别比为105.51;1982年第三次、1990年第四次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性别比分别为105.54、106.45和108。但湖北省总人口性别比除2000年稍高外,21世纪年份均保持在105— 107左右

  2.分年龄人口性别比

  在一般情况下,出生婴儿中男性稍多于女性,性别比多在103—107之间。其后,随着年龄的增长,特别是50岁以上人口中男性人口死亡率一般都高于女性人口死亡率,分年龄人口的性别比应该越来越低。在低年龄上由于男性人口多于女性人口,性别比大于100,进入老年后,男性人口开始少于女性人口,性别比开始小于100。并呈现出以下特点:

  (1)高龄组(65岁以上)性别比上升,中年组(20-60岁)性别比下降。从2000年和2010年各年龄组人口性比中看出:5—19岁和65岁以上年龄组人口性别比有不同程度的上升,而0—4岁和20— 64岁之间的各年龄组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2)出生婴儿性别比近些年来一直偏高,并有上升的趋势。出生婴儿性别比是以女婴为100,活产男女婴人数之比。从世界情况看,所有国家出生婴儿性别比都大于100,且大多数国家在103— 107之间。建国后,湖北省前五次人口普查的0岁婴儿性别比为103.66、103.99、106.72、109.44和 128.73,第一、二、三次人口普查都在合理范围内,第四次人口普查婴儿性别比出现升高。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湖北省0岁婴儿性别比达到128.73的最高值。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时,湖北省0岁婴儿性别比为124.93,比2000年有明显回落。有些地区出生婴儿性别比仍然较高,如鄂州、黄石市分别为173.88和144.4,而且大大高于全省的平均水平。

  二、人口老龄化状况及变动特点

  人口老龄化是指60岁及以上或65岁及以上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不断提高的动态过程。出生率的下降和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的提高是引起人口老龄化的两个决定因素。分析和研究老年人口的基本状况及老龄化发展趋势,有助于更加重视老年人口,从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

  (一)老年人口的发展变化

  1.老年人口大幅度增加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的健康水平不断提高,湖北省的老年人口状况也在不断发生变化。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湖北省的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537.1万人,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时,老年人口有779.56万人,增加242.46万人,增长45.14%,平均每年增加24.24万人,年均增长 3.79%。从数据表明湖北省近10年人口老龄化的进度略快于全国平均水平。

  2.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

  从判断人口老龄化的主要指标—老年人口系数(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老少比(65岁及以上人口与0—14岁人口之比)、少儿人口系数(0—14岁人口占总人口比重),2000—2010年湖北省人口的老龄化趋势变化明显。10年来,湖北省的老年人口系数由2000年的9.49%上升到2010年的 13.12%,上升了3.83个百分点,老少比由2000的28.14%上升到65.31%,上升37.17个百分点,少儿系数由2000年的22.80%下降到13.92%,下降了14.22个百分点。2010年这3项指标基本趋向老龄化。

  (二)老年人口的基本状况

  1.低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比重大

  2010年在全省779.57万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中,低龄组(60—69岁)老人为461.1万人,占 59.14%,比2000年的60.59%下降了1.45个百分点;中龄组(70—79岁)和高龄组(80岁及以上)老人分别为242.04万和76.46万人,分别占老年人口比重为31.05%和9.8%,比2000年的31.48%和7.93%分别下降了0.43和上升1.87个百分点。说明低龄老年人仍是老年人口的主体,但同时高龄老人增加较快。

  2.老年人有偶率高,离婚率低

  湖北省老年人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有偶率高,离婚率低。据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在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中,未婚占1.58%,有配偶占70.26%,离婚占0.72%,丧偶占27.42%。与2000年相比,未婚的上升了0.23个百分点,有配偶的上升4.55个百分点、离婚的上升0.1个百分点,而丧偶的下降4.97 个百分点,这反映出湖北省老年人婚姻关系比较稳定,丧偶比重下降也说明老年人寿命正在延长。

  3.老年人口受教育水平有较大提高

  在60岁及以上老年人中,2010年湖北省接受小学及以上教育程度的占77.43%,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54.35%,提高了23.08个百分点,其中大专及以上的提高了1.03个百分点,高中(含中专 )提高了2.2个百分点,初中、小学分别提高了9.89和9.96个百分点。而文盲人口比重由2000年的 45.65%下降到2010年的22.54%,下降了23.11个百分点。老年人口人均受教育年限也由2000年的3.97 年提高到2010年的5.36年。说明10年来,湖北省老年人口受教育水平有较大提高(见表3)。

表3  湖北省2000年和2010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受教育程度比较

受教育程度

2010年

2000年

人数(万人)

比重(%)

 人数(万人)

比重(%)

