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经济普查
全国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逢3、逢8年份实施,2003年由于“非典”的特殊原因,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延至2004年实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经济普查主要调查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的情况,调查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及主要资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从第三次经济普查开始,在普查登记中广泛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大力推广普查员手持电子终端设备采集数据填报普查表的方式;尚不具备条件的地区,采取普查人员逐户上门协助普查对象填报纸质普查表、再统一数据录入的传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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