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公示】武汉市部分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留言时间:2021年8月21日
留言内容:
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东西湖区、汉南区2019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答复时间:2021年8月25日
答复单位:湖北省统计局
答复内容:
经核查后遗憾地通知您,您申请公开的统计数据信息我局未掌握。
另建议:国家统计局湖北省调查总队所属的居民收支调查处、武汉市调查队可能掌握相关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建议您依法向该单位了解获取该信息。
另说明:
1.我局不负责关于“居民可支配收入”方面的统计数据,虽然我局的统计年鉴上有此项数据,但该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湖北省调查总队”,总队是由国家统计局直管的,与我局没有行政上的隶属关系;
2.总队定期与我局共享“居民可支配收入”方面的统计数据,但总队未与我局共享该项数据区县一级的统计数据,若要获得此项数据,请咨询“湖北省调查总队的居民收支调查处、武汉市调查队”;
3. 统计上口径上没有“全体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法,只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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