合  计

759.33

100

564.97

100

大专及以上

23.52

3.09

11.61

2.06

高  中

46.88

6.17

22.42

3.97

初  中

141.20

18.59

49.16

8.70

小  学

376.54

49.58

223.87

39.62

文盲人口

171.19

22.54

257.91

45.65

  (三)人口老化的地区差异

  1.人口老化的城乡差异

  据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人口老化程度在城乡存在着较大差异,从分市、镇、乡村看,2000 年市有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46.84万人,镇有59.52万人,乡村有358.61万人,到2010年人口普查时,市、镇、乡村分别增加到189.38万人、130.11万人和453.35万人。从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老年人口系数)看,2000年,市、镇、乡村分别占8.85%、7.94%和10.12%,老化系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为乡村、市和镇,到2010年普查时,老化系数排列次序是乡村、镇和市,但老化系数发生了较大变化,60岁及以上人口在总人口所占比重,市为10.56%,镇为12.37%,乡村为15.74%,老化系数分别上升了1.71、4.43和5.62个百分点,尤其是乡村已经达到10%老龄化标准,开始进入老年型。这是由于近几年来,湖北城镇特别是小城镇的加速发展,人口城市化发展较快,大量乡村剩余劳动力,尤其是青壮年从乡村转移到城镇。因此,乡村中老少人口所占比重较大,而城镇人口中,青壮年所占比重较大(见表4)。

  表4 2000年和2010年市、镇、乡村老年人口比较

单位:万人 %

 总人口

2000年

总人口

2010年

60岁及以上总人口

老年人口系数

60岁及以上总人口

老年人口系数

合计

5950.89

564.97

9.49

5723.7

772.84

38.67

1658.67

146.84

8.85

1792.81

189.38

10.56

749.82

59.52

7.94

1051.69

130.11

12.37

乡村

3542.40

358.61

10.12

2879.26

453.35

15.74

  2.人口老化的地区差异

  从表5中看出,湖北各市、州及直管市、林区中,老年人口系数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有宜昌、孝感、黄冈、恩施自治州、仙桃、潜江、天门、神农架林区。其中,宜昌、黄冈、恩施自治州、仙桃、神农架林区已经达到人口老化标准,率先进入老年型人口地区。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有武汉、黄石、十堰、襄阳、鄂州、荆门、咸宁、随州等市,其中人口老化系数最低是荆州市为11.78%。

 表5  湖北省2010年各市、州、直管市、林区老年人口系数

  地区

  60岁及以上人口数(万人)

  老年人口系数(%)

  地区

  60岁及以上人口数(万人)

  老年人口系数(%)

  湖北省

  791.26

  13.82

  荆州市

  67.04

  11.78

  武汉市

  124.10

  12.68

  黄冈市

  91.38

  14.83

  黄石市

  29.52

  12.15

  咸宁市

  29.47

  11.97

  十堰市

  44.67

  13.37

  随州市

  29.62

  13.70

  宜昌市

  65.19

  16.06

  恩施州

  53.03

  16.12

  襄樊市

  72.21

  13.13

  仙桃市

  18.90

  16.09

  鄂州市

  13.21

  12.60

  潜江市

  13.73

  14.52

  荆门市

  38.44

  13.38

  天门市

  20.54

  14.48

  孝感市

  67.06

  13.93

  神农架林区

  1.26

  16.61

  三、人口老龄化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人口老龄化是人类社会进步所带来的必然产物。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的医疗卫生条件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口将会逐年增多,老年人是社会的宝贵财富,但是老年人口比重过大并不断上升,人口老化日趋加剧将会影响到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影响到社会的生产、分配、消费、社会保障等。

  1.人口老龄化导致老年供养系数提高,影响资金的积累

  1982年湖北省老年系数为7.98%,到1990年上升到8.33%,2000年9.49%、2010年13.82%,预计 2020年将达到15.43%。老年人口过多,大量的社会资金必然要转移到老年人口的消费上,社会供养负担必然加重。

  2.传统家庭养老方式受冲击,必然加重社会负担

  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全省共有家庭户1669万户,其中家庭中的60岁及以上老人的户为 540.95万户,在60岁及以上老人户中,一是家庭中有一个或两个以上老人与其子女或亲属一起生活的为536万户,比2000年326万户增加210万户;二是家庭中有一个或两个及以上老年人单独生活户有 150.98万户,所占比例27.9%。这说明,湖北省的老年空巢家庭近年来逐年增多,依赖于子女养老的传统家庭养老方式已受到冲击。随着老年人年龄的增大,老年人在生活中对各种服务的需求和依赖程度都会提高,在无子女赡养的情况下,必然会更加依赖于社会供养,进一步加重社会的负担。

  从人口老化的后果看,年龄结构的变化,老年人口比例的上升,也并不完全是一种负担。老年人在几十年的生活和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融智慧、技术、经验于一身,他们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从现实看,无论在社会,还是在家庭,老年人大都能自食其力,都能发挥自己的作用,不仅本身在为社会贡献余热,而且为年轻人的成长创造了很多条件。一个社会只有由老中青三代人所共同组成一个和谐、完整的整体,在社会和家庭中扮演好各自的角色,互为补充,各尽其才,各尽其用,才能使每个家庭乃至整个社会健康协调发展。因此,只要对老年问题高度重视,科学正确认识和面对人口老龄化,未雨绸缪,及早采取相应措施,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老年社会保障制度,才能使老年人口在社会经济发展中,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撰  稿: 陆小红

  核  稿: 刘 洪

  责任编辑:邓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